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傅希堯/台北報導

 多個縣市產業總工會結盟之團結工聯昨(二)日表示,行政院版的勞保年金制僅保障勞工最低可月領三千多元,待遇遠不如老農、退休軍公教與榮民,團結工聯將推動公投立法,訂定符合勞工權益的勞保年金制。

 立委賴幸媛昨天邀集團結工聯代表與勞工委員會官員召開公聽會,檢討行政院會五月十日通過的「勞工保險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有關勞保年金制的條文是否符合勞工權益。

 桃園縣產業總工會理事長毛振飛指出,將力推符合勞工版的勞保年金方案,動員勞工積極連署,推動勞保年金公投立法。而勞工版的勞保年金方案訴求包括,所得替代率需達百分之六十,不足最低工資者以最低工資計算;投保薪資計算以全部投保期間最高五年計算;設立獨立的月投保平均薪資調整委員會;建立能夠真正照顧身心障礙者本人及身故者眷屬的身心障礙年金及遺囑年金。

 毛振飛指出,軍公教退休金所得替代率一年採百分之二計,採計三十五年,最高達百分之七十,國民年金方案所得替代率一年採百分之一點三計,採計四十年最高達百分之五十二,但政院版勞保年金一年所得替代率採百分之一點一計,採計四十年最高僅百分之四十四,基礎根本不公平。

 毛振飛表示,立院臨時會三讀通過的老農津貼,規範年滿六十歲老農月繳一千二百元滿半年可月領六千元,至於適用退除役官兵就養安置辦法,年滿六十歲的榮民,無須繳納任何費用,即可月領一萬三千元,然而,行政院版的勞保年金方案,規範勞工須投保滿十五年,月繳一千三百二十元,年滿六十五歲才可月領三千多元,為何對台灣經濟有卓越貢獻的勞工,如此被人看衰?呼籲勞工不能再沈默,應勇敢站出來爭取自己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