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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4/25
據新聞報導,5月1日將有十七個縣市成立教師工會,教育部為因應教師組工會,日前修訂教師三法(教育基本法、教師法及大學法)部分條文,現正於立法院審議。
當教師的身份正式成為勞工後,不論現職是否為教師,恐怕有許多人都會感到不適應,不過讓家長們最直接的感受是,「5月1日教師是否放假?」、「教師一天要上幾小時班?」等問題。
5月1日如果老師放假?那孩子就必須跟著放假?屆時家長能不放假嗎?此外,未來會不會有另一批老師要求9月28日也放假?還是加入工會的老師放5月1日,未加入工會的放9月28日?這些問題今年不理,明年恐怕還是會被提出來討論,而誰該來決定放假與否?教師工會與縣市政府協商即可?還是由教育部邀集大家一起協商出一個全國通用的放假準則?
今天(4月25)立法院通過教師一週服務五天,計四十小時為原則,換句話說未來老師每天極可能上午八點上班,下午四點下班,那目前學生每天七點半以前就到校的規定是否也必須修改?還有,近年來教育部鼓勵老師進行家庭訪問,未來是否得支付加班費?家長晚上有問題要詢問老師,是否也得支付加班費?更進一步,寒暑假是否也必須規定老師上班八小時?
教育部表示爭議問題將繼續與教師團體協商,並預定於100學年度開始前完成,根據本聯盟過去的協商經驗,本聯盟對於這個時程感到極為憂慮,因此,本聯盟認為教育部應更加緊腳步處理諸多教師組工會後所衍生之相關問題;此外,未來教育部或各縣市教育局處的協商對象,難道僅有教師團體嗎?本聯盟認為家長是消費端,家長也是直接利害關係人,因此,不論是教育部或教育局處未來與教師團體協商時,應同時邀請家長團體參與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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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教師組工會生效之後,老師一天要上班幾小時?
監督教師的工作品質, 沒有關係。但有幾個點可能要思考清楚:
一、依據勞基法施行細則第23條, 「教師節」和「五一勞動節」本來就是全體勞工可以放假的節日(一般公務員則在教師節不能放假)。老師則本來則兩天都可以放假。勞工家長如果「教師節」不能跟著放假, 那是企業違法, 應該要主動爭取。
二、強制學生七點半要到校本來就於法無據。正式課程明明是8:00或8:10才開始, 家長應該要幫助學生爭取。
簡單說, 「縮短工時」對教師、學生, 都有好處。我想, 這也很難說對家長有壞處吧?如果覺得這樣增加了要托育的時間, 那應該是要和教師會團結, 把壓力指向勞工家長的縮短工時運動才是, 而非變成一種「勞勞相爭」。
Re: 教師組工會生效之後,老師一天要上班幾小時?
一樓的你SB啊
這些家長會是勞工嗎
Re: 教師組工會生效之後,老師一天要上班幾小時?
今天報紙報導,教師每天工作八小時,每週五天四十小時為原則...教師責任制未來是否改成工時制度呢? 如此一來,未來寒、暑假政府也應該可以不需要再支付老師放寒暑假的薪資,節省國家經費!
Re: 教師組工會生效之後,老師一天要上班幾小時?
寒、暑假不支付老師的薪資有何不可?那教師寒、暑假期間要招收學生補習,也沒理由阻止。
寒、暑假不支付老師的薪資,那教師的帶薪休假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