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王孟倫、廖千瑩/台北報導〕潤成投資公司購買南山人壽出現新變數!金管會昨日晚間宣布,要求潤成投資再度補件,並指明六大條件,包括:「提供三百億元現金或等值資產在保管帳戶」,「將南山人壽股權百分百全部交付信託」、「未來負債比不得超過目前四十八%比率」等。
二度補件須符六條件
對於金管會從嚴的態度,潤成投資董事長鄭銓泰昨天說,目前仍在了解狀況中;負責這宗交易案的財務評估公司,花旗環球財顧台灣區董事長杜英宗則說,剛剛才接獲消息、還要再開會討論。
金管會昨日召開委員會討論潤成購買南山股權案,二月時提交的補件資料,由於金管會仍無法滿意,因此,要求潤成必須再度補件。
金管會直接點名潤成二次補件必須符合六條件:第一,金管會保險局局長黃天牧表示,為因應未來十年可能增資需求,將請潤成提供三百億元現金或等值資產於主管機關認可的保管帳戶內,且需在金管會准駁前備妥到位。
至於為何訂出三百億元?金管會委員葉銀華指出,這是根據南山人壽精算報告,未來十年公司資本適足率要達到二百%法定門檻,必須增資二百五十億至三百五十億元之間,加上金管會對潤成送件內容,才訂出這項要求。
包括股權須全部信託
第二,為強化潤成長期經營承諾,潤成應將取得南山人壽股份交付信託比率提高至一百%。第三,金管會要求,未來南山案若經核准,潤成向銀行聯貸的金額,負債比不得高於送件時的四十八%,且潤成投資的股東出資,需為現金增資或自有資金。目前潤成買下南山人壽的六百七十四億元當中,有三百二十四億元從銀行聯貸借來,有三百五十億元是股東出資,所以,潤成負債比率為四十八%。
其他條件還包括:潤成上層股東中的潤泰全、潤泰新及寶成等,辦理現增時不應影響股東權益、所有上層股東增資過程中,最終受益人不得移轉控股權、潤成應選擇合乎保險業資格的董事長人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