責任主編:張心華
中譯說明:位於香港的「亞洲專訊資料研究中心」( Asia Monitor Resource Centre,AMRC),固定發行有以英文出版的季刊Asian Labour Update, 每 期都有一個專題,來報導評論亞洲勞工及工運的現 狀 : 2010年秋季號(76期)的專題為「亞洲服務業勞工的組織經驗」(Service Workers Organizing in Asia)。服務業部門的勞工組織工作,向來是台灣工運最弱的一環,且如同其他製造業外移的國家,服務業勞工當是工運對應此情勢下重要的策略性組織目標,因此這一期的專題文章或可提供我們借鏡。此期季刊全文可見此鍵結(PDF格式)。本文由陳寧翻譯。
(原編按)本文所採用的許多資料,為亞洲專訊資料研究中心、 「柬埔寨餐飲與服務業工會聯合會」( Cambodian Food and Service Workers Federation )與酒促女郎的組織者所共同調查、研究所得。調查研究對象為金邊的酒促女郎,而這份研究的進行方式是透過舉辦工作坊,之後並針對參與者進行訪談。有 101 位酒促女郎參與了這個工作坊,而她們分別為四家啤酒公司工作(詳見表一)。這份研究調查的完整報告內容可以在下列網站上找到: www.amrc.org.hk 。
引言
席捲全球的金融海嘯,重創柬埔寨的旅遊業、成衣製造業,以及營建業。上述這三項產業,再加上農業,可說是支撐這個東南亞國家的四大經濟支柱,同時也是過去數十年來創造經濟成長的重心。然而,在過去 16 個月裡,數以萬計的人不是失去工作,就是收入大不如前。
在這樣的情況下,在經濟上扮演重要角色,工資卻較為低廉、又經常受到剝削的柬埔寨女性首當其衝。她們不僅要務農、在傳統市場裡賣菜,或者經營其他的小吃攤和商店,還必須負責所有的家務勞動、顧小孩。
此外,在柬埔寨正式部門(譯按:這裡提到正式部門,指的是相對於前段所述的非正式部門而言)的加工出口產業中,女人也是正式部門中的主要勞動力。成衣,是柬埔寨最大宗的出口產品,在 40 萬成衣廠工人中,絕大多數是來自鄉村的少女。在過去數十年裡,數以萬計的農村女孩不斷被一批批帶往大都市工作。 她們領取微薄的工資,在大城市裡勉強過著省吃儉用的生活。身上還背負著必須把剩下的薪水寄回鄉下那更為貧窮的原生家庭的責任,使她們能夠維持生活的資源更加稀少。許多沒有受過教育、沒有半點技能的女工,也會到建築工地裡做些純粹出賣勞力的工作。
但在全球金融危機的影響下,超過五萬一千名成衣工人失業,同樣地,在旅遊業、服務業和營造業,同樣也發生大裁員,這代表著幾萬名柬埔寨女性的薪資變得更為低廉,甚至不再有收入。這些女性所擁有的選擇不多,不外是重回鄉村務農,或者想辦法找新工作。隨著金融危機的影響不斷持續,許多失業女性的勞動力轉往薪資更為低廉的服務業,也就是做些娛樂男性的工作:促銷啤酒,或到卡拉 OK 餐廳當服務生。不過,像這樣的工作,對於觀光業卻有著重要的貢獻,同時也助長了相關的非正式經濟部門,如俗稱「嘟嘟車」( tuk-tuk )的三輪計程車司機,以及其他服務業,均因此受益。
本文將介紹柬埔寨酒促女郎的工作情況,以及柬埔寨餐飲與服務業工會聯合會(為「柬埔寨勞工聯盟」 Cambodian Labour Confederation 的會員工會)如何對這些酒促女郎進行組織工作。
照片說明:一位穿著制服的酒促女郎,制服上有著吳哥啤酒( Angkor Beer )醒目的商標。
照片來源: 柬埔寨勞工聯盟
酒促女郎在柬埔寨
酒促女郎在柬埔寨是個新興行業,她們在啤酒屋、餐廳、私人派對或者其他娛樂場所內,促銷特定品牌的啤酒以及各種酒類。啤酒公司所進行的市場研究指出,酒促女郎確實會助長啤酒銷量,尤其當這些女孩和顧客坐在一起、進行交際應酬時。
