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書痛批
「上EMBA 學借殼沒學倫理」

記者蘇位榮/台北報導

吳燦坤違反證交法被判刑,合議庭在判決書中指出,吳燦坤在台灣大學上EMBA課程,只學到借殼上市的商業手法,牟取暴利,卻不顧企業倫理,走危險捷徑。
合議庭也批評,近來大學廣開EMBA課程,只講授經營策略及併購等,卻不傳授企業倫理、品格及誠信,導致國內企業弊端頻傳。審判長梁耀鑌說,企業倫理,簡單的講就是「企業的是非道德觀念,賺錢不能傷害人。」

梁耀鑌表示,本案爆發時,吳燦坤正在台大上EMBA課程,調查員在他家搜到期中考試題,發現台大EMBA教學生探討分析國際企業借殼上市的商業模式,卻沒有傳授企業倫理的課程。

梁耀鑌指出,吳燦坤並非掏空公司,而是為求企業成長,模仿他人的商業模式;不顧企業倫理,走危險捷徑,利用借殼上市詐騙投資人,破壞經濟秩序,影響投資人的利益甚鉅。

判決書直指,經營企業本質上以營利為目標,但企業不應以賺錢為唯一目的,經營企業除講求公司治理,尚應講求企業倫理、企業品格,建立企業品牌形象,「性格是天生,品格可以培養」。

梁耀鑌強調,成功經驗並非不能複製,借殼上市本身並無不法,但企業在借殼上市的過程,為達目的,如涉及不法,仍應加以處罰。

他舉例,近來國內爆發許多企業弊案,例如SOGO股權爭奪案、中信金案、明基內線交易案等,涉案的黃茂德、辜仲諒、李焜耀都是企業經營者或資深法務長,但都缺乏企業倫理觀念,為求企業成長獲利,不擇手段,以致官司纏身。

梁耀鑌指出,自從美國恩龍案爆發後,國內有少數大學加入企業倫理課程,但欠普遍。目前歐美先進國家的優良企業設有倫理長,他們的職權甚至和執行長(CEO)相互制衡;國內的台積電已設有倫理長,但大多數企業仍未重視此事。

【2007-07-25/聯合報/A6版/話題】

燦坤:不影響營運

記者許佳佳/台北報導

燦坤公司昨天聲明,吳燦坤去年六月已辭去董事長,目前在燦坤沒有任何職務,個人訴訟不會影響公司營運,目前燦坤的獲利仍領先財測預期數字。但燦坤也表示,吳燦坤一定會上訴,相信司法會還他清白。
吳燦坤被判刑的消息傳出後,燦坤股價受到拖累,早盤原本逼近漲停價位,卻立刻遭到反手賣壓,終場下挫五角,收在全場最低的四十二點五元。

吳燦坤去年六月就辭去燦坤內部職務,但因其一手創立了黃色家電巨人王國,檯面下仍有「總教練」的稱號。

燦坤家電去年因旗下的閩燦坤受到國際原物料高漲影響,出現營運以來第一次的鉅額虧損,雖然台灣的燦坤三C獲利十億元挹注,但燦坤去年每股仍出現大幅虧損。

去年中以來,吳燦坤大部分時間坐鎮在福建漳州,專注閩燦坤的營運改革。吳燦坤不僅要求閩燦坤專注本業,處分績效不佳的部分生產部門,還導入國際化營運經驗的管理團隊,今年第一季閩燦坤已傳出損益兩平的好消息。

在閩燦坤經營漸有起色、台灣燦坤三C營運持續成長下,旗下員工日前還依個人績效不同,領到了所謂的「年中獎金」,平均加發高達兩個月的薪資,讓不少企業稱羨。

燦坤三C上半年營收突破一百五十五億元,比去年同期成長逾百分之八。推估上半年每股賺二點零五元,全年每股盈餘五點一六元。

在法人看好其後市下,股價近日自谷底的卅元附近走揚,來到四十六元的波段高點。

【2007-07-25/聯合報/A6版/話題】

金融弊案剋星
庄腳囝梁耀鑌 專破金融大案

本報記者蘇位榮

審理吳燦坤案的審判長梁耀鑌,出身農家,曾在銀行工作八年,對國內金融實務非常了解;審判之餘,他鑽研金融犯罪案件,撰寫「法官如何迎戰兆元金融黑洞」一書,成為實務界重要參考書籍。
梁耀鑌是東吳法律系畢業,司法官訓練所卅二期結業,擔任法官已十二年。雖然他司法官期別較晚,但因為社會經驗豐富,對銀行作業流程了解透徹,金融弊案一到他手上,再怎麼複雜,他總是能查得一清二楚。

