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修土徵條例 大埔模式入法

2011/08/25

2011/08/25 14:39:12

(中央社記者謝佳珍台北25日電)行政院會今天通過土 地徵收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除明訂土地以市價徵收 ,也將「大埔模式」法制化,增列得規劃農業專用區, 供原土地所有權人申請配售土地、繼續耕作之用。

行政院長吳敦義在行政院會中表示,去年苗栗大埔 區段徵收及彰化二林相思寮徵收案,引發社會各界對土 地徵收條例的關注與討論。

他說,內政部修正土地徵收條例,強化土地徵收的 公益性及必要性,加強保護優良農地,以市價進行協議 價購與徵收補償,對處於經濟弱勢而因徵收致無屋居住 者應予安置等,已具體回應社會各界對於土地徵收制度 改革的期待。

內政部長江宜樺在行政院會後記者會說,已將土地 徵收條例、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平均地權條例、地 政士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住宅法草案列為優先法案, 若朝野有共識,應該可以儘速通過。

土地徵收條例修正草案明訂,協議價格金額得由需 用土地人以市價與所有權人協議及排除共有人優先購買 權的適用。以市價補償地價,且市價應由地方政府經常 調查地價動態,每6個月提交地價評議委員會評定被徵 收土地市價變動幅度,作為調整徵收補償地價依據。

草案增訂,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人口,因其所有 建築改良物被徵收,致無屋可居住者,需用土地人應予 以安置,安置方法包括安置住宅、購置住宅貸款利息補 貼、租金補貼等。

草案增列原土地所有權人如有繼續耕作意願者,得 於區段徵收範圍內劃設農業專業用區,供原土地所有權 人申請配售土地、繼續耕作之用。

另外,江宜樺說,未來不動產交易擬採實價登錄, 由房仲業者、地政士或買賣權利人,於完成交易30天內 向地方主管機關做實際成交價登錄,違者將處以罰鍰。

他表示,實價登錄制度可避免哄抬價格,保護消費 者免於花冤枉錢,也有助奢侈稅的課徵。1000825

建議標籤: 
事件分類: 

臉書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