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4/07
責任主編:張心華
彰化大肚溪口野生動物保護區,那裡是一大片濕地,每年接受遷徙的候鳥到來,水鳥在那盤旋,踩著細長的腿,在潮間帶覓食。我們可以用他們的嘴喙,或者花色來辨認牠是誰,遺憾的是,大肚溪口這片濕地,恐怕無法再無條件接受這些鳥兒的到來,而鳥兒們本能所認得的路,可能成為一趟死亡之旅。
今日(4/7)立委黃淑英、台大職業醫學與工業衛生研究所副教授吳焜裕、中華醫事科技大學護理系副教授黃煥彰及綠黨發言人潘翰聲,於立法院召開記者會,會中指出彰化大肚溪口野生動物保護區,已遭煉鋼所產出的劇毒集塵灰、爐碴污染,面積達3公頃。他們要求行政機關提出解決辦法,但行政機關在「依法行政」的規則中,沒辦法回應這個污染應該怎麼辦。
黃淑英表示,上次針對台61線和77線之間,請環保署針對廢棄物遺棄的位置調查,3月8日環保署的回文中,僅表示「疑似爐碴與集塵灰爐碴在那個地方,這是河川局、經濟部水利署的轄區」,她說,調查結果竟然只是「疑似」,環保署沒有善盡主管機關的義務。
相對於政府單位的冷漠以待,學者自行檢驗,才又在大肚溪沿岸驗出3公頃的污染量。黃煥彰表示,他自行將樣品送去檢驗,發現裡面含有大量的戴奧辛及多種重金屬。此外,他沈重地說,「野生的蚵就泡在戴奧辛水裡、招潮蟹就和集塵灰抱在一起。」
環保署檢任技正邱漢民回應,他們一直都沒有收到確切的地點,所以無從現勘、採樣。他解釋,環保署只是裁判單位,要清除,是水利署的事。
政府機關注重程序、權責,但當他們在討論「這是誰的事」時,一隻隻無辜的鳥兒、招潮蟹、蚵仔正喝下戴奧辛的水,吃下重金屬。政府機關可以繼續推諉責任,但對整個生態而言,它恢復的機會又在哪裡,最後剩下的只是一張張慘死鳥兒的遺照。
回應
大肚溪口非法棄置 環保署嚴加監督清理
環保署於2月25日會同彰化縣環境保護聯盟施總幹事月英與彰化縣環保局相關人員現勘位於大肚溪(烏溪)河口台61線與台17線間潮間帶遭棄置的營建廢棄物、疑似集塵灰與爐渣等有害事業廢棄物。由於大肚溪(烏溪)屬於經濟部水利署第三河川局管轄的河川,環保署已於3月8日發函請第三河川局應善盡管理人的職責,儘速依相關法規處理遭棄置的廢棄物。
環保署與彰化縣環保局、彰化地檢署、水利署及公路總局等相關單位於3月9日至現場會勘後;初步研判場址應為多年前遭非法棄置廢棄物,環保局並於現場採集6個樣品送驗。檢驗結果顯示部分樣品超過有害事業廢棄物認定標準,環保局已分別依廢棄物清理法第71條規定命第三河川局及公路總局限期完成清除處理,及於4月6日依行政程序法通知義務人陳述意見,並儘速提出清理計畫。
環保署於4月7日會同彰化縣環保局至現場第三度勘查,並豎立告示牌,勘查發現現場情況與前次勘查狀況大致相同,無新增廢棄物。
環保署表示後續將依廢棄物清理法第71條第1項的規定「容許或因重大過失致廢棄物遭非法棄置於其土地之土地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限期清除處理,屆期不為清除處理時,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或執行機關得代為清除、處理,並向其求償清理、改善及衍生之必要費用」,持續督導並協助彰化縣環保局辦理相關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