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屬於基層工人的工會要回來! ——美國工會改革運動簡介系列之三:鋼鐵工會的經驗

2003/05/19
敬仁勞工中心

  美國工會的型態與台灣有些不同,所以當我們看美國工運的故事時,有時需要先清楚這些不同之處,才能掌握其中所包含的意義,趁著此次鋼鐵工會的材料較少,或許我們在此先粗略交代一下這些不同,以便進行後續的討論。

【美國的工會型態】

■ 全國性的產業別工會:就像許多西方工業國家一樣,美國的工會大多是全國性的產業別工會,例如紡織業工會,它並不像台灣是以場廠工會為基礎、然後再組成一個聯合會,它本身就是一個全國性的產業別工會、而各場廠是分會,以台灣的狀況舉例,中興紡織楊梅廠可能是211分會、遠東化纖總廠是305分會、台南紡織仁德廠是608分會等等,而同一區域內的分會可組成地區分部,如桃園或台南分部等。因為如此,一旦發動罷工,可能是全產業內的停工,不只是這家或那家公司而已,所以對資方造成的壓力很大。

■中央與地方:全國性的總會,擔負的是整體性的勞動條件問題,例如全產業內的調薪幅度等;地方分會擔負的工作,則是場廠內的層次,例如細部工作規則等。如果某一場廠發生爭議,分會可以處理的就地解決即可,如果是大條代誌,可以交由上級總會的老大處理。會費很高,統一交給總會後再撥給分會,而總會及各分會的駐會幹部與專職會務人員,薪水由工會支付,所以不必看資方的臉色。

■組織工人加入工會:如果要在一個沒工會的地方設立工會組織,台灣的經驗是往往要靠廠內的勞工自己,外面的工運團體能支援的資源有限,可是美國的工會因為有錢,就能提供較多支援,比如說台灣如果有個石化業工會,發現台塑六輕沒有工會、要去那邊做組織工作的話,就可以在麥寮租間房子、雇幾個專職組織者常駐該地進行組織工會,當然一樣需要六輕的工人自己當發起人,然後經法定程序投票,獲一定比例通過後,該工會就可以代表六輕的工人,在當地設立分會。

■團體協約:像美國這種資本主義掛帥的國家,缺乏全國性的最低勞動基準(如最低工資)及社會安全保障(如退休制度及健保),這些都要靠工會與資方簽訂團體協約時爭取,所以,團體協約談判是工會每三、五年都要進行的重要戲碼,一旦工會與資方(通常就是該產業的同業公會)達成協議,大約就是有工會的地方全部適用。大家都知道在美國看醫生很貴,如果沒有加入工會獲得健保保障,醫療費用將會是龐大支出,也就是說,有沒有加入工會對勞動條件的影響很大。

【資本主義勞資關係中的工會】

  那麼,美國這種工會的型態,在資本主義的勞資關係下,又扮演什麼樣的角色呢?對資方來說,經營企業很重要的是「可預測性」,譬如預測各種支出的變動、包括掌握勞動成本的支出,才有辦法達到預期的獲利目標,而全產業內的團體協約,其實是有助預測及穩定勞動成本支出的。

  原因如下:1.明訂一致的調薪幅度,所有的廠商一體適用,不會有誰吃虧、誰佔便宜,降低老闆間的惡性競爭;2.因為調薪幅度是一體適用的,所以可預估勞動成本支出;3.團體協約一旦簽訂,工會也有義務遵守,所以不能放任分會或會員進行自發罷工、或要求額外的福利,換句話說,可確保生產的順利進行;4.既然生產的進行獲得較穩定保障,那亦代表著生產力的提升。

  在這樣的勞資關係下,如果工會不進步、不會在談判時凝聚勞工的階級意識、不會爭取有助集體力量形成的條件、不會爭取更具社會性的訴求,那團體協約談判很容易就例行化,工會淪為只是替資方安定勞動成本的工具而已。

【決策的集中】

  回到故事的正題。美國「鋼鐵工會」(USWA,United Steelworkers of America)是在1930年代,於「產聯」(CIO)體系中誕生的,而「產聯」最早只是「勞聯」(AFL)底下的一個委員會,負責組織現代工廠制度下的藍領勞工,所以它的組織方式就如前面所述,是由中央辦公室派專職組織者到各場廠去組織工人,這些組織者直接聽命於中央辦公室的領導,在如此的組織模式下,「鋼鐵工會」從成立一開始就有相當的中央集權傾向。

  這樣的中央集權傾向逐漸加劇,後來總會領導人還削弱地區分部在團體協約及調薪談判時的地位,並取消了分會對中央的財務監督權,但中央仍然可對地方分會進行財務檢查,於是財務問題往往成為中央箝制地方的藉口。

  在這個過程中,主張地方自主的勢力不是沒有,但這些力量常被利用成為對資方示威的手段:比如說,快要團體協約談判時,總會就會放任地方分會撒野、作為談判時的籌碼,等到協約一談好,中央馬上又會壓抑地方分會的聲音,深怕他們的作為脫離總會的控制。

【危機的來臨】

  從1950年代末至1960年代,美國鋼鐵業因競爭不過其他國家的產品而大幅衰退,加上開始電腦化生產,連帶使得工人的實質薪資停滯,並有大量勞工失業。從1947年至1959年,鋼鐵工人每年的調薪幅度平均為5.2﹪,但是從1959年至1972年,平均只有1.2﹪,且光是1960年代後半,工會就損失了六萬五千會員。

