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土城區大和診所
不給員工排休、積欠加班費13萬、低保勞健保
九五聯盟呼籲:醫護從業人員籌組工會刻不容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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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4/19

 

今年三月聯盟收到投訴指出,新北市土城區大和診所物理治療生陳小姐,因長期超時加班工作欲依勞基法提出排休申請,卻遭雇主拒絕!陳小姐依法提出勞基法第十四條第一項,因為雇主的強迫工作有損於員工權益終止勞動契約。

違法事項一籮筐:試用期勞健保未保、勞健保低保、積欠加班費、國定假日無兩倍工資………  聯盟仔細端詳陳小姐的相關資料赫然發現,陳小姐的勞工保險,雇主自僱用日起勞健保未保,試用期後以最低工資以多報少,與陳小姐平均每月薪資33,000元相去甚遠,勞工退休金提撥亦是如此,逕自降低比例,不提供薪資明細,意圖模糊已提撥至勞工帳戶。雇主欲減少加班費支出,工作3個月後附加『時數不足,休假日上班』條款,理由為欠診所的應當由休假日上班補時數,月薪包含休假日工資,所以無加班費。陳小姐工作一年半以來加班時數經排休過後另外加班工作超過400小時,積欠加班費多達13萬元,另外更是於國定假日排班拒給兩倍薪資,也不願給當事人特休假,雇主答應的排休假事後都以事假計,試圖使用團體力量打壓陳小姐個人權益,不得排休,增加平日不必要的精神壓力。

 

雇主反嗆:「長庚、西園等大醫院都如此!」  陳小姐診所老闆娘梁小姐(鍾太太)以勞工不瞭解勞基法下,給予適用勞基法84條之1的認知訂立勞動契約,雖然遭受委屈,仍希望透過新北市勞工局提出勞資爭議調解,用溝通方式化解糾紛,未料診所老闆娘梁小姐(鍾太太)於調解會上,指出投保最低基本工資實屬常態,長庚、西園等大醫院都如此!另外勞退金從薪資中僅「扣」1,000元提撥。另外更謊稱平時的薪資33,000內含了各類「補助」,包括規費、上課等費用。而事實上雇主根本沒有上述課程之補貼。

個案眾多,醫護從業人員權益違法受損已成通案  聯盟近年來收到越來越多醫護從業人員的投訴,包括勞健保低保、無加班費、不能排休還有離職違約金等,更有許多診所未給薪資明細,薪資內容不明,可由雇主事後更動內容,使員工接受這樣的薪資,雖然醫護人員身份備受尊敬,但是受到待遇卻是越來越差。就一年半內接受聯盟直接協助就有四起案例,違法金額總計動輒數萬至十多萬,前來諮詢者更是超過百件。

時間 地區 院所名稱 當事人 違法狀況
100.3 新北市 大和診所 陳姓

物理治療生

拒給排休、勞保低保為最低工資、積欠加班費13萬、國定假日無兩倍工資等
98.10 台北市 西園醫院 陳姓護士 超時工作無加班費、勞保低保超過5,000元、院方索要離職違約金67,400元
99.3 台北市 西園醫院 黃姓護士 勞保低保兩萬多元、離職違約金90,000元
99.12 新北市 正陽骨科診所 郭姓護士 勞保低勞為最低工資、離職違約金30,000元

 

勞委會應針對中小型診所進行勞動檢查

雖然勞委會每年都會針對大型醫療院所進行勞動檢查,但是全台眾多的中小型診所也是違法情況嚴重,勞委會應專案針對聯盟所提到的各種違法事項,對全台診所進行勞動檢查,確認這些基層醫療從業人員的勞動權益受到保障。

聯盟呼籲:醫護從業人員籌組工會刻不容緩

雖然護理人員於民國87年納入勞基法適用,但勞基法84條之1核定醫療服務業部份場所人員排除工時條款,以及近來盛行於勞動契約中的離職違約金條款,嚴重打擊護理人員的勞動權益,更別提醫療院所的私有化、醫療服務的商品化,更是不斷加強護理人員的勞動強度。聯盟呼籲醫護從業人員若要具體改善工作環境,團結起來籌組工會已是刻不容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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