經歷過火燒車事件及欠員工薪資的尊龍客運公司,上週四(6月2日)勞資雙方於台北縣勞工局召開勞資調解會議。然而資方卻仍舊遵循「利潤至上」原則,漠視消費者安全,近來公司更片面改變制度加強司機的勞動強度,打壓工會的情形則是從未間斷過。工會表示,勞方提出的問題已經是爭議一年多的老問題,資方面對工會提出的訴求卻是一再拖延的態度。會議一開始,雙方即在「基本趟數」規定是否合理,引發爭議。
工會表示,目前尊龍客運資方實施許多不合理的制度,例如要求應達到「基本趟數」65趟的規定,否則實施扣款,工會質疑「65趟的標準是如何計算出來的?」資方代表則以「如要取消65趟數可以,其他津貼全部取消,並且工資以最低基本工資 15840元計算」威脅工會,尊龍工會常務理事謝興國表示,目前因為65趟的基本趟數要求,目前司機開車的狀況,「幾乎是半閉著眼睛在開」,他認為這嚴重的影響到乘客的安全。
此外,由於運輸業勞動者工作型態特殊,工時、肇事責任歸屬亦是今日爭議的焦點,關於工時,一名工會會員陳會員表示,目前資方僅計算實際開車的時間,然而其他與工作相關的事項,例如司機與保養場溝通車體的保養則完全不計入,「實際上30小時的工時,資方卻只計算 10小時」,早上6點出門直到凌晨3點才回到家的他,實際工時高達17小時以上,他感嘆「回家不要小孩子都不認得就好了」,反應了國道客運駕駛者家庭生活、親子相聚時間短少的心情,謝興國表示,資方於5月份將原本1車由2人負責,改成3人負責2車,使得工時大為提高,此制度實施前的平均工時是 15~18小時,目前工時則高達18~22小時,工會表示,公司根本就不顧消費者的生命安全。另外,關於肇事責任的部分,謝興國表示以往公司的規定是, 50萬以下司機負責2萬足額,50萬以上則是公司與司機對半分攤,現在則是要求司機全部負擔。
尊龍工會秘書劉惠敏表示,工會成立一年半以來,不斷遭受資方的打壓,例如前常務理事范建忠遭到資方三次開除、要求會員退出工會、或是以「不代收工會會費」讓工會流失了三分之一以上的會員。
會議的結果有勞工局應輔導資方成立勞資會議,以利勞資雙方的溝通,肇事責任分擔則是資方盡速提出資方版本,以利與工會版本協調,而關於基本趟數的爭議,工會則要求在維持65趟的基本趟數標準下,趟數獎金應提高至到其他業者的司機一般,應為450元(趟數獎金原本為600元降低至今是350元)。
會議過程還發生了一段插曲,勞工局以「工會已經來了很多人」、和「希望盡量減少不相干人影響勞資調解會議的進行為由」要求工會的義工也是政大學生陳伯謙離開勞資調解會議現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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