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大研協6/18校務會議行動會後新聞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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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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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18)日上午,臺大舉行99學年度第2學期第2次校務會議,會前研究生協會針對研究生校內勞動條件,如工資待遇過低、工時過長、工作分配機制不明與缺乏勞動糾紛救濟程序等議題,號召同學在會前向校長舉牌表達訴求。

但在舉牌過程中,臺大校方罕見的出動數十名校警與教官來「保護」校長,阻擋同學向校長舉標語,甚至拿起DV「蒐證」。而在學生收起海報,欲入場開會時,校警仍阻止學生會會長、研究生協會會長等學生代表進入會場,甚至搶奪同學海報,要求「先行保管」。這是近年來臺大校務會議,第一次以如此粗暴的方式阻止學生進入會場。研究生協會對此種嚴重妨礙學生參與校園事務,侵害學生言論自由的離譜行徑,提出嚴重抗議,要求校方向學生道歉。

校務會議中,針對建立本校最低勞動基準議題,醫學院學務分處錢宗良主任竟認為「我覺得學生要抱持著服務於學校的態度,不是甚麼受壓迫的勞動階級。」;李嗣涔校長亦認為依本校助學金施行辦法,助學金目的是協助同學完成學業。然而,該辦法第二條即要求:「凡受領研究生助學金者,均需確實協助系、所從事教學及其他相關系務工作。」顯見研究生請領助學金不只是學校的「恩賜」,而是有勞務對價關係。臺大校方應正視研究生實際從事勞動過程中不合理對待,而建立各項勞動基準。

針對五年五百億計畫中教學助理薪資標準議題,與會代表與研究生協會皆指出去年校方減少助理薪資原因是「因為教育部給的5年500億經費,今年只給七成五,明年再給兩成五,但要一直用到明年6月,且下一期經費可能會打5折」,而第二期五年五佰億計畫中,教育部既已給臺大更多經費,應該將薪資調回原本標準,然而校長卻認為「靠過去的作法是無法進入五十大的」,第二期五年五百億必須「轉移重點」,不再以教學助理為主,而轉向補助研究生出國。

對此,研究生協會不禁質疑,過去透過教學助理,提升本校教學品質,進入百大之後,難道現在就不需要教學助理?還是真如與會教授所言:「聽起來很像狡兔死,走狗烹,現在我們邁向卓越達成了,就不需要管TA了嗎?」

最後校長裁示,教學助理薪資標準為計畫的權責,應由計畫負責人負責,不是校務會議能議決。另一方面僅責成行政會議「邀請」學生代表組成小組,討論是否建立最低勞動標準,但掌有實質決策權之行政會議並無學生代表,在學生爭取後,校長方勉強同意,行政會議審議該專案時,會再邀請學生列席,但說明完後即須退席。

對於本次會議阻擋學生入場的程序不正義,加上校長的裁示內容,漠視學生在校工作的「勞動」事實、以及學生無法充分參與決策程序,臺大研協認為難以接受。我們認為勞動權益的爭取,不能僅仰賴於「校長裁示」,而是需要靠長期的群眾組織工作與持續爭取。故將於暑假開始進行助理工會的發起以及章程研擬工作,希望於下個學期開學後,可以正式成立。唯有成立工會,與學校對等協商勞動條件,才能真正保障學生的勞動權益。

新聞聯絡人:許同學091783279 郭同學0952437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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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

台大說學生不是勞工。實情是,台大研究生過的是比勞工孩不如的生活,
教授控制畢業,要學生做牛做馬,很多學生已經過勞了。
要求成立工會,不要將教授發表SCI的壓力,轉嫁到碩士生身上,
美國的碩士根本沒在寫論文,要發表SCI,領彈性薪支的教授,
拿了那麼多錢,‘自己總管做點事吧。

第 325 條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搶奪他人之動產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項之未遂犯罰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