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喝自來水 垃圾處理費也要繳

2002/01/04
台中報導

台中市環保局最近發出一千七百多張催繳函,要求非自來水用戶補繳去年一至六月分的垃圾處理費,引來用戶抱怨。局長張皇珍昨天強調,基於公平及使用者付費原則,即使沒飲用自來水也要繳垃圾處理費。

垃圾處理費是隨自來水費徵收,但仍有部分住戶至今未飲用自來水,致處理費無法隨水徵數,因此環保局取消這項優惠,發出催繳函。

據了解,環保局最近是以掛號發出催繳函,要求收件人限期繳交去年一至六月未繳的垃圾處理費,總共五百四十元。至於去年下半年未繳費用,也將在下月繼續開單催繳。

環保局指出,包括西屯林厝、北屯大坑等地,至今仍有非自來水用戶,且將追溯自去年一整年。這項追溯行動,引發用戶抱怨未能享受自來水設施,卻要支付垃圾處理費,認為市府鬧窮,只好向民眾「榨」財。

環保局強調,未依限期繳費的住戶,將強制執行。繳費方式可以劃撥或逕至環保局繳交,帳號二二一三四五五四台中市環保局。

【記者郭耿文/台中報導】台中市長胡志強巡訪各區戶政事務所後,昨天針對戶政電腦提升記憶體達到單一窗口作業便民措施表示,在市庫無錢的困境中,將積極向中央爭取經費補助,也不排除上網公開招商,贊助裝設升級。

台中市戶政事務所電腦資訊化作業在八十五年實施,因電腦及網路快速發展,原裝置的電腦主機顯得老化,記憶體容量已經無法容納更多的戶政資料,加上全體的電腦作業,工作速度緩慢,在市長胡志強的「市民唯先民意導向」新政措施中很難達到「一處收件全程服務到底」的單一窗口作業。

目前戶政電腦化作業,由外縣市入籍台中市,可直接在台中市辦理遷入取得戶籍,原戶籍地就會直接註消戶籍,可以跨縣市的申請戶籍謄本,至於其他的戶政作業就必須到戶籍地申請。電腦升級後,擴充主機容量,儲存更多的資料與記憶體空間,也可直接連接網路,將來任何資料都可透過網路,獲得戶政機關認證取得任何自己須要的戶政資料。

【2002/01/04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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