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素華走路工遭判緩刑?民進黨:緩刑期已滿,沒法律問題

2011/06/30

2011年6月30日 15:44

全國工人總工會理事長鄭素華獲民進黨提名為不分區立委,但宣布放棄提名。(圖/記者林修卉攝)

記者林修卉/台北報導

民進黨不分區立委名單昨天出爐,排名第三的全國工人總工會理事長鄭素華,被爆出有賄選前科。民進黨發言人陳其邁今(30)日表示,鄭素華在羅文嘉參選台北縣長時,涉及選舉動員事務遭判緩刑,但緩刑期已滿,刑期宣告就失去效力,因此提名她擔任不分區立委,法律上沒有問題。

民進黨中執委洪智坤昨日提醒,鄭素華是羅文嘉參選台北縣長時,走路工事件的被告,經起訴並判刑定讞,人選可能有司法問題,日後恐被國民黨拿來攻擊。

陳其邁指出,鄭素華的緩刑期已滿,刑法第76條規定「緩刑期滿,而緩刑之宣告未經撤銷者,其刑之宣告失其效力」,既然緩刑期滿,她的刑期宣告就失去效力,因此提名她擔任不分區立委,法律上沒有問題。

陳其邁強調,鄭素華長期關心弱勢,為勞工朋友爭取權益,獲得勞工團體推薦,經不分區提名委員會及中執會審查通過,擔任不分區立委提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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