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的發展,怎樣的水資源政策?

2005/06/20
高雄市教師會生態教育中心主任

如果,資本家的獲利, 是建築在政府(人民)的補貼之上,我們需要擔心他們出走嗎? 當國民黨時代的前水利官僚,標榜一年蓋一座水庫,引為政績時, 民進黨政府是否該思考,如何為新世紀的水資源施政,進行歷史定位?

【生態保育措施「有條件備案」?湖山水庫即將動工】    2005年5月的最後一天,環保署的環評會專案小組,依據2000年通過的環境影響評估定稿本第九項結論,進行湖山水庫生態保育措施計畫的第三次修正本 審查。在環保團體提出各種質疑,指陳報告書數十項疏失之後,開發單位多數答非所問,顧左右而言他,更令人訝異的是審查委員在進行閉門會議後,便由主席李錦 地逕行宣布湖山水庫生態保育措施第三次修正本「有條件備案」,稍後又修正這項說法,聲稱這是「審查結論」,而非有條件備案。根據了解,閉門會議中有部分審 查委員反對這項審查結論,但仍然被主席李錦地強行通過,然而,在民間團體進場後,包括邵廣昭、汪靜明、李培芬、黃增泉等委員皆火速退席,因而無法求證他們 的意見。但不管過程為何,這項結論意味著生態保育措施的定稿本可能以違背程序正義的方式祕密通過,代表著民間團體意圖運用「公正」、「專業」的環評制度, 為環境把關的希望再度破滅註1。    對此,民間團體強烈抗議,表示無法接受這項決議,一致認為這是審查委員漠視程序正義,為水庫的動工進程開路。然而,這項開發案,不僅有921之後的重大 環境變動以及生態保育問題,人民更有權了解開發「水資源」所涉及的社會正義(誰受害、誰受益)資源分配的問題,筆者試以集集攔河堰為例與湖山水庫進行對照 並申論之。 【集集攔河堰的殷鑑不遠,有誰能保證湖山水庫的效能?】    為了強化湖山水庫興建的正當性,開發單位避而不談水庫規劃的原始初衷─供應離島工業區的穩定供水,反而陸續提出各種建水庫的理由,譬如解決烏腳病、民生 用水、地層下陷的問題,以爭取民意的支持。然而,水是可以進行調配、移轉的,根本的問題在於工業用水高成長,至於其他五花八門的理由,無非是水利單位掩飾 為資本家找水的障眼法。根據初步的估算,目前雲林離島工業區的水權為86萬噸,未來台塑大煉鋼廠的用水約為41萬公噸註2,國光公司(八輕)用水約為33公噸,斗六絲織工業用水約7.6公噸,如果這些開發案都完成,總需水量將達167.6萬噸,請問這些水要從那裡來?即便扣除集集堰承諾給離島工業區的86萬噸,新增用水仍將高達81.6萬噸,但是,集集堰真的可靠嗎?    1987年,台塑在宜蘭設六輕廠失敗,轉向雲林離島工業區之後,濁水溪的命運被惡狠狠的改變了。水利單位聲稱:灌區自古皆以臨時攔水壩或河中開挖導水路 等簡陋設施引水,在汛期常遭沖毀,枯水期水源不足造成各圳分水困難,為穩定水源供給、增加水量供應、減少沿海地下水抽取、補注地下水緩和地層下陷,並供應 離島工業區用水,行政院乃於1993年正式核定集集共同引水計畫註3。    事實上,該區原本並沒有工業用水的水權,濁水溪兩岸的農業用水也不需要一個集集攔河堰,說穿了,這是一個專門為台塑離島工業區而建的水利工程,一條長達 47公里,從斗六鋪設到台塑六輕的專用管路可以充分證明。不過,當時,水利單位提出的建堰理由與現今建湖山水庫的理由相去不遠。   規劃單位聲稱,集集攔河堰將可供應民生用水20萬公噸,滿足雲林地區民國100年以前的用水需求表一,還說如果以地表地下水聯合運用方式運轉,大約每年可以減抽地下水2億噸(從6.83億減為4.15億噸),此數量約等於現況地下水超抽量,可使地下水資源達到平衡狀態註4。這些都是白紙黑字的計畫書和政府法令所規定的註5, 但是,至今,集集堰連供水給台塑六輕的目標都大打折扣,每年得移撥近七成的農業用水以支應;更沒有每天拿出20萬公噸的公共用水來,反而向社會大眾說,需 要湖山水庫來解決雲林的民生用水問題;另一方面,地層下陷的問題從1997年7月集集堰工業用水通水至今,8年過去了,也沒有任何減緩的跡象,逼得政府在 高鐵即將通車之際,緊急提出封井對策。我們要問,集集堰承諾的20萬噸公共用水到那裡去了?減緩地層下陷的功能為什麼無法兌現?這一座耗資238億興建的 集集堰,幾乎全數跳票或大打折扣,誰該負責?   集集堰失敗的殷鑑不遠,如何說服人民相信湖山水庫可以解決雲林民生用水、地層下陷的問題?在此情形下,雲林可還有條件繼續開發高耗水的煉鋼廠、石化廠?   我們只問行政院謝長廷院長、經濟部何美玥部長一個問題,167.6萬噸的水要從那裡來?

