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十六年七月卅日
(96)高市總新字第 211 號
健保局公告下月起實施擴大費基案,包括低薪受僱者、軍公教人員、職業工會會員、農、漁民、低收入戶、失業者、打工族的保費都要調漲,每人調漲20至55元,影響人數達1,230萬人以上。但最受爭議的是第二、第六類被保險人,此類被保險人主要為失業勞工及無一定雇主勞工。
高雄市總工會張副理事長茂昌指出,健保局此舉最受社會非議者是第二類的職業工會無一定雇主勞工暨第六類失業勞工也要依法調漲,第二類為無一定雇主勞工,工作有一天沒一天的極不固定,每月賺取工資勉強維持家庭生計已屬困難,現今調漲保費實在不公;第六類人口乃失業勞工,本已屬社會弱勢族群,現要調漲此類人口保費更為不義,顯然與健保開辦時「濟弱扶貧」之立法精神和意義相悖其遠。
張茂昌表示,全民健康保險法第22條規定:「第一類及第二類被保險人為無固定所得者,其投保金額,由該被保險人依投保金額分級表數額『自行申報』,並由保險人查核;如申報不實,保險人得逕予調整」,其立意精神是要被保險人依其所得覈實申報,若有不實,健保局得逕予調整,但健保局卻以「無一定雇主之勞工,其所得查核不易」為由自行以細則訂定,此舉已明顯違背立法精神。88年6月監察院也曾依監察法第24條規定,針對行政院衛生署及中央健保局涉有違失等情事提出其調查意見暨糾正案,要求衛生署及中央健保局以公平性暨和諧為原則改進,然事隔近10年,衛生署及中央健保局依然故我,肆意妄行,不針對監察院所提糾正案改進,反變本加厲為所欲為。
張茂昌進一步表示,近幾年政府經濟政策出現危機,物價嚴重波動,什麼都漲,只有工資不漲,失業勞工暨無一定雇主勞工,收入本無固定,生活已成問題,基本工資調漲,他們的收入並未增加,每月已勉強挪出費用繳交保費求保障,這次政府藉基本工資調高而藉機調高保費,無疑對這兩類被保險人再剝一層皮,他們未蒙社會保險之利卻先受其害。勞工質疑,健保局自開辦以來,諸多違法事實和不當措施均未設法解決,如1.應編列未編列預算,卻私自將健保費補助教學中心;2.應編列未編列預算,私自將健保費挪做宣導慢性病之用;3.健保費被不肖醫療院所不當詐領卻束手無策;4.針對藥價黑洞問題未有因應對策;5.未將軍公教人員全薪納保,不公不義;6.健保IC卡無實質作用,浪費民脂民膏;7.醫病關係惡化、醫療品質下降..等,政府不思對策解決,只要健保虧損即俟機以「定額投保」、「擴大費基」、「提高費率」、「調高級距」等手段,將人民當做提款機提款,完全不顧人民死活,無奈的人民終將以年底立法委員暨2008年總統大選的『選票』抵制政府的妄為,本會強烈呼籲各工會組織及勞工朋友立刻與您支持的立委聯絡抵制調漲健保費,更甚者,不排除聯合全台串連抗爭並響應中華民國全國總工會、中華民國全國勞工聯盟總會、立委陳杰和侯彩鳳對健保局不當做法強烈的訴求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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