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4/25
責任主編:張心華
4月24日上午,台灣國際家庭互助協會、人民火大不合格公民團召開「我家有囍事,國家別來亂」記者會,痛批政府在跨國婚姻政策上的歧視,這個歧視展現在對21個特定國家的人民的「特別照顧」。
跨國婚姻的結婚程序繁複,若你的另一半是21個特定國家人民,必須先在當地辦理結婚,經過「境外面談」通過後才能領取結婚證明。
2003年行政院訂定「防治人口販運行動計畫」,這個帶著「預防」、「保護」色彩的政策,認為若能預防「假結婚」的情形發生,便能降低人口販運的情形,因此,對跨國婚姻採行嚴格的「境外面談」。
而在「境外面談」中,面談官要用最有效率的方式去檢視兩人的關係,最直接的方式就是詢問私生活,甚至是兩人的床第之事,若雙方說法有落差,即可能被判斷為「假結婚」,但這種詢問方式往往讓被詢問人感受不舒服、難以啟齒,而且也淪為面談官個人主觀意識的呈現。
原本開開心心地喜事,卻卡在境外面談,當事人根本吃不消。印籍配偶小文說,為領取結婚證明,他與台灣老公在台灣駐印尼辦事處,折騰近3年,其中來回機票、各項雜費支出就多出了10萬元。
此外,21國特別名單,包含菲律賓、越南、印尼等地,無形中似乎也在宣告就是這些國家的人民容易出現「假結婚」的狀況,會中批評這是政治問題、種族歧視。人民火大不合格公民團龔尤倩說,國家應該是證婚人,不是管控者。
回應
Re: 跨國喜事 國家搞歧視 21國配偶遭差別待遇掉
國民黨 政府LP 快爛掉了!
Re: 跨國喜事 國家搞歧視 21國配偶遭差別待遇
這方面或許可參照歐美移民人口多的國家的作法
保護人權和防制犯罪是蠻難平衡的
Re: 跨國喜事 國家搞歧視 21國配偶遭差別待遇
如果在配偶的財產制上做要求
也許可以降低這樣的情形
畢竟應該沒有人願意做了人頭,
然後要分給假的外籍配偶贍養費或遺產之類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