表一:集集共同引水計畫興建後各標的需水量綜合表
項目 需水量
1.現有灌區灌溉用水 每年2,441,430,000立方公尺(每日約669萬噸)
2.新灌區灌溉用水 每年419,400,000立方公尺(每日約115萬噸)(每日約669萬噸)
3.公共給水 每日20萬噸(預估100年的生活用水)
4.工業用水 每日86萬噸
4.工業用水 每日86萬噸
5.河川生態用水 每日至少51,800立方公尺
6.超量灌溉 每年至少85,000,000立方公尺

資料來源:集集共同引水計畫 【我們花了多少錢補貼有錢的資本家用水?】   為了雲林離島工業區的用水,政府已花了238億元蓋了集集攔河堰,陸續又花了20幾億元做後續工程,未來還要花94億興建麥寮人工湖註6,以及162.44億元建湖山水庫,如果這些都完工,可見的工程支出將高達500多億元。   湖山水庫規劃過程所提出的原水成本有多種版本表二, 依水庫單獨運用、和集集堰並聯二種不同的計算基礎,前者的原水成本從19.9至21.3元,後者則變化幅度甚大,從最便宜的7.5到34.6元,至於真實 的成本實在無從得知。筆者取歷來最高的評估數據,做為討論的基礎,原因是水庫興建的時間越晚,通常其成本只會增加不會減少。根據規劃報告估算,湖山水庫若 是單獨供水,每噸約為21.3元,若與集集堰並聯運動則高達34.6元,而現行自來水水價約在7~11.5元之間,此意味著,若政府依現行水價賣一度的水 供應資本家,就得補貼約10或24元表三, 換算起來,如果湖山水庫單獨供水(24.8萬噸/日),每日將賠上248萬元,如果與集集堰並聯運用(69.4萬噸/日),每日將賠上1665.6萬;但 這不是最誇張的,如果,將來工業水價比照台塑每度3.3元,那麼每一度水,政府將補貼給資本家約18或31元,也就是說,湖山水庫單獨運用下,每日將補貼 資本家444.4萬元,與集集堰並聯運用,每日將補貼資本家2178.4萬元;每年補貼16.2億或79.5億元。   簡單說,大資本家設廠幾乎是穩賺不賠的生意,先是由全體納稅人出錢幫他蓋水庫,然後每天再幫他支付水費的差價,水用得越多,資本家賺越多,人民損失越多!而且,這還沒算上各種獎勵投資優惠的變相補貼。   上述的經濟帳本是筆者依相關報告書中有限的社會經濟資料所估算,至於真實的數據,則需要經濟會計專家進一步分析。但是,這些初步數據提供的反省在於,如果資本家獲利的相當比例,是建築在政府(人民)的補貼之上,我們需要擔心他們出走嗎?

表二:湖山水庫原水成本
時間 計畫書 規劃單位 水庫單獨 與集集堰並聯
1995年11月 計畫書雲林地區水庫水源開發調查及可行性規劃 台灣省政府水利局 20.7元/噸 34.6元/噸
2000年6月 雲林縣湖山、湖出水庫環境影響評估報告書(定稿本) 經濟部水利處 21.3元/噸 8.01元/噸(若將集集堰原水成本計入則每噸原水成本為11.6元。)
2005年5月 雲林地區水資源規劃與利用 經濟部水利署 未提 11.7元(將集集堰原水成本計入)
表三:原水成本與水價對照表
原水成本 與現行水價價差(現行水價7-11.5元) 與台塑水價的價差(台塑水價3.3元/度)
單獨運用(日供水24.8萬) 每噸21.3元 約10元 約18元
與集集攔河堰並聯運用(日供水69.4萬噸) 每噸34.6元 約24元 約31元