超過四千名女性,在柬埔寨各種不同的場合從事酒促工作,而這份行業也吸引了不少未經世事的年輕女性。
許多國際知名的啤酒品牌都在柬埔寨僱用酒促女郎進行促銷,而同樣的手法近年來在中國大陸也開始被廣泛使用(參考這個網站的資料 http://www.beergirls.org/ )。近年來,比利時知名釀酒公司 Interbrew 大幅擴張(於 2004 年併購巴西最大釀酒公司 Ambev ,改名為 InBrew ,為世界最大釀酒公司),並於過去二年中,在柬埔寨大量行銷旗下的 Three Horses 、 Stella Artois 、 Cass 、貝克( Beck's )、 Labbatt 、 Hoegaarden 等啤酒品牌,來自英國的 Bass Pale Ale 也是如此。除此之外的其他品牌,也均透過酒促女郎行銷。
琳瑯滿目的啤酒品牌
在柬埔寨,酒促女郎所販售的啤酒,多是跨國集團所擁有的品牌,區域代理商進口後再由本地酒商來經銷。柬埔寨只有兩間釀酒廠: Cambodia Breweries Ltd ( CBL )以及國營的釀酒廠 CamBrew 。 CBL 擁有釀造和販售老虎( Tiger )、 ABC Stout 、 Anchor 、 Anchor Strong 以及 Crown 等外國品牌啤酒的執照,而國營的 CamBrew 則製造、販售自己的品牌啤酒:吳哥、 Bayon 、以及 Black Panther 。
所有在國外釀造,並合法進口的啤酒,由下列七家公司經銷: Anco Sutl. 、 Asia Sunrise 、 Attwood Import and Export Co. Ltd. 、 Duong Chhiv Import Export and Transport Co. 、 Hak Soon Import Export Co. Ltd. 、 Hosten Distributor 以及 Soon Soon Import and Export Co. Ltd. 。
而根據媒體報導,有些啤酒則經由非法管道進口,以規避稅金,並用更低廉的價格販售。對合法進口的公司來說,這對其啤酒品牌的市場造成威脅,但由於目前走私啤酒的數量並不清楚,因此也無從得知究竟合法品牌受到的衝擊有多大。不過可以確定的是,只要走私啤酒的情況存在,就代表著更多的女性,會被僱用去促銷各種合法進口的新品牌啤酒。
如何招募酒促女郎?
酒促女郎主要由啤酒公司招募,而幾乎所有柬埔寨的啤酒公司,都僱用酒促女郎來銷售產品。最常見的包括吳哥、 Anchor 、老虎以及海尼根( Heineken )啤酒。
這些由啤酒公司或經銷商僱用的酒促女郎,通常不被認定為正式員工。對於精打細算的啤酒公司來說,這樣可以免去員工福利,如勞健保等開銷。
被僱用的女性通常年輕貌美,且被要求穿上印有品牌圖樣、袒胸露背的制服,在酒吧、餐廳及啤酒屋等地方,來銷售她們所代言的品牌。她們通常坐在男性客人身邊,和其交談,不斷地鼓吹男客人飲用自己販售的品牌啤酒,並且幫忙斟酒、加冰塊、開瓶或開罐,而自己也會喝下幾杯酒。
多數經銷商僱用來自貧困家庭的年輕女性,承諾她們會賺不少錢而且會受到良好待遇,然後就在幾乎沒有職前訓練的狀況下,將她們丟入職場,獨自面對工作上可能遇到的種種麻煩、壓力,最後藉由銷售量來決定工資。而酒促女郎平均一個月只有 50~55 美元(譯按:依目前的匯率約 1,500-1,650 元新台幣)的收入,還不到維持自身生活所需金額的一半。這些年輕女性受到雇主極大的業績壓力,得無所不用其極地賣酒,因此她們必須去和跟每個向自己買酒的客人喝酒,常常在深夜收工後已經爛醉。
