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8萬人受惠 勞工:非必要不敢請 2010年 10月19日
勞委會研擬修法,未來4人以下的小公司員工也可請家庭照顧假。梁建裕攝
【陳嘉恩╱台北報導】勞委會昨宣布將修改《性別工作平等法》,把家庭照顧假適用範圍擴大到逾一百四十八萬名四人以下小型企業勞工。草案預估明年上半年送行政院,未來修法通過,所有勞工都可因家人需接種疫苗、發生疾病或變故,向公司申請每年最多七天家庭照顧假,僱主可不給薪,但不得拒絕給假。有勞工說:「非必要不敢請。」
修法便民
勞委會主委王如玄昨在立法院施政報告時指出,現行《性別工作平等法》規定僱用五人以上企業需給勞工家庭照顧假,近年因新流感、腸病毒等傳染病發生,許多小型企業勞工也有此需求,因此研議修法取消適用人數限制,讓所有受僱者都能享有家庭照顧假。 拒給假最多罰10萬
勞委會官員說,勞工可因家庭成員要預防接種、發生嚴重疾病或重大事故須親自照顧而請家庭照顧假。僱主若拒絕給假,依法將罰一萬元至十萬元罰鍰。不過勞委會去年調查發現,僅有三成七的五人以上企業有提供員工家庭照顧假。
《性別工作平等法》在二○○八年修法時把家庭照顧假從三十人以上企業擴大到五人以上企業,現在研擬修法讓全體員工適用,最快明年上半年送行政院,未來經立院三讀後可生效。據主計處統計,擴大適用後將有一百四十八萬多名受僱於四人以下企業勞工受惠。
恐會增加人事成本
目前聘有兩名員工的職場達人管理顧問公司執行長吳睿穎說,少一個人上班對小型企業來說影響很大,「以後會盡量聘用兼具多種專長員工,才有辦法互相代班。」在小型企業從事設計工作的蘇小姐說,公司只有三個員工,一請假會造成同事和老闆麻煩,何況請假期間沒有薪水,「除非必要不然不敢請。」
1111人力銀行發言人張旭嵐說,小型企業職務代理制度不如大公司健全,一人請假其他人就得加班,還是會增加企業人事成本。
家庭照顧假擴大適用規劃
◎現行規定:受僱於規模在5人以上企業勞工才適用 ◎修法方向:擴大到全體受僱勞工,將有148萬勞工受惠 ◎請假權益: ˙家庭成員預防接種、發生嚴重疾病或其他重大事故須親自照顧 ˙全年以7天為限,併入事假計算 ˙僱主可不給薪,但不得拒絕准假 ˙僱主不能因勞工請假而影響全勤獎金、考績或給予其他不利處分 ◎諮詢管道:0800-085151 註:目前勞委會仍在修法程序中,法案需經立法院三讀後才生效。 資料來源:勞委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