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名」的污名

2006/01/21

  1月16日的中國時報刊出了一則標題「原民毒蟲 夜偷雙B車」的新聞,內容提到「台北縣汐止分局追緝贓車,循線破獲三男五女的竊盜集團,這群竊賊全是原住民毒蟲,專門趁夜挑雙B轎車下手…這八人都是親戚、朋友,不僅主嫌的媽媽、姐姐有參與,連前妻也回頭和林嫌及現任妻子共住屋簷、一同犯罪,堪稱原住民家族竊盜集團」。

  醒目、斗大的「原住民」三個字出現在新聞版面上,不斷提醒我們這些原住民是「毐蟲」、是「家族竊盜集團」,有趣的是,我們不清楚這些嫌犯的個體,只看到他的種族/族群身份。

  但這其實並不是什麼新鮮事,1998年3月14日,桃園縣八德市曾經發生小偷入侵民宅,被遭主人自衛砍死的事件,結果隔天聯合報第三版的新聞標題就寫著「惡客臨門 雅美三兄弟反抗 混亂中砍死雙盜」,也有報紙以「兩盜劫民宅 遭三原住民砍死」當作新聞標題。

  我們絕對不可能在台灣的報紙上看到「『漢人』毒蟲 夜偷雙B車」、「惡客臨門 『外省人』三兄弟反抗 混亂中砍死雙盜」,或者「兩盜劫民宅 遭三『福佬人』砍死」的新聞標題,但對原住民族污名化的新聞/標題卻是屢見不鮮,顯然的,種族歧視的問題在聲稱民主、人權的台灣依然可見。

  事實上,媒體經常用「命名」的方式不經意透露出自己對群體的刻板印象或價值觀,同樣一件事使用不同也的命名也會讓人們對群體產生不同的看法。例如,前陣子發生的高捷事件,不論媒體使用「外勞暴動」及「外勞抗暴」的命名新聞的方式,都會讓我們的不同的觀感,或者,「革命軍」和「反叛軍」都在指涉同樣的一群人,但透過不同的命名卻顯露出不同的價值與暴力。

  這種問題當然不會只發生在原住民朋友的身上,媒體對「新移民」、「同志」等少數/弱勢社群的污名化也經常可見,然而,「命名」不僅會造成污名,更是對既有刻板印象的複製與擴散。

  例如,前兩天和學生在msn上聊到,有天她和同事們討論放假時要去那裡玩,有人提議辦個「轟趴」,不過,當場就有人不表認同,直接就說「我又不是『同志』,幹嘛要辦『轟趴』?」。顯然的,在媒體長期報導下,人們對於「同志」的印象已和「轟趴」劃上等號,並且隱含著負面的意涵,然而,「同志」就一定「轟趴」?「轟趴」的就只有「同志」?事實並非如此。同樣的,如果媒體不斷地以「毐蟲」、「家族竊盜集團」等污名的負面語彙為原住民命名,除了出透露種族偏見,不也是複製刻板印象,甚至是撕裂社會的惡劣行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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