表一:柬埔寨的啤酒公司所僱用的酒促人數及比例分佈(根據亞洲專訊資料研究中心與柬埔寨餐飲與服務業工會聯合會的調查)
公司名稱 |
人數 |
百分比 |
Cambrew |
46 |
45.5 |
CBL |
40 |
39.6 |
Adwood (海尼根) |
4 |
3.9 |
Asahi (朝日) |
11 |
10.8 |
總計 = |
101 |
100 |
勞動條件與僱用契約
1997 年公佈的《勞動法》,是柬埔寨規範勞動之基本架構、僱用與勞工待遇之最新且最廣泛的法律。在第三條中明文規定,「工人」意指不分性別、國籍的每個個人,和雇主簽訂僱用契約,接受管理者或他人指示完成工作以換取報酬者。因此,除了在非正式部門(如小攤販、家務工)工作的女性之外,不管酒促女郎、成衣廠女工,或者卡拉 OK 店的女服務生,都應該受到《勞動法》保障。
《勞動法》對於防止女性在職場上受到騷擾或歧視訂有嚴格的規定,但因為民眾知識的不足與政府缺乏落實,這些法條往往形同具文( CARE Cambodia, 2005 )。
儘管《勞動法》規範僱主和勞工之間必須要簽訂合理的契約,但對酒促女郎這個行業來說,勞動契約仍然沒有一個明確的形式。根據本次調查,其中有 10.8% 只透過口頭約定,另外九成不是透過口頭約定的人,其中有些是先簽訂三個月試用契約,期滿之後再延長契約至六個月或一年不等。
所有酒促女郎都表示,她們是為酒商、經銷商做全職工作,或一天上班八小時。普遍來說,酒促女郎總在中午過後不久,就聚集在辦公室裡,隨後前往事先指派的餐廳進行工作,但這樣的「任務」,會在餐廳裡客人太少時產生變數。事實上,有些人一天工作不到八小時,有些人則會超過,因為工作情形會不斷改變。而對於超時工作的部份,雇主會依照加班的情況,每個月多付 20 美元不等的工資。
表二:酒促的工時概況(根據亞洲專訊資料研究中心與柬埔寨餐飲與服務業工會聯合會的調查)
工時 |
人數 |
百分比 |
5 小時 |
65 |
64.3 |
7 小時 |
15 |
14.8 |
10 小時 |
21 |
20.7 |
總計 = |
101 |
100 |
照片說明:工會組織者 Ou Tephalin 女士在勞教中向酒促小姐宣導酒精對健康造成的影響。
照片來源: 柬埔寨勞工聯盟
酒促女郎的工作
每天晚上,年輕的柬埔寨女性穿著印有品牌圖樣的制服,穿梭在金邊,以及全國各地的啤酒屋、餐廳、小吃店、卡拉 OK 店等地方販售啤酒。而酒促女郎所提供的服務,又大致可分成兩類:
1. 餐廳、卡拉 OK 店、啤酒屋:當顧客圍著桌子坐下後,來自各個公司的酒促女郎也來到桌邊推銷產品,她們宣傳啤酒的品質,並且告訴顧客現在有什麼促銷方案。一旦顧客購買了自己推銷的商品,就坐在身旁服侍他們。
2. 私人派對:在私人派對中,酒促女郎通常會推銷一種啤酒搭配一種烈酒,種類由派對主人決定。她們替客人倒酒、提供冰塊,並且確保客人的酒杯隨時斟滿酒。這時候,她們通常不坐在客人的身邊服務他們。
舉例來說,如果你走進一家餐廳吃晚餐,會有很多酒促女郎圍在你身邊,並且不斷對你勸說「喝我們家的啤酒吧!」有時候,你才剛走到餐廳入口,就會有女孩子走到你身邊,甚至拉你的手。
她們的收入除了每個月固定的薪水,以及佣金之外,有些也從事性工作。當客人願意帶她們出場時,就陪對方過夜。因此,許多客人並不尊重酒促女郎,只是把她們當作歡場女子看待。
不過,還是也有些人只靠著薪水和一些額外的佣金,來支撐家中經濟。因此,部份兼做性工作的女性,會故意在暗中詆毀那些不做性工作的酒促。而整體來說,多數人對於酒促女郎的工作,存在著負面觀感。
