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只是傳聲筒

2006/06/02

  「爆料」這幾年已經成為一種風潮,不僅是新聞報導的重要內容,有時也會讓政治人物心裡七上八下,然而,新聞上的爆料內容是否真的有料?真的可信?也同樣引起各界的懷疑。

  雖然媒體裡「爆料」新聞不少,不過,千萬不要以為是媒體作什麼撼動山河、驚天動地,搞垮貪官污吏的扒糞式調查報導,如果你這樣想實在是太高估台灣媒體了,因為,這兩年絕大多數的「料」都不是媒體爆的,相反的,小老百姓和政治人物是爆料新聞的大宗。

  小老百姓爆料的類型大致有三種,一種是明星或政客的緋聞、八卦,例如,哪個藝人上汽車旅館、哪些政客又搞手牽手,這種新聞不但能踼爆公眾人物忸怩作態的假面,還滿足觀眾的偷窺慾,當然,也容易侵犯隱私;第二種則是民眾自爆鄰里間的糾紛,好比隔壁的老王用花盒當路霸長期佔據停車格,或者,和那個白目鄰居為屋頂漏水而大打出手,這類新聞和公共利益比較無關,爆料者也大多將媒體視為解決私人糾紛的工具;最後一種,則是揭發某個宗教團隊和商業機構的不法情事,有些是為了公共利益,有些則是為了自己的損失討回公道,但無論如何總是踼爆了黑心產品。

  小老百姓的爆料,除了是因為壹傳媒帶動各家媒體設立「爆料專線」的風潮,讓民眾可以一吐不爽的鳥氣,或者窺視名人的快感、滿足某種道德正義的想像外,某個層面也反應了社會系統對民眾權益保護的不足,以及民眾對公共系統的不信任,因而,希望透過媒體的力量/暴力將私領域糾紛公共化,以解決私人情感的受創。

  不過,政治人物爆料的目的就較為複雜,有時是因為某種正義的理由,但也可能是因為私人的政治目的,或者只是為了單純提高知名度以延續政治生命。他們本身就佔有公共的發言位置,但未必會從既有的司法、監察、立法公共系統解決問題,相反的,透過媒體不但可以增加社會效應,也能讓民眾直接目睹他的表現。

  然而,不論是何種爆料方式,媒體在整個環環相扣的爆料產業中,充其量只是傳聲筒的角色。媒體最常見的作法就是,A爆料B涉入某個案件卻拿不出實質的證據,反而要求媒體找B回應或澄清A的發言,而媒體也不管青紅皂白、是非曲直,或者先回過頭來檢證、質疑A的發言,反而像個快遞,傻呼呼的跑去質問B。新聞表面上看起來是客觀中立、兩面並陳,實質上和傳聲筒沒兩樣,更糟的是,只幫政客打了知名度,甚至傷及無辜。這種完全不需查證的新聞就像沒有炒熟的菜,就急忙端上桌,不必談什麼經營者的職業道德,或者期待什麼色香味俱全的佳餚美食,這些人實連當廚師或商人的資格都沒有。

  雖然這幾年台灣媒體充斥著讓政治人物膽戰心驚的各式爆料,但卻相對地突顯了媒體調查能力的低落。然而,相較之下,這卻不是最重要的問題,因為媒體只是把自己定位傳聲筒或擴大機,期待台灣媒體具有真正爆料能力,發揮調查報導的精神,在目前的商業媒體環境似乎是過度期待。

建議標籤: 

臉書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