梁耀鑌對「借殼上市」有很精闢的詮釋,他說,借殼上市就是通過「走後門」的捷徑,在股票交易所上市。

他說,一家公司若要按正規途徑(走前門)方式申請上市,需要花很多時間人力物力;但借殼上市只要在股市找一家「殼公司」,掌握經營權後,就可披「殼公司」的外衣。

梁耀鑌辦案一針見血。他審理吳燦坤案,甚至直指台大EMBA應加強傳授企業倫理。

【2007-07-25/聯合報/A6版/話題】
吳燦坤涉違證交法 判刑三年半
被控違法賣假股票高額圖利 燦坤:不影響公司營運
記者何蕙安/台北報導

國內知名3C賣場燦坤公司前董事長吳燦坤被控違法出售未在美國掛牌上市的假股票,高額圖利,嚴重影響投資人利益,台北地方法院昨(24)日判決吳燦坤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
燦坤曾公布民國90年預定達成的財務預測(財測)為每股6.6元,眼看90年8月的財測僅2.1元,當時擔任董事長的吳燦坤急於達到原訂目標,遂使用「借殼上市」策略。

吳燦坤透過協和證券找到美商世財公司(WFG公司),在同年10月安排與旗下ANC公司簽定換股合約,以美國燦坤流通的4,750股換ANC公司1,200萬股,兩家公司合併為新公司EUPA,負責人為吳燦坤。

為吸引不特定投資人,90年10月,吳燦坤還召開記者會,公布假利多,宣稱EUPA公司將在美國NASDAQ掛牌上市,且有知名法人加入股東,使美國燦坤市值由240萬美元提升至1億美元,吸引投資人認購EUPA公司股票。

與燦坤換股後的EUPA公司發行股數為2,000萬股,每股面額僅0.001美元,但皆以超過8美元以上出售,價差達8,000倍,法官開宗明義指出吳燦坤是「印股票換鈔票」,有施詐行為。

吳燦坤原本與WFG公司簽訂協議,由WFG公司拿銷售EUPA公司股票的獲利的2,300萬元,來購買燦坤集團的股票,達成財測每股6.6元的目標。不料WFG公司沒有履行,吳為達到財測目標,只好利用子公司燦寶公司與WFG公司協商,取得100萬股EUPA公司股票,以同樣方法銷售給國內大眾,不到一個月,已累積1,009餘萬元獲利。

【記者張義宮/台北報導】

燦坤昨(24)日表示,燦坤前董事長吳燦坤被台北法院一審依違反證交法判處三年6月,將會上訴。該項判決不會影響公司正常營運,燦坤上半年獲利也將優於財測。

吳燦坤違反證交法案昨天傳出後,早盤大漲的燦坤股價瞬間急殺到平盤,後來又急拉,多空拉鉅,但終場股價以下跌0.5元,收盤價在42.5元,成交量逾3,500張。

【2007-07-25/經濟日報/A14版/企業要聞】
吳爭清白 要上訴

記者嚴雅芳/台北報導

燦坤 (2430)前董事長吳燦坤內線交易案被宣布判刑3年半,今日消息傳出,早盤大漲的燦坤股價瞬間急殺至平盤之下,惟股價又急拉向上,多空力道展開拉鋸。燦坤今日表示,從去年6月份,吳燦坤在燦坤內部就已無任何職務,更未擔任董監職務,強調吳燦坤個人內線交易判刑不會影響公司營運,目前燦坤獲利狀況仍領先財務預測。
檢調單位在2004年指控吳燦坤涉嫌違反交易事宜,涉嫌非法在台販售美國EU-PA公司股票,因官司纏訟已影響公司形象,吳燦坤一年前壯士斷腕,辭卸所有燦坤內部職務,惟檯面下仍在燦坤有「總教練」之稱,今日隨著遭判刑消息傳出,仍影響股價。

燦坤表示,吳燦坤本人一定會爭取上訴,並相信司法會還他清白。並強調,吳燦坤個人訴訟不會影響燦坤財務狀況,以近期來說,7月會員招待會總營收達15.9億元,創歷史新高紀錄,7月營收成長可期。另,燦坤累計今年上半年營收為155.65 億元,年增率8.51%;燦坤財測預估今年上半年每股賺2.05 元,全年EPS 5.16元可望順利達陣。

【2007-07-24/聯合晚報/7版/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