職業危害的類型:充滿風險的工作環境
女性投入勞動力市場的比例一直上升,尤其是從事成衣加工、酒促、卡拉 OK 服務生等工作的年輕女性,而收入低勞動條件又差的工作環境,往往促使她們為了增加額外收入而從事性工作。
在柬埔寨的商家中,這些女性發現自己和其他國家不同,並不是在一個歡樂的娛樂場所工作,而是被各種骯髒、危險與毒害包圍,健康受到威脅。她們在工作上會面對: 1. 被迫和顧客喝酒,每晚喝下過量的酒精(平均一晚 1.5 公升啤酒,一個月平均工作 27 天); 2. 工作日時,血液中酒精濃度平均達 0.05g/100ml ; 3. 因為僱主只提供低薪, 50% 的酒促女郎無法領到最低生活所需的工資( living wage )以供養家庭,因此半數女性轉而從事性工作,每月平均會有 2~2.5 次,以賺取更多收入; 4. 在與顧客一同喝到爛醉之後,使用保險套的比率也因而下降,使得感染愛滋病的機會增加(根據 1995 到 2003 年間的統計,患病率為 21.7% ); 5. 每晚暴露在肢體、語言的歧視與性騷擾之中; 6. 感染愛滋的酒促女郎通常沒有管道去接受雞尾酒療法( ARVT 或 HAART ),資方雖然免費提供男性員工此治療(從 2003 年開始),但不願意提供給女性員工。
有些啤酒公司禁止酒促女郎坐在顧客身邊或者和他們喝酒,以減少性騷擾,但在實際工作地點,她們還是受到餐廳經營者的控制。有些經營者會尊重酒促女郎拒絕陪酒的決定,但有的則是加以威脅,說如果不迎合顧客,就會向公司抱怨她們的不是 ( CARE Cambodia, 2005, p. 20 )。
對啤酒公司來說,大大大小的商家都是重要的顧客,決定了商品銷售的好壞。因此,儘管酒促女郎領的是啤酒公司的薪水,部份餐廳老闆會要求她們幫忙送餐、清理餐桌等屬於餐廳經營的工作,且不會額外付工資。餐廳老闆仗著這點,威脅酒促女郎若不服從,就要叫她們的上司把她們調到客人更少的餐廳,為了保住較穩定的工作,她們只好乖乖聽話。
照片說明:公司的車輛載送酒促女郎至工作地點。
照片來源: 柬埔寨勞工聯盟
薪資結構
雖然不同啤酒公司間的薪資結構有所不同,但每個月平均薪資約為 50 美元,酒促女郎一般都會被要求每天回報銷售量。
在公司薪資名冊上的酒促,她們的薪資以月為單位來計算,大約一個月 30~40 美元,但也有些年輕、貌美且待客殷勤的人,能夠領到 100 美元的高薪。只有 CBL 和 Cambrew 兩家公司付給酒促固定的月薪,前者每月支付 40 美元,後者則付給新進員工 30 美元。有趣的是,有 75% 的雇主,表示他們是根據銷售量來決定薪水:如果酒促的業績沒有達到一定標準,薪資將會按比例扣除;但如果賣的比目標還好,則會給予佣金。除此之外,她們每晚陪客的時數也會得到報酬。
組織策略
如何建立一個健全且透明的勞雇關係體系,讓雙方能夠找到共同利益、讓勞資爭議有平和的解決之道,並且能夠在對等情況下,透過勞資政三方協商機制解決問題,這些都是剛建立而需要進一步強化的架構。
1997 年制定的《勞動法》,保障組織者能夠在正式部門的勞工與雇主間進行組織。對比於此,一些以捍衛會員權益為目標的結社,仍然因為法律對於其運作的規範有著模糊地帶,而受到阻礙。除此之外,申請或註冊社團的成立缺乏時效規範,因此為了要通過註冊,還必須賄賂相關人員。
根據我們的經驗,我們仍然必須運用過去的方法來進行組織:進入工廠,告訴工人關於工會的事情,並尋求他們加入。
但組織非正式部門的勞工並非易事,這必須要花上更長的時間,讓工人了解工會及各層級的上級聯合會,並對其產生信心。
根據柬埔寨餐飲與服務業工會聯合會與亞洲專訊資料研究中心對組織酒促女郎所進行的調查研究中,我們發現組織工作者對她們進行組織的策略,有與組織其他工人相同亦有相異之處:
