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嫁健保費 雇主罰2倍

2011/03/25

2011-03-25 中國時報 【游婉琪/台北報導】

長庚醫院將雇主應該負擔的勞健保費用轉嫁醫生,去年遭衛生署重罰四億多元。立法院社福及衛環委員會昨天審查通過勞委會《就業保險法》修法,新增「長庚條款」,未來雇主如果未依法負擔勞工保費,除了處以保費金額兩倍的罰鍰,保費須退還勞工;雇主低報或高報員工投保金額時,罰鍰也提高至四倍。

臉書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