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慎評估四大人工湖計劃人工湖計劃不宜綁入「五年五千億」的計劃應進行個案評估再編列預算

2004/04/29

  總統大選前,政府宣示了五年5000億的人工湖計劃,號稱新十大建設,其中,攸關水資源的重大政策為四大人工湖案,這四大人工湖指高屏大湖(吉洋人工湖)、台南大湖、雲林大湖和桃園大湖。

  人工湖是荷蘭等國家已發展百年以上成熟的水資源利用方案,其功能即是引豐水期的地面水,補注入地下水層,通過地下水層之天然過濾再取用。在台灣,經評估最適合的地點是濁水溪和屏東平原沖積扇之扇頂區,這個區域的水位低,可補注的空間大,在此興建人工湖可迅速藏水於地下,形成一天然之地下水庫,假設抽水量低於補注量,還可延緩地層下陷之趨勢。

  扁政府這次在五年五千億的計畫中所提的人工湖計劃,對於數十年來執意興建水庫來蓄水的水利署技術官僚來說,無疑是經歷南台灣歷時十年的反瑪家、反水濃水庫運動的挑戰,所引入的進步思維。

  然而,以目前已通過規劃的地點及內容而言,我們會發現,這其中不僅欠缺真正進步的水資源利用思維,而且效能極差,可能的環境衝擊未必比美濃水庫還低。以下提供一些資訊進行對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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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洋人工湖由五個湖區所構成,所用的土地都是台糖的農地,面積廣達700公頃,分別是手巾寮農場、吉洋農場與彌力肚農場,正好位於荖濃溪以北,高雄縣的旗山、美濃和里港鄉交界處,正好位於省道3號的兩側,最靠近的社區分別為廣福、吉洋、土庫、彌力肚、西園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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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洋人工湖面積廣達700公頃,預計每天提應34萬立方公尺的水(年供水約1億餘噸)。但建造於日據時代的美濃竹子門發電廠,不過是個小水利工程,每天就可提供50 ~ 100萬立方公尺的水量,即使是枯水期也還有50萬立方公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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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0 公頃人工湖是透過高美攔河堰取荖濃溪水入口,然而對地下水的補注效益很少,每年只有300萬立方公尺(相當於每100公頃對地下水的補注量約只有43萬立方公尺);但是在林邊溪沖積扇扇頂區的萬隆農場,100公頃的年補注量即可達1億4000萬噸,二者之效能相差4000多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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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洋人工湖預計挖深至12公尺,但是當地地下水位很高,約在5-12公尺之間,因此,一挖下去就是地下水,等於把700公頃的地下水層曝露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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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0公頃的湖面每年蒸發量達1億餘立方公尺,竟與供水量幾乎等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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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洋人工湖預定地的手巾寮農場,目前約有10幾口井,每口井每天約可抽1萬餘噸的水,只要再挖10幾口井即可達到每天供應34立方公尺的水量,何必要挖700公頃的大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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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署表示,開發高屏大湖可採砂6,500公噸,可為國庫進帳100億,號稱可解決目前河砂、碎石不足的問題。

  由上述資訊,我們的結論是:1. 吉洋人工湖設置地點不對,幾乎沒有地下水補注效益;2. 這是個採砂優位於取水的開發計劃,以人工湖來包裝砂石的開採,巧妙的迴避了回填的問題,一舉解決開砂開採的後續麻煩,不然採砂挖出一個700公頃,深達 12公尺的大峽谷,要如何回填?要拿什麼回填?

  因此,我們疑慮是:已經規劃好,而且經過環境影響評估通過的的吉洋人工湖,就這麼荒謬,其他連評估都沒有的人工湖,憑什麼就下達非建不可,編列預算執行之政策?將來要如何監督?再者,四大人工湖動輒7、800公頃,將農業生產用地大規模改變為非農業用地,依據環評法規而言,都必需進行政策環評,但迄今並未啟動這項機制。

  所以,我們主張,四大人工湖計劃應與五年五千億計畫脫鉤,個別進行評估後,再編列預算,以免形成對環境的更大破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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