當酒促工作結束後,和她們在餐廳、啤酒屋等工作地點碰面。
和酒促工作者在住處碰面,因為這樣她們有比較充裕的時間可以進行討論、溝通較為容易,而且她們通常也和其他酒促住在附近。
透過運動者、工會領導者與參與過工作坊培訓的成員進行組織,讓她們將資訊傳遞給更多不知道這些消息的勞工。
無論對象是否為工會會員,還是提供她們訓練課程,因為這將對於進一步的組織發揮效用。
在酒促聚集於公司內的辦公室,還沒被分派到各個餐廳內去工作時,進行組織工作。
在晚上酒促下班後,到等車的地方去進行組織工作。
在酒促們一起工作的餐廳裡進行組織,向她們解釋工會的資訊與其他的好處。
嘗試收集酒促的電話號碼。
引導一個小型的團體,到外面的小吃店聚會,建立好的關係並且討論有關工會的事情。
當她們有健康問題時,陪她們到醫院或診所,表示關切,以利進行組織工作。
當她們在工作上遇到問題時,提供法律諮詢。
當遇到為了爭取改善勞動條件而發起的示威或罷工時,把握機會進行組織。
藉由提供解決勞資爭議的服務,為工會建立信任感。
即使在介紹了上述組織酒促的幾個成功策略後,組織者仍然會面對一些困難,因為有些酒促抗拒加入工會,認為那是無用且浪費時間的。此外,我們也沒有足夠的人力進行組織,尤其是組織者通常沒有足夠的時間來執行組織工作。
照片說明:2010 年 3 月,酒促工作者與工會幹部在吳哥啤酒公司前發起罷工。勞方的訴求之一,是要求工會有權參與選舉,以替換啤酒公司的行銷部門經理。
照片來源: 柬埔寨勞工聯盟
找尋強化組織工作的機會
為了有效的增強組織工作,以下提供三個策略給組織者,以促進組織技巧:
1. 建立勞工的信任感
對組織者來說,建立信任感以打破組織上的障礙,在成衣廠正式員工之間是比較容易克服的,因為工人和組織者可以經常在安全的情況下,討論相關的議題。她們可以固定碰面、在下班後分享遭遇的問題、了解誰是可以信任的而誰則不是。她們可以分擔組織者的工作,並且開始在工會中擔負任務。
不過,組織者要和非正式部門就業者建立互信關係,所遇到的阻礙與難度就變高了。在非正式部門中,工人通常是單獨個別工作的,不知道她們擁有權利,而且隨時都面對恐懼。非正式部門勞工對於其他工人的情況所知無幾,而且也不容易彼此互相比較、分享或者討論所面對的問題。
2. 建立強健的工會
成衣或旅遊業的正式員工比較容易形成強而有力的工會,有明確的領導者、會員制度、責任與義務規範及會費收入,可以讓組織維繫比較長的時間,也較容易為勞工提供服務。
對非正式部門勞工來說,這些都變得非常困難,因為工作性質彈性,工會運作必須也隨之調整。如果依照過去組織工會的方式,則包括固定開會與交流、培訓、指導地區幹部、決定事務以及常態提供服務等工作,都將變得既耗費成本又緩慢,且容易大量累積問題。
對比於正式部門的工會,非正式部門工會的力量更是必須由會員來創造。我們必須小心,切勿讓會員過於依賴工會領袖,因為我們不能保證工會領袖都能透過協商來解決問題。一旦失敗了,工會將分崩離析。因此,除了提供服務之外,組織者也必須促進勞工之間的聯繫,讓工會基層更有力。而這也需要額外的技巧、能力與資源。
3. 帶領有效的抗爭
非正式部門勞工和雇主間模糊的關係,成為維護勞工權益時最大的阻礙。這和勞雇契約的型態緊密相關。如果勞工只有臨時性契約、根本沒有簽約,或者接受委託工作,就很難督促雇主遵守法規,因為沒有法律依據,或者勞工本身就害怕。除此之外,在許多案例裡,例如酒促,根本也搞不清楚誰才是真正的雇主,誰要負責任。
這使得非正式部門勞工與資方進行協商的過程非常複雜:什麼是我們可以要求的?而我們又可以找誰談?