  總會對危機的出現無能為力,卻又搞了一個飛機。1972年,工會跟資方訂立新的協約,裡面有一個規定是說,往後即使是協約到期、新約仍未簽訂,工會仍然不可發動罷工。這是一個非常不尋常的協約,因為美國工會向來有「沒有團體協約保障,就不工作!」(No Contract, No Work!)的傳統,意在逼使資方於期限內妥協,如今這個協約一訂,等於是綁住自己的手腳。

【挑戰者的出現】

  在這種情勢下,對總會的不滿加深,主張地方自主的勢力便逐漸抬頭:以1010分會為例,改革派成立了「基層工作小組」(Rank and File Caucus),以工會內的反對派姿態出現。「基層工作小組」的成員大多住在工廠附近的社區,他們利用社區裡的人際網絡進行組織工作,因為工廠附近的居住環境是較惡劣的,住的大多是少數族裔及年紀較大的人,於是反對派協助會員的方式,許多是從幫助會員申訴種族歧視或性別歧視的問題開始。

  像這樣的反對派組織經營是很廠內議題取向的,雖然能獲得廠內會員認同,卻較難跨越場廠層次,如果不同分會間的反對派沒有聯繫,更無法產生總會層次的政治影響力,所以改革運動一直停留在個別分會內部。直到受到1972年「礦工工會」改選「民主派」勝利的啟發,出身基本鋼材廠的薛德洛斯基(Edward Sadlowski)出馬選上第31分部的主席,並進而於1976年挑戰理事長位子,才把改革派力量導引至總會層次。

【競選策略】

  薛德洛斯基跟他的支持者成立了一個競選團隊叫「反擊」(Fight Back),於競選理事長時提出了若干政見:1.會員有權對會費增加及任何勞資間的協約進行表決;2.改善退休年金及健保;3.反對職務合併與勞動強度加強;4.不同產業的勞資協商分別處理(按:當時鋼鐵工會內已開始有很多非鋼鐵業的會員);5.實質薪資的提升;6.加強對會務人員的訓練。不過在實際執行上,「反擊」最主要的訴求卻在會費增加上打轉,他們主張在會員權力沒增加的狀況下、會費不能提高,他們以為基層會員會最在意會費的問題。

  雖然「反擊」意圖成為一個改革派的機關,但它的運作實際上更像是一個競選團隊,沒有明確的組織運作模式,決策權集中在薛德洛斯基的親信身上,它本身也是一個中央集權的機制。「反擊」與地方分會間的聯繫,集中在少數以基本鋼材廠為主力的分會,但是因為鋼鐵業的衰退,基本鋼材廠的會員比例已大不如前;為求勝選,「反擊」試圖以普遍性的訴求打動群眾,卻忽略某些分會的地區性議題,例如南部的分會很關心自由入會制對工會力量的削弱。「反擊」甚至沒有放多大力氣在同時舉行的地區分部主席選舉上,有點孤注一擲把資源全部投入理事長選戰。

  「反擊」與基層分會缺乏聯繫,與他們的競選策略有關,他們擔心與基層反對派關係太過密切,會被戴上激進派的帽子。就因他們缺乏與基層組織間的聯繫,對會員的宣傳便喪失管道,而得向某些分會中較中立的會務人員求援,但這些會務往往也是想法較溫和的、進一步抹煞了路線的差異。宣傳管道的缺乏導致另一個副作用,就是依賴大眾媒體,寄望藉由在新聞報導上曝光以提升知名度,但是,這些競選手法往往都是違背基層群眾路線的。

【若干檢討】

  選舉結果薛德洛斯基以249281對328861的比數、43.1﹪的得票率落敗,看了上面的競選策略之後,如此的結果相信並不意外。「反擊」在這個過程中至少犯了四點錯誤:1.依賴於基本鋼材廠的支持,而忽略爭取全面性的會員支持;2.缺乏一個具體的工會改革方案,致使後來只在會費議題上打轉;3.缺乏與基層組織間的聯繫,宣傳依賴大眾媒體,而媒體炒作的又是薛德落斯基的個人特質、而非理念;4.因為競選策略上的選擇,缺乏與基層組織的關係,致使「反擊」自己也中央集權化,無法說服基層的改革勢力。

  「反擊」在選舉失利後沒有繼續運作,使它更像一個選舉機器、而不是改革派機關,1980年代鋼鐵業經歷另一波不景氣,關廠事件頻傳,讓勞方氣勢更低落,連帶改革勢力亦無運作空間。「鋼鐵工會」的改革派故事是一個失敗的經驗,但這樣的經驗如果有其價值,恐怕就是讓我們記取教訓、不要做半弔子的改革派。

系列三參考文獻:

Nyden, Philip W. (1984) Steelworkers Rank-and-file: The Political Economy of a Union Reform Movement, New York: Praeger.

【本系列之前發表文章】

■ 苦勞論壇2003/05/03敬仁勞工中心 蔡志杰把屬於基層工人的工會要回來! 美國工會改革運動簡介系列一:故事的開始

■ 苦勞論壇2003/05/03敬仁勞工中心 蔡志杰把屬於基層工人的工會要回來! 美國工會改革運動簡介系列二:礦工工會的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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