枉法解釋只為打壓勞工,台鐵工會赴銓敘部抗議

2003/09/03

考試院銓敘部八月六號解釋,認為台鐵員工適用《公務人員服務法》第十一條(週休二日)的規定,配合子法《公務人員週休二日實施辦法》第四條「交通運輸……為全年無休服務民眾,應實施輪班、輪休制度」。於是台灣鐵路管理局望文生義,行文台鐵工會,要求台鐵員工,九月十一號,必須按照所排定班別出勤,否則將依《公務人員服務法》加以懲處。

■颱風剛過,日頭赤炎炎,台鐵工會來到很少有人會來抗議的考試院集結。

《勞基法》八十四條規定「公務員兼具勞工身分者,其有關任(派)免、薪資、獎懲、退休、撫卹及保險(含職業災害)等事項,應適用公務員法令之規定。」也就是說,兼具勞工身份的公務員,在任免、薪資、獎懲、退休、撫卹、保險……這些事項之外的勞動條件,都必須依據《勞基法》,而不是《公務人員服務法》。這是一個早在《勞基法》剛剛頒佈、連勞委會都還沒有成立的時候,當時主管勞工行政的內政部,就做出過明確的解釋,作為負責公務人員休假主管機關的銓敘部,這次明顯是越了界,胡亂解釋一通,做了個球,給鐵路局,讓他藉題發揮,趁機打壓台鐵工會911的行動。

不久之後,勞政主管機關勞委會倒是不敢亂來,八月十八號,明確覆函交通部,表示台鐵員工的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安全衛生、福利、加班費等勞動條件之解釋……「現由本會主管」。勞委會並依據勞基法第三十七條、三十九條,以及施行細則第二十三條第三項規定,強調,像中秋節這種應放假日,如果要勞工出勤,必須徵得勞工同意,或者經協商後,與其他工作日對調。也就是說九月十一號,台鐵員工休假召開會員大會的事,完全合法!

平常喜歡踢皮球的公家機關,這回兒,竟然去搶別人的球,當然是另有所圖,平常沒什麼聲音的考試院,這回兒充當交通部的打手,今(9/3)天台鐵工會特別動員一百多人,前往銓敘部前抗議。銓敘部派出次長吳聰成在大門口和工會代表「溝通」了起來,雖然,到今天,事情已經擺得很明顯了,越俎代庖的銓敘部仍不肯承認錯誤,面對工會要求撤回八月六號解釋的訴求,完全沒有回應,甚至死鴨子嘴硬地強調,銓敘部在解釋裡面,從來沒有說過懲處員工,來個轉移焦點,死不認帳,把球又丟回給交通部和鐵路局。

銓敘部超截、助攻,一手一流的籃球後衛絕技,讓人嘆為觀止;而吳聰成次長臉不紅氣不喘地跟工會代表們談起他以前在台鐵工作的先父來,被九月天的日頭曬得滿臉通紅的工會幹部們,不禁心頭火起,七嘴八舌地開始大聲質疑銓敘部對待台鐵員工的兩套標準,公務員應有的福利,一個都沒有,但是,到了緊要關頭,卻祭出公務員的家法,來威脅員工。溝通當然沒有結果,不過,和這個純粹出來搗亂的單位,似乎也沒啥好溝通的,現在態勢已經擺得很明,911一切合法,去他的銓敘部。

目前官方、局方力圖阻擋台鐵工會911合法集會的手段,可說是無所不用其極,日前甚至傳出鐵路局打算用指導員,以及退休的人員,在當天取代營運人員的工作,對此,台鐵工會理事長張文正特別強調,為了確保工作人員對器材、路線,還有體力的負荷,依據鐵路局內部規定,超過六個月沒有實際駕駛工作的員工,是不能執行職務的,更何況是已經退休的員工,鐵路局這種舉動,更是證明他們才是拿旅客的生命安全在開玩笑。

面對掌握龐大資源的國家機器整個動員起來的打壓,台鐵工會的抗爭,是一場艱辛的耐力與毅力的考驗。也只有更強有力的社會力量投入,才能作他們的後盾。昨(9/2)日公營事業工會大聯盟,已經通過決議,將全力支持台鐵工會的行動,我們也呼籲更多的朋友,在未來的幾天中,密切注意後續的發展,並挺身投入支持的行列。

■2003/09/03台灣鐵路工會 鐵路工會抗議銓敘部撈過界 曲解法令銓敘部:從來沒說要懲處

【台鐵工會新聞資料】

■2003/09/03 台灣鐵路工會 -捍衛民主-工會行動完全合法 請政府別向專制國家看齊 ■2003/09/03 台灣鐵路工會 抗議銓敘部曲解法令 阻擋員工合法休假

【公營事業工會大聯盟聲援台鐵工會資料】

■2003/09/03 公營事業工會大聯盟 響應大聯盟號召國際網路工會發函聲援台鐵911行動 要求政府遵守國際勞動公約,反對打壓勞動三權

■2003/09/03公營事業工會大聯盟召集人張緒中致國際網路工會函

■2003/09/03國際網路工會秘書長Philip Jennings致陳水扁總統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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