對非正式部門勞工來說,勞雇關係已經徹底消失,使得他們得面對剝削和恫嚇。
這代表著協商並非僅僅存在於工會和雇主之間,而成為一個工會、地方政府、貿易商、雇主、消費者之間的多方關係。這使協商變得非常困難,因為比起其他團體,工會的協商力量可說是小多了。
在這樣的情況下,和其他處境類似的團體組成聯盟,並在不同的小群體間形成網絡,將能增強力量。除了集體協商之外,必須透過示威抗議來爭取進一步的權利,但對工會來說,這仍是個挑戰,因為這類的行動並不受工會法規範與保護。
照片說明:2010 年 3 月酒促工作者在吳哥啤酒公司前發起罷工時,柬埔寨餐飲與服務業工會聯合會理事長 Mora Sar 接受記者訪問。
照片來源: 柬埔寨勞工聯盟
小結
一般來說,在柬埔寨從事娛樂產業的女性往往被社會污名化,不論是在卡拉 OK 店、按摩店工作,或者推銷啤酒,這些女性往往被認為是壞女人。柬埔寨共約有四千名酒促女郎,分佈在幾百間啤酒屋裡工作,說服男性客人消費自家品牌的啤酒,而她們所銷售的主要品牌,都是進口啤酒,這些女性也為跨國大企業賺進不少利潤。
大多數啤酒經銷商以誘騙的方式,從貧窮人家僱用這些女性來做酒促工作,而且在幾乎沒有任何職前訓練的情況下,就把她們丟進職場,獨自面對工作上的恐懼。雇主從酒促女郎的銷售量來決定其薪資,但一個月所能拿到的總工資,往往低到只能讓個人維持基本生活所需。
而柬埔寨的酒促產業,正如同所有非正式部門,本來就是極為分散、去中心化的,分別仰賴這些娛樂產業的老闆、管理者,以及國際啤酒品牌聯繫的本地經銷商,才能夠存在。因此若想要依循過往常用的,協助工人了解企業生產行為準則( Codes of Conduct )或辦理培訓課程等方法來組織她們,是很困難的事。因此工會必須為她們量身打造組織方式,才能讓酒促女郎有動機籌組或加入工會,並成功地透過集體力量來改善勞動條件。
為了加強組織工作,增進效率,工會領導者、上級工會,還有民間社團及總工會,必須投入行動者和組織者,要和工人之間建立互信關係,最重要的是讓工人自行籌組跨部門的工會,才能進行有力的抗爭。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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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Hor Bun Leng, M.D, Msc, Research Advisor and Tuot Sovannary, KHANA, March 2008, MAPPING THE PATTERN of Sex Workers, Entertainment Establishments and Men who have Sex with Men in Cambod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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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Ingrid Quinn, September 2003, Selling Beer Safely, A Base line Survey and Needs Assessment of Beer Promoters in Phnom Pen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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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International Programme on the Elimination of Child Labour International Labour Office Bangkok Mekong, 2006, Sub-regional Project to Combat Trafficking in Children and Women, The Mekong Challenge - Cambodia 's ‘Beer Promotion Girls' - their recruitment, working conditions and vulnerabilities.
8. Lee Chen Chen, United Nations Development Fund for Women (UNIFEM) Regional Program on Empowering Women Migrant Workers in Asia, June 2006 Phnom Penh, Cambodia, Cambodian Women Migrant Workers: Findings from a Migration Mapping Study.
9. Michelle Green and Ian Lubek, Sydney, Australia, Press Release, April 26, 2010, “‘Toxic' Workplace Conditions Still Exist in 2009-10 for Women Selling all Major Brands of Beer and Spirits in Cambodia”; ‘Health, safety and security for Cambodian women beer sellers were substandard in 2009: Urgent actions are still required by all major brewers (AB/INBEV, Carlsberg, HEINEKEN/ Asia Pacific Breweries, SAB/Miller, Guinness, San Miguel, Bavaria, Asahi, etc.)', http://www.fairtradebeer.com/reportfiles/greenandlubek2010.pdf
10. National Institute of Statistics, Ministry of Planning, Phnom Penh, January 2010, Labour Force 2007, Report based on the Cambodia Socio-Economic Survey.
11. Radio Australia , Updated May 20, 2010 , ‘Beer Giants Ignoring Risks to Female Promoters in Cambodia ', http://www.radioaustralia.net.au/connectasia/stories/201005/s2904714.htm
12. Sharon Wilkinson, CARE Cambodia, 2005, A Report on the Situation of Beer Promotion Women in the Workplace, Cambodia .
13. Union Aid Abroad APHEDA, The Women of Cambodia, http://www.apheda.org.au
延伸閱讀
1. 柬埔寨勞工聯盟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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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組織柬埔寨酒促女郎的挑戰
早期才訊雜誌女財人獨家也要靠出賣色相
調查局卷宗漂亮寶貝抄寫號稱公害成名嘴
甜寶甜/我們到底哪裡可恥檢調院檢才可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