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權地方設性交易專區 娼嫖都不罰

2011/04/07

爭議多時的性交易除罪化,行政院做出重大宣佈,通過「四原則、五配套」作為未來的管理原則,包括,適度開放、有效管理、維護人權、打擊犯罪;配套包括,性工作者須依法登記、申請執照、定期接受健康檢查、確保勞動權益及接受勞動檢查。行政院長吳敦義強調,這些方向都是參考民意的結果。

因為要管理要設專區,內政部也決定尊重地方自治精神,授權地方自訂。

內政部強調,只有在專區內從事性交易才合法,專區外嚴禁性交易,否則都會受罰,而且性工作場所必須跟文教、宗教有適當距離。不過勵馨基金會批評,中央是把責任丟給地方。

紀惠容表示,反性剝削聯盟認為國家應該縮減性產業,不罰性工作者、但要罰買春者,而且要嚴懲仲介獲利的第三者。

由於大法官解釋「罰娼不罰嫖」違憲,法律將在今年11月失效。內政部預計五月底前修正社會秩序維護法、送行政院審查,反性剝削聯盟也強調,在立法院審查時,他們也將提出民間版本。

(2011-04-07 20:00) 公視晚間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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