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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5/26
離婚後,兩個人真的就能「田無溝,水無痕」?家人之間真的能「老死不相往來」?日前在于美人節目中,淚訴遭前夫家暴的陳姓婦人被前夫刺殺身亡,讓社會重新思考家事案件與家事法院的關係。
如果法院只是扮演“審判者”的角色,那麼即便離婚,也只是解除雙方在法律上的關係,其他在金錢、家暴…等方面的問題,仍然繼續糾結不清。在台灣有許多的陳姓婦人,即便離婚了,仍和前夫糾纏在複雜的財務關係中,甚至害怕前夫回來施暴、恐嚇,每天活在暴力的陰影底下。
我們的家事法院有沒有可能從高高在上的“審判者”角色,轉移到“服務民眾”的位置。例如:一件離婚官司進來,先由「社工」接手,諮詢協調雙方的情感關係、互動問題,處理不成再由「家事調解員」接手……,經過種種的程序皆處理不成後,最後再由「法官」接手判決。藉由這種「修復式的司法程序」調整家人間的關係,讓雙方即便離婚了,亦能和平分手,各自開展新的生活。
「家暴殺前妻案」讓我們重新思考家事法院在家事事件中應該扮演什麼樣的角色?應該具備什麼樣的功能?邀請媒體朋友前來採訪報導,共同推動一個更符合人性的家事法院。
一、主辦單位:婦女新知基金會、台北市晚晴婦女協會、台北律師公會 二、活動時間:2011年5月27日(五)13:30-16:30 三、活動地點:台灣師範大學─圖書館校區 綜合大樓508會議室(台北市和平東路一段129號) 四、交通方式與地圖:
活動聯絡人:陳玫儀 02-2502-8715 chenmeiyi@awakening.org.tw
主題:
活動日期:
2011/0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