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後新聞稿]「六四」22週年,中國維權律師及維權人士遭迫害
港台法界共同聲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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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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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總統在「六四」22週年前夕說:人權,衡量兩岸距離的標準

2005年8月,首次接任國民黨黨主席的馬英九總統,在接受媒體專訪時明確表示:「六四不翻案,統一不能談。」而馬總統在日前接受德國《明鏡週刊》專訪時,再次強調:「衡量兩岸之間距離的標準之一,就是人權。」馬總統與媒體互動的語言,似乎企圖佐證他對中國民主化及人權改革的一貫堅持。然而,馬總統上任迄今屆滿三年,我們也同時見到中國政府打壓異議份子、維權律師的毫不手軟,以及對箝制言論、集會、新聞自由的毫不猶豫。相較於就任前的強硬措詞,馬總統面對今年初中國政府鎮壓「茉莉花革命」,卻只是無關痛癢地關心、聲援、並呼籲大陸當局善待異議人士。對照三年來兩岸交流的一日千里,我們不禁懷疑六四尚未翻案,何以統一卻已談得如火如荼?馬總統衡量兩岸距離的標準,究竟是人權保障還是經濟交流?

中國維權律師、維權人士近況及茉莉花革命

  近年來,中國出現了一群維權律師,他們因為經常接辦為維權人士及法輪功辯護的案件,受到不同程度的打壓。曾為法輪功辯護的北京維權律師高智晟已兩度失蹤,自2010年4月20日再次失蹤至今,仍然沒有下落,有報導指他被帶走期間曾受酷刑對待;2011年2月,因為受北非突尼西亞及埃及推翻獨裁暴政的民主運動的鼓舞,中國有網民回應發起「茉莉花革命」,所謂的「革命」,其實只是呼籲民眾於2月20日起每星期天下午到大城市的特定地點,以「微笑」和「散步」來要求中國政府改善人權狀況和尊重人民的基本權利,結果,中國政府卻藉機大肆抓捕維權人士和維權律師,不論有否談論和參與「茉莉花集會」,近二百名人士在過去三個多月以來曾被帶走,部分甚至被正式逮捕。北京維權律師江天勇、滕彪和唐吉田律師與其他律師朋友2月16日餐敍,討論如何營救被軟禁在家的山東失明法律維權人士陳光誠,結果三位律師相繼被帶走多天後才獲釋;另外兩位維權律師李方平和黎雄兵亦曾被帶走;上海律師李天天被帶走三個月後才獲釋;他們回家後都表示不方便詳述被關押期間的情況,令人擔心他們有否受到不人道對待。此外,廣州維權律師劉士輝被帶走三個多月仍然不知所蹤,唐荊陵律師則被「監視居住」,但具體情況不詳。引起最多海外媒體關注的北京藝術家艾未未,自4月7日在北京首都國際機場帶走後,中國政府只以「經濟罪名」把他關押,但一直沒有給予他家人任何具體交代。這些打壓異見人士的例子,只是冰山一角。面對這樣嚴重侵害人民權利的政權,馬總統若不作出嚴正呼籲關注,如何確保兩岸的人權保障和安全呢?

六四真相與平反

 北京「六四血腥鎮壓」至今已二十二年,中國政府仍不願承認當年的錯誤,繼續限制「六四」難屬的人身自由。榮獲2010年諾貝爾和平獎、正在服十一年「文字獄」的北京作家劉曉波在獄中得知獲獎的時候,特別說明獎項是屬於所有「六四亡魂」。「天安門母親」丁子霖教授和其他「六四」受難者家屬,多年來為她們去世的子女爭取平反,但中國政府一直無動於衷,不但沒有回應她們的訴求,甚至限制她們的人身自由。當挪威諾貝爾委員會於2010年10月初公佈劉曉波獲獎之後,丁子霖教授與丈夫被帶回無錫老家,期間被斷絕與外界聯繫,直至頒獎禮於12月結束後才獲釋回北京,其他「六四」難屬如張先玲亦被限制自由。據「天安門母親」本周初發表的公開信表示,中國公安私下找個別難屬,想以錢解決「六四」問題,對死難者及家屬有欠尊重。中國政府一直拒絕讓外界獨立調查當年「六四鎮壓」的真相,更遑論平反當年死難者的「罪名」。馬總統若不再要求中國政府平反六四,而只與中國政府談經濟發展,則如何向台灣人民交代其選前「六四不翻案,統一不能談」的承諾?

呼籲馬總統實現承諾,在「六四」週年紀念前要求中國政府平反六四

馬總統上任後首次面對「六四」20週年時,感言文稿就被人權團體及中國民運人士評價為「不了解中共本質以及中國大陸的現況」。而近三年來在兩岸議題的討論上,馬總統提及經濟交流及ECFA的次數,恐怕更是六四平反及中國人權問題的數十倍以上。如果馬總統一頭熱地推銷兩岸協議及交流,卻在面對近三年中國持續打擊自由人權時更加軟化其態度,這不僅背棄其選前「六四不翻案,統一不能談」的明確承諾,更形同為虎作倀,而可能斷送台灣多年來累積的民主及人權資產。最終,兩岸距離不會因為人權而拉近,反而是建立在欺騙、矯情與言行不一的橋樑上。 法律人出身的馬總統,理應深知自由、人權等價值本為民主社會的基石。觀諸台灣民主化的進程,更可了解維權律師將是中國民主化及人權改革的探針。唇亡必然齒寒;如果馬總統過去看似強硬的言語措詞,已逐漸淪為裝飾其人權政績的無謂門面,台灣民眾將無法信賴馬總統是真誠地以自由、民主的信仰領導國家。因此,在「六四」22週年的前夕,港台法界特此鄭重要求馬總統在「六四」週年紀念前公開表態,並承諾:

第一、主動要求中國政府積極平反六四、公布真相;

第二、要求中國政府停止打壓維權律師,尊重、保障維權律師的基本執業權利 以及異議人士的言論、人身自由,並立即釋放被拘留的維權人士;

第三、實現選前承諾,記取「六四」教訓,以民主、人權、法治等價值作為兩岸對話及交流的基礎。

共同聲援團體:台北律師公會人權委員會、台灣人權促進會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香港中國維權律師關注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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