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銀行未經勞資協商即片面變更獎金發給規則,藐視勞工法令、踐踏員工權益,讓67%員工獎金可能縮水。一銀工會除已向台北市勞工局提出勞資爭議,並要求政府嚴格監督一銀公司治理,尊重工會與勞動法令,善盡企業社會責任。
第一銀行未經勞資協商即企圖片面修訂並實施「第一商業銀行員工獎金發給規則」,不但藐視勞動法令與工會,更讓加薪的3%完全成為泡影,讓超過一半的員工實質所得不增反減。工會今日除了向台北市勞工局申請調解,更指出:
一、金是勞動條件的一部份,變更需經勞資協商!
獎金是勞動條件的一部份,一銀未經勞資協商即片面修改獎金辦法、降低勞動條件,已明顯涉及違反《勞動基準法》和一銀《團體協約》,不但藐視工會,更損及員工權益。一銀母公司第一金控為官股獨大的泛官股企業,如此公然違法,如何做為民間企業表率?政府還有何面目要求民間企業守法?
二、考績向來不公,拉大級距將擴大貧富差距、強化階級衝突!
考績的公平性向來都有極大爭議,高層主管少有低考績、菜鳥與基層則鮮有高考績,且考績與績效、紅利、升遷、認股等各項調整扣連,拉大級距,等於拉大了這種不平等,讓基層與菜鳥員工,一個人被剝五層皮!一銀工會質疑:高層提出這種變動,顯有劫貧濟富之疑與自肥之嫌!
三、加薪3%、獎金縮水30%,年收入倒退嚕,減少7%!
一銀新版獎金辦法中,甲等權數可能減少10%、乙上和乙等都各減少30%。若以月薪50,000元計算,加薪3%相當於一年增加18,000元,獎金調降30%卻相當於減少42,750元(包括考績獎金、績效獎金與紅利),相當於年收入之7%!如此,政府要求加薪3%、讓全民分享經濟發展成果的美意,完全未能落實!難道這就是政府要給員工的加薪真相嗎?
一銀工會認為:一銀有超過22%的官股,董事長向為官派,政府負有領導並監督企業善盡社會責任、為全體員工爭取權益之責;如果因為少數人破壞多數人權益,拉大企業內部貧富差距,甚而造成員工間之惡性爭鬥,勢必影響企業競爭力,降低獲利而侵害代表了全民的資產與利益,使得台灣社會「往下流動」,動搖社會的穩定性,這不但非一銀之福,亦非全民之福。一銀工會希望行方懸崖勒馬,更要求政府善盡善良管理人之責,讓一銀遵守工會與法令、善盡企業社會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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