【充滿矛盾的產業發展】

  在談水資源開發案時,其實政府和民間都清楚知道,根本的關鍵在於產業政策,但是,當民間要求政府重新評估產業政策時,就被視為無從置喙的命題,然而,不談不表示問題就不存在,筆者舉例如下:    1. 農政單位極力鼓吹、輔導種植高山茶、高冷蔬果,高山茶名為外銷的旗鑑產品,但另一方面濫墾行為造成的水、土流失,但同屬農委會的林務單位、水保單位卻整天 在搞造林、水保工程,號稱有利保護水土,但執行結果卻是助紂為虐,破壞更烈。民間呼喊十數年無人理會,最後還是敏督利颱風厲害,逼得行政院不得不制定國土 復育特別條例以因應。   2. 屏東里港荖濃溪北岸,是由漁業署輔導一個800公頃的養殖專業區,長期使用地下水,但是,這裡卻規劃了一個競奪地下水的吉洋人工湖,準備輸水給新增的工業用水,逼得養殖戶不得不群起抗爭,這些事前完全沒有納入評估。   3. 台灣西南沿海地區地層下陷日益嚴重,但漁業單位不斷鼓勵抽取地下水養台灣鯛魚的產業;而水利單位整天則忙著提出地層下陷對策!   4. 雲林台西是全台首屈一指的文蛤養殖專業區,面積達2600公頃註7,但這裡卻興建了高污染的台塑六輕,未來還要加上台塑大煉鋼廠、國光公司(八輕)。   5. 雲林地區是地層下陷的重災區,而且高度仰賴地下水,但政府卻在這裡不斷發展高耗水產業搶奪當地有限的水資源。    上述例子,凡對環境稍有概念的人應可以玩接龍遊戲,簡直是不勝枚舉,這些都是政策的錯誤在先,導致無法收拾的爛局。一方面政府不同機關的施政充滿矛盾; 另一方面,鼓勵不當產業發展的結果,最先被犧牲的是不會說話的環境,然後便是弱勢的農、漁業,形成層層剝削的結構,政府從不計算國家表面光鮮的投資案,其 創造的財富,整體的NGP成長,是否抵得過被破壞的環境或是被坑殺的生靈;也未計算因污染性工業的設立,讓多少農、漁民失業或蒙受損失;更未衡量成就資本 家的傲人財富以及不確定的就業對象,與世代依賴土地、海岸、海洋維生的人們,他們的利益如何在天平上兩端量測,簡而言之,劫貧濟富,選擇性的犧牲弱勢,是 當代產業政策的特質。   執政者可能是忍受不了表面GNP的下滑,怕承擔不起反商的大帽或擔憂政權的失 落?或是打從心裡擔憂失業率的攀升與人民的生計。但是,走過國民黨五十年耗竭土地的開發模式,現今的台灣,大地反撲已來得既猛烈、迫切且無法閃躲時,難道 不該反省,尋找第三條路?當國民黨時代的前水利官僚,以人定勝天之姿,標榜省府時代一年蓋一座水庫,引為政績時註8,民進黨政府是否該思考,為台灣的未來世代,發展對環境友善、照顧弱勢、履行世代之間的公義的水資源施政,為自己的執政進行歷史定位?   21世紀的人民和政府,有責任反省取盡大地最後一滴水的水資源政策,重新評估湖山水庫等開發案,為高污染、大破壞、不公義的石化、煉鋼產業擴張踩剎車。否則,後代子孫必將批判這樣反智的行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註釋: 註 1:事實上,民間團體深知在環保署把關的環評制度一向是個準橡皮圖章,而在農委會把關的湖山水庫預定地保安林解編、八色鳥替代保護措施之審議,更取決於主 事者的意志,在現行「政府一體」的強勢引導下,鮮有政務官可以堅守其機關職志、宗旨,行使國家─人民所賦予的職權,然而這是民主政治下進步的產物,因而, 仍期望可以這項機制進行把關。 註2:據了解大煉鋼廠的面積為2600公頃,而鋼鐵業每公頃每日的用水量估算為158噸。 註3:台灣省政府水利處,1998。《集集共同引水計畫─共同引水營運系統規劃設計及施工試運轉規劃設計階段,專題報告二;共同引水運轉規劃》。 註4:此為1990年集集共同引水供水計畫所提出,轉引自台灣省政府水利處,1998。 註5:集集攔河堰運用要點第八點第一項:家用及公共用水供水量每日10萬噸,但在不影響前款標的用水(指農業用水)時,最大供水量每日20萬噸。(2001.11.20發布,2002.12.30修正) 註6:麥寮人工湖計畫基地位於雲林離島工業區麥寮區北側,目前已進入環評階段。相關資訊可參考:李至倫,麥寮人工湖政策分析,國政分析永續(析)091-009號,財團法人國家政策研究基金會。 註 7:根據2003年漁業年報的統計,全台文蛤的養殖面積為6525.47公頃,其中雲林縣最大宗約為40%,達2602.73公頃,次為彰化縣 1742.7公頃、台南縣1184公頃、嘉義縣806.84公頃、新竹市77.2公頃、台中縣112公頃。該年雲林縣文蛤的產量為12539公噸,產值為 3億5591.8萬元。 註8:吳憲雄,〈大水淹透透 為什麼?〉2005年6月14日,中國時報15版時論廣場投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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