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中國青年救國團產業工會,為因應新工會法於今年五一實施(原『產業工會』的名稱須更名為『企業工會』),在5月16日召開大會,更名為『中國青年救國團企業工會』。其大會記錄經台北市勞工局備查後,台北市政府於5月31日核發更名後的工會登記證及理事長當選證書。
勞工局改變一向立場 就為救國團資方開大門!
未料,救國團資方也透過行政高層直接動員,企圖另組一個可以掌控的工會,降低現有工會的正當性。北市勞工局當時雖告知企業工會依法僅能一家,未予准許。救國團資方遂轉向勞委會施壓,以致勞委會發函北市勞工局,認為原工會『據悉』僅『劍潭青年活動中心之廠場工會』(組織區域僅限北市),並要求北市勞工局應准許新的企業工會(組織區域為全國)登記。
北市勞工局既未查明該會會員早已擴及救國團全省各單位,又不能堅守台北市政府一貫的立場,竟於7月22日撤銷原工會之前項更名核定,並要求救國團工會修改章程,同時更名為『中國青年救國團劍潭海外青年活動中心企業工會』,並準備給另一組人馬登記新的企業工會。
自解嚴以來,有關在台北市籌組的工會,是不是可以將其組織對象以全國為範圍,向來毫無疑義,歷任局長自郭吉仁以降,核發的工會證書,不知凡幾,但是救國團工會一個簡單的依法更名案,到了向來走在中央政府前面的陳業鑫局長手上,卻成了限縮限縮工會團結權的先例!
勞委會曲解團結權 台北市勞工局卻開了第一槍!
如果依勞委會見解,所有在今年五一之前,於地方政府立案登記,但是組織對象以全國為範圍的工會,『均為非法』,都必須降格成區域或廠場工會。包括現有銀行業企業工會、保險業企業工會、媒體業企業工會、航空業企業工會等等皆是。因此,台北市勞工局勢必面對是不是要撤銷各工會的證書、要求這些工會降格、限縮組織區域?!
再者,依勞委會的見解,無異教資方去鑽『乾脆不要跟原有工會協商,自己另組工會』的法律漏洞!嚴重侵犯工會的團結權!
台北市勞工局不但未站在維護既存合法工會的立場,反而未經查證工會組織範圍事實,依勞委會模糊不清的意見,逕予要求工會降格為劍潭廠場工會、消滅其他所屬單位之會員權益,北市勞工局形同勞委會侵害工會團結權的打手!
陳業鑫局長枉稱進步,裡子面子都輸!市府應立即收回違法處份!
北市勞工局最近包括工時上限、手機試算加班費/資遣費、失業勞工子女教育補助、專案勞動檢查等,都走在中央政府之前、甚至敢於與中央持不同意見,各項活動有聲有色。但針對保障工人與資方談判、對抗最重要的工會團結權,卻在陳業鑫局長手上,居然可以僅憑勞委會沒有事實根據的『據悉』指導,反而倒退、撤銷,限縮?沒有團結權,新勞動三法都是廢紙!
勞工局一再推諉『事實上完全同意工會主張,迫於中央指示』,但勞委會明言『事實認定之權責在地方政府』,可見北市勞工局只是拿中央當靶子又擋箭牌!台北市政府與中央不同調的案件何其多,偏偏這一件就這麼聽話?可見北市勞工局的進步性,從此被戳破,台北市勞工局只是『行政院勞委會之台北辦事處』!
本案是新工會法實施後,第一件由官方一手主導,讓基層工會未蒙其利、先受其害的案例,我們希望,台北市政府站穩立場,跟我們一起向勞委會抗議,同時,我們要求台北市政府應堅定態度立即收回錯誤處份,還工會一個公道!
訴求:
一、譴責北市勞工局,屈從勞委會,打壓合法工會團結權!
二、要求台北市政府主動撤回對救國團工會之違法處份!
時間:上午10:30 地點:北市勞工局
新聞聯絡人:袁孔琪(北市產總總幹事)0937-937-9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