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話說-土地徵收目的 才是關鍵

2011/08/25
台灣鐵道暨國土規畫學會理事

2011-08-25 中國時報 【陸奇峰/台灣鐵道暨國土規畫學會理事】  馬英九總統舉行記者會宣示政府為實現土地正義,將修正土地徵收條例,未來政府徵地將按市價徵收。熟悉土地徵收條例的人都清楚,依據該條例第三十條的規定,徵收土地依公告現值加成補償之地價,本就應該比照一般正常交易價格予以評定。換言之,其意義就是市價徵收,只不過在實際執行上並未落實,以致法律條文解釋成為文字遊戲。現在,市價徵收拍版定案,民間對修法後實際執行層面之落實,似乎亦樂觀以對,這是良性的發展方向。然而,市價徵收之後,問題就解決了?

 事實上,除了徵收價格之外,徵收目的是否具公益性、必要性仍然是問題的關鍵。根據營建署統計,全台都市計畫人口胃納量遠超過實際人口數達七百萬,換言之,高達四十%都市土地未充分利用。而全台閒置工業區、科學園區,估計分別達二二六三與二五三公頃。

 在此情況下政府原該思索如何善用公共設施完善之閒置已開發土地,同時保護未開發土地資源,追求國土的永續經營。但民眾看到的卻是,政府為了眼前少許開發利益,往往以開發科技園區、興建社會住宅、配合重大建設財務等…名義,把徵收公益性、必要性拋在腦後,執行各項土地開發計畫,缺乏節制的辦理土地徵收。在這樣的情況下,土地正義亦無從實現。

建議標籤: 
事件分類: 

臉書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