責任主編:張心華
施明德認為,在法律規範總統親屬關係是以異性婚姻為唯一基礎下,為了預防總統同性配偶淪為「吳淑珍」,所以要總統候選蔡英文對自己的性傾向做公開說明,這幾天下來,惹得各方同志友好團體譴責撻伐,就連昔日戰友也忍不住站出來表示施的發言不妥。陳文茜更肯定蔡英文的處理態度,認為在選前時刻,是上天給蔡的好機會。在施明德對蔡英文性向的質疑中,施的邏輯相當有問題:
一、既然伴侶依(異性戀的)法律規定才能成為配偶,那就算蔡有同性配偶,依一般模糊焦點的說法,只能稱對方為蔡的親密好友。既然不是合法配偶,怎能說多了個吳淑珍呢?又,施認為若總統配偶為同性伴侶,就無法進入合法親屬關係,就不會再有海角七億案出現,所以他對蔡呼籲,若蔡公開承認自己為女同志,他不僅不會反對她,還會轉而支持她。施看似對同志友好的發言,其實是將同志排除在法定親屬關係之外,並且鞏固了異性戀/同性戀、中心/邊緣的權力資源位置配置。
二、政壇的風氣與國家元首的操性與其配偶、配偶的性別無關,並非女性就會亂政、就會貪污。施將總統的女性配偶與總統的貪污、政壇的腐敗畫上等號,暗示其程度有如古代後宮亂政般嚴重。就算配偶是女性,也不見得會貪污,反之,若總統配偶是男性就不會貪污嗎?
三、將吳淑珍完全等同於貪汙二字,漠視了當事者人生其他面向的努力經驗,與嗜血媒體同流合污。還記得轟擊一時的海角七億案中,吳淑珍是如何被報導呈現的嗎?有媒體比較她在陳水扁選上總統前後的發言、影像、以及相關事件,認為她「變了」,從從前在藍綠選舉惡鬥中的女性受害者角色,變成買豪宅、接受政商獻金、甚至於控制國家人事政策的幕後慈禧。
這兩相對比,突顯了吳淑珍的「惡行」,而這些被媒體片段截取的過去人生,在貪污這兩個大字之下,完全無法獨立存在、無法代表一個人做為真實存在的意義;吳淑珍的真實存在已被抽走,空留外在印象的空殼。閱聽眾看見的,只有與她的姓氏做為一個與貪污連結的符碼。於是,吳淑珍等於貪汙,等於弊案;在這裡我們看到的,是一個(女)人在媒體文化中喪失主體、喪失尊嚴的例子,而施明德的發言,如同肯定這種媒體現象,再次使人的主體和尊嚴蕩然無存。
若是為了政治舞台,施明德並沒有為自己吸引同志團體成為盟友,反而在台階上跌了一跤;若是為了在性/別議題上顯示自己的開明進步,他不但沒有任何基進、解放、多元的思想,更糟的是,他重演當年台大學生選舉的強迫曝光事件(1995),透露出自己在這議題上的準備不足以及缺乏敏感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