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社論】 2011.03.25 03:20 am
日本強震的後遺症,迄今仍未能妥善處理的,不是被地震與海嘯摧毀的基本設施與工廠,而是位在震央附近的福島核一發電廠。其中的四座機組情況始終不穩定,近來更有爐心熔毀的疑慮,即使一切安然無恙,後續處理及輻射汙染的清除,耗時可能長達半年,甚或如長榮集團總裁張榮發所憂慮的,會需要十年的時間。這一次可怕的事故在全球各國民眾前活生生地搬演,的確不能不讓人更關注核能發電的安全性。德國為此關閉了七座舊核電廠,張總裁主張,「最好四座核電廠統統廢掉!」台電與經濟部則立刻強調,貿然廢掉核電,經濟損失會是天文數字。這一反一正兩方的爭議可能愈演愈烈,十餘年前展開的反核、擁核辯論,趁著年底立委選舉與明春總統大選,必將掀起一股新的熱潮,震動整個台灣社會。
不過,在反核、擁核之前,還有更要緊的事需要認真思辨,否則混戰一場,可能反而模糊了焦點,不但於事無補,台灣經濟也會平白受損。首要的問題就是,台灣到底需要多少電?
當台電與經濟部高喊廢核代價無比高昂時,他們依據的前提就是,核四與其餘三座核電廠若不能供電,則台灣的工業與民生都會因缺電而大受衝擊,其損失會是天文數字。但多年來鮮有人詰問,我們的工業與民生真需要耗用這麼多電力嗎?
我們相信,答案應是真正的需求遠比現況為低。為什麼?因為台灣的電力主要依賴進口的石油、煤與天然氣提供,與絕大多數重要的工業國家相比,台灣的能源進口比重都無比之高,所以我們應該比這些國家更節用能源、節約電力。但事實如何?拿2008年電價比較,台灣一般住家的電費只是日本的四成、新加坡的43%,工業用電則是日本的46%與新加坡的45%;在同一時間,更重要的工業大國如德國,其電價是日本的1.5倍,連英國也比日本高31%。以台灣能源幾乎完全仰賴進口的條件,我們憑什麼將電價壓到這些國家的四成乃至四分之一?計入對環境的衝擊、溫室氣體的成本,台灣的發電成本又豈會遠低於這些國家?如果一如這些先進國家,我們也如實反映發電的全部成本,將電費提高到與德、日相當的水準,台灣的家戶用電與工業用電會省下多少?這省下的電力或許即足以停止部分核電廠的運轉而不致造成任何損失。
當電費達到合理的水準,加上有關部門的適當鼓勵與提供誘因,不僅家庭及工廠會努力節約用電,許多節能設施及替代能源,也會更廣泛地使用。事實上,今天包括德國、英國在內的許多重要國家,已積極投入節能與綠能政策,台灣亦拜此之賜,成為太陽能與LED電器的主要生產國;矛盾的是,由於電價相對極低,政府又將節能政策委由負責產電、供電、賣電的台電公司主其事,因而台灣做為太陽能設備的主要生產國,產品卻幾乎全部出口供他國使用。
然而,一如許多大量消耗電力的產業,這些形同由政府高度補貼電費成本的產品大量輸出,其本質就是我們補貼電力的濫用,並嘉惠採用太陽能等設施節用電力的國外購買者。
許多自許高明的環保人士,動輒指責一些產業有高耗能問題,必欲置之死地而後已。其實,只要繼續對電力給予如此優厚的補貼,所有用電的產業都是高耗能產業。但若將電費依照先進國家的合理成本計算,則不論那一個產業,只要能夠繼續保持高度競爭力,能夠獲利、成長,那就是台灣應該發展、支持的產業。當這一個簡單的問題釐清、改正,再談核能發電是否必要,才更務實、妥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