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4-20
八成市民反對企業扣減有薪休息日及飯鐘錢 八成市民更稱會減少光顧違反勞工權益的企業
樂施會今日發表於本月委託香港理工大學應用社會科學系社會政策研究中心(簡稱理大)的《公眾對實施最低工資之意見調查》研究報告,結果顯示,九成半市民認為理想的企業應肩負起企業社會責任,給予員工應有的勞工權益;八成市民反對企業要求員工修改合約,扣除原有的有薪用膳時間及休息日,以彌補因最低工資而引申的額外開支。對於此類違反基本勞工權益的企業,有八成市民稱會減少光顧。
本會在2011年4月委託理大進行有關調查,於本月初以電話形式,訪問了868位18歲或以上本港居民,結果如下:
對企業社會責任的意見: 一) 逾九成半市民認為企業應肩負企業社會責任,調查結果顯示市民心目中的理想企業須具備「重視勞工權益」(97.1%)、「確保產品的安全和良好品質」(99.4%)、「環保意識:例如減少污染、減少過度耗用能源同製作造過量廢物」(95.9%)及「服務或貨品合理」(97.1%)的條件。
二) 逾八成市民不認同僱主修改合約扣除有薪用膳時間, 調查結果顯示,分別有80.7%及81.0%的受訪市民不同意僱主為了彌補因最低工資而引伸的額外開支,修改僱傭合約扣除員工原有的有薪用膳時間及休息日的做法。更有逾八成市民不認同僱主扣減員工的勤工獎(90.2%)、要求員工轉作「自僱人士」(93.6%)等的做法。
三) 八成(81.2%)市民會減少光顧違反勞工權益的企業,但對於一些一向營運困難的中小企,逾七成半(76.7%)市民願意付出比原來較高的價格以支持基層工友得到最低工資的保障。
對政府推行最低工資的意見:
四) 逾八成市民(83.4%)認為「僱傭條例」沒有規定僱主須給予員工有薪用膳時間及休息日,實屬法例漏洞,在641位認同現時「僱傭條例」出現法例漏洞的受訪者中, 近九成半市民(94.9%)認為需要加以修訂。
五) 大部分市民期望政府肩負起積極的牽頭角色,令最低工資能夠順利推行。 七成半(75%)市民期望政府為其外判服務承辦商的員工提供用膳時間及休息日的工資,以作良好示範作用。而亦有分別80.1%、75%及86.6%的市民認為政府需要「加重懲罰違規僱主」、「加快檢討最低工資的水平」及「加強監察最低工資的落實情況」。
樂施會建議: 樂施會認為生活保障是每個人應有的權利,工人付出勞力理應得到合理回報,以鼓勵人們自力更生,分享經濟發展的成果,這才稱得上公平,更是社會可持續發展的基石。
訂立最低工資的原意是為弱勢基層員工提供更有效的工資保障,即是無論全職、兼職、月薪、日薪、長工或臨時工都理應得到高於原有的薪酬。任何僱員若因立法而令工資因加得減,就等同於違背訂立最低工資的精神。
因此我們建議:
一) 企業應履行企業社會責任,重視勞工權益,以保障僱員得到公平合理的勞動回報,這長遠將有利於企業的持續發展。
二) 在實施最低工資的同時,企業及政府應保證受法例影響的數十萬基層員工之薪酬及原有福利不單不被扣減,而基層員工的薪酬水平甚至可因最低工資法例得到合理的提昇,以達致訂立最低工資的原意。
三) 政府己承諾要求其外判服務承辦商為僱員提供休息日工資,本會呼籲各企業仿傚政府的做法,善待基層工人,履行企業社會責任。
四) 同時,政府應每年檢討最低工資的水平,以能準確反映物價及經濟環境的變化。除了政府建議的「通脹及生活物價指數」、「整體經濟狀況」、「企業競爭力」及「勞工市場情況」外,釐定最低工資水平時更應考慮「家庭的基本生活需要」及「貧富收入差距」的因素,以貫徹勞動有價,工作應可養家的理念。
五) 長遠而言,政府應研究改善現時的「僱傭條例」,堵塞法例漏洞,以保障工人可享有完備的勞工保障的同時,亦可減少因爭拗法例的灰色地帶而引起的不必要勞資糾紛。
調查報告背景:
樂施會在本年4月委託香港理工大學應用社會科學系社會政策研究中心進行《公眾對實施最低工資之意見調查》,以瞭解公眾對實施最低工資的意見和探討公眾對企業和政府在推行最低工資問題上的態度與期望。
調查於本月7日至11 日進行,以電話形式訪問了868位18歲或以上本港居民。本調查用隨機抽樣的方法抽選住戶,並用基什網格(Kish Grid)方法從每個住戶抽選一位人士作為研究樣本進行訪問,誤差幅度為+/- 3.33% (以95%作為置信水平)。
下載有關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