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鍾孔炤
「老有所養」始終是當代福利國家最深遠也是最艱困的任務,在國民年金法通過以後,台灣總算是朝著這個任務邁出了重要的一步。然而,國民年金只是老百姓生活最基本的保護傘,對於全國勞工群眾,目前送立法院審議中的勞保年金制度,才將是老年生活是否具有完備保障的關鍵。
依照行政院版本的勞保條例修正條文,未來勞保年金的給付額度,將以終身投保年資之平均月薪作為投保薪資的計算基準,而過去舊制是採用投保最後三年之平均月薪。這樣一結算下來,適用新制領取十年年金之後,總和還比不上舊制一次領取的錢,對勞工的保障不但沒有提升,反而有些縮水了。
勞委會表示,目前送審的新制,可以達到平均約五十二點八%的所得替代率,實在是有些欺騙老百姓,因為這個所得替代率的計算基準,是終身的平均薪資,而不是退休前的收入。試想,在一生辛勞以後,不但要面對打了折扣的生活水準,並且這個折扣還是用初入社會時的所得水準來計算的,實在是情何以堪?
另外,許多中高齡勞工早年的薪資水準甚低,若逕予納入平均薪資計算,自然將造成被給付額度嚴重被拉低的情形。對於這樣的問題,過去勞委會均表示將依各年物價平減,予以調整計算,但是這套計算公式與審議機制都還很不明確,也未直接規範在勞保條例的修正條文之中,這樣將如何讓勞工大眾安心?
還有,像是遺屬年金的規劃,在被保險人本人過世以後,其遺孀與子女,竟只能請領最多達五十%的給付。勞委會的規劃初衷,或許認為這是扶養義務的延伸而已,但身在基層的勞工卻不做如是想!辛辛苦苦地繳交了一輩子的保費,身故之後,卻不能留給親人完整的保障,這樣甘有公平?
在方向上,老年給付年金制的設計,自然對於勞工是一種長久性、制度性的保障,不僅是對於勞工個人晚年經濟的恆常規劃,也是解決潛在社會問題的必要手段,我們舉雙手支持。然而,若年金制度草率上路,保障覆蓋又不足,則推動年金制的美意必將付諸流水,相信這不是制度規劃者所樂見的,也更不會為廣大的基層勞工所接受。
(作者為前全國產業總工會理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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