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郵局主管性騷 女雇員丟工作

2011/06/21

2011-06-21 中國時報 【鄭閔聲、許俊偉/台北報導】

 中華郵政一名謝姓女契約工,去年三月到職後,多次遭單位主管肢體性騷擾,因擔心影響工作,她皆選擇隱忍。直到去年十二月,該主管要求謝女前往倉庫,並趁四下無人時強吻其額頭,她忍無可忍,向其他主管揭發此事。但事後涉嫌性騷擾的主管僅被記申誡兩次;謝女卻被郵局告知,因為領有已故丈夫的撫恤金,不符合派遣工資格,必須離職,謝姓婦人難以接受這項結果,透過立委羅淑蕾出面陳情。

 謝女為郵局員工遺孀,九十三年起擔任郵局臨時雇員,每月薪資僅一萬兩千元,去年三月被派往基隆支局服務,與疑似性騷擾的黃姓股長成為同事。謝女表示,自己幾乎從到職第一天,就開始遭受搭肩、摸臀等肢體性騷擾,但為維護工作機會,始終不敢聲張,「我只能告訴自己,盡量離他遠一點。」

 「我只要看到他就覺得不舒服!」謝女表示,自己雖對一再襲來的「鹹豬手」深感厭惡,但又怕工作不保,始終沒對黃惡言相向,但這樣的姑息態度,反而讓對方覺得「好像我比較好欺負」,只要逮到機會就對她毛手毛腳。

 去年十二月二日中午,黃姓主管要求謝女前往倉庫,並假藉請她吃東西,湊近親吻她額頭,謝女驚覺後雖立刻逃出倉庫,但情緒已大受影響,無法正常工作,數日後她決定向經理投訴。經理得知此事後,立刻將黃姓主管調往局內其他單位,盡量避免兩人接觸,但由於仍在同一工作環境,謝女自覺心情無法平復,遂向總公司揭露此事。

 接受總公司「性騷擾申訴評議委員會」調查時,黃姓股長解釋自己是將謝女「當成妹妹看待」,才會做出搭肩、親吻及摸臀等動作;委員會認定黃姓股長行為不當,給予申誡兩次處分,並平調至其他單位,主管職不受影響。但完成調查後,謝女卻被郵局告知,因為她領有每月一萬八千元撫恤金,依法不得繼續擔任公家單位的派遣工,她無奈只得離職。

 謝女表示,涉嫌性騷擾的主管未遭重罰,自己卻在這麼敏感的時間點失去工作,非常不公平;就算她不能繼續工作,也希望性騷擾主管能獲得適當懲處。

 接受陳情的羅淑蕾也批評,郵局為什麼讓被騷擾的女性失去工作,卻縱放伸出狼爪的主管?「難道女性永遠只能忍受這樣的騷擾嗎?」

 對此,基隆支局經理劉明珠強調,郵政公司是根據交通部公文認定謝女資格不符,跟這起疑似性騷擾案只有時間上的巧合,沒有任何實質關聯。基隆郵局表示,謝女是為領幾年前過世的亡夫月撫卹金,只好放棄原本在郵局的約雇人員工作。根據相關規定,月撫卹金的領受人若任有公職,將喪失領受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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