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稿] 2011.08.26. 於板橋地檢署前
「斧頭幫」玩弄「集遊惡法」,司法別做幫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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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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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2010年底板橋石雕公園民眾護樹案件,開發單位新北市警局以集遊法移送護樹志工潘翰疆(100年度偵字第15343號集會遊行法案件), 這是史上第一起因護樹而以集遊法移送的案件(松菸抱樹是以妨礙公務移送、不起訴結案)。馬英九總統「把街頭還給人民」的選舉支票果然「攏係假」!?讓跳票總統再跳一張!

警方海山分局於2011年1月份約談潘翰疆後,板橋地檢署於8月26日傳喚,時機恰於江翠國中老樹於日前移植20多棵木棉樹,且預料將於九月開始動工移植百棵老樹與興建游泳池,實令外界合理懷疑,警方與地方政治勢力假藉司法來威嚇人民、製造寒蟬效應,以防止公民再次護樹。時值接近選舉敏感時刻,亦有行政不中立之不良觀感。

今日在綠黨、看守土城愛綠聯盟、蠻野心足生態學會、台灣人權促進會等環保人權團體陪同潘翰疆,於偵查庭偵訊前召開記者會「斧頭幫玩弄集遊惡法」記者會。「被告」護樹公民潘翰疆認為,護樹行動是地球人的義務與權利,憲法明定保障人民追求的生存權與健康權,而老樹綠地對於都市水泥叢林的市民,呼吸乾淨空氣與休憩空間難以取代,地方居民有權利護樹護綠地。護樹也是地球公民應盡的義務,為了地球生存與下一代的幸福,為阻止地球暖化、都市熱島效應,任何人發現老樹、綠地不保,應該自力救濟,勇於與砍樹「斧頭幫」、破壞環境「水泥幫」對抗。

潘翰疆坦然面對新北市警局的移送,但不認同集會遊行法首謀的指控,頂多只是護樹首謀,為了護樹、悍衛國有資產,聲援民眾自力救濟阻卻不法,護樹無罪,若是有罪,是因力有未殆、阻卻不法未成而有罪,希望司法能明察秋毫勿作斧頭幫幫兇。但若檢察官認同警方之蒐證與指控,護樹公民行動有罪,希望能儘快起訴,移送法院審理,於法庭釐清護樹過程中,官方有如無政府、警察違法濫權等爭議。

綠黨發言人潘翰聲指出,除了江翠國中的百棵老樹,板橋區日前由區長推動的忠孝公園砍樹作停車場、深丘公園砍樹作草坪噴水池、還有玫瑰公園、介壽公園、各小公園都有藝文中心、停車場、廣場、草坪各項景觀美化名目的威脅。環保團體護樹團體人力難以四處救火兼顧,唯賴護樹公民挺身而出悍衛家園。年底未來兩場遊行(10月2日大巨蛋簽約五週年/松菸公園催生聯盟主辦,12月3日全球抗暖化同步行動日/綠黨主辦),是凝聚市民護樹護綠地的意志的高潮,各地護樹運動也仍將遍地開花。潘翰聲希望馬英九不只要「把街頭還給人民」,也要「把老樹與綠地還給人民」。

新聞連絡人:綠黨發言人潘翰聲 0935-295-815 /綠黨(02)2392-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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