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ble> ※ 依據公路法、大眾運輸管理辦法規定,國道客運每4年需換新一次。依據台北市政府內規,台北市內客運汽車需每5年換新一次。
※ 依據勞工安全衛生法規定,勞工可拒絕進入危險工作場所,並得向雇主﹑主管機關或檢查機構申訴。雇主不得對前項申訴之勞工予以解僱﹑調職或其他不利之處分。
【其他影響行車安全的車況問題,一個比一個嚴重】
1. 零件皆使用再製品,非原廠!
2. 使用5年以上的車,手煞車都不能用!因使用次級煞車來令片,作用不良。
3. 前輪使用原製胎,後輪多使用再製胎,胎紋嚴重磨損,行車易打滑。
4. 車齡老舊、車身殘破,不但車內漏水、行車時車身晃動嚴重。
5. 瑞芳、金山站油庫皆暴露於地面,任曝曬雨淋。
6. 瑞芳油庫緊鄰鈑金工廠及引擎維修區。金山站油庫位於溪流之上、水源保護區內,嚴重影響集水衛生品質。
7. 金山站廢輪胎任意棄置河道,廢油直接流入河川。
8. 洗車廢水未經處理排入水溝。車輛引擎維修時,亦常滲漏機油於地面、水溝。
9. 員工宿舍破損不堪、漏水、通風不良。該建物為易燃建材,且無消防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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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訂薪資準則V.S舊制薪資比較表
製作:基隆客運產業工會
【設定里程目標,逼迫員工超時工作不給加班費】
資方於新制設定高低里程目標,以此發給不同的津貼,不但是變相減薪,員工還得自願加班(超時工作不給加班費),同時不能塞車、車子不可故障!
以和美線為例:
|
里程數/公里 |
津貼發給標準/元 |
工作日/天 |
備註 |
高目標里程 |
7705.6 |
1.2 |
26 |
超時工作 違法勞基法 |
目標里程區間 |
7705.5~6604.9 |
1.0 |
24以上 |
低目標里程 |
6604.8 |
0.8 |
24 |
|
</table> 【「里程津貼」縮水1/5】
|
舊制 |
新制 |
減薪幅度 |
備註 |
高目標里程 |
7705.6 |
1.2 |
26 |
超時工作 違法勞基法 |
目標里程區間 |
7705.5~6604.9 |
1.0 |
24以上 |
低目標里程 |
6604.8 |
0.8 |
24 |
|
|
舊制 |
新制 |
減薪幅度 |
說明 |
按當月行駛公里數 每公里發給1元 |
當月行駛公里數未達目標 每公里僅發給0.8元 |
減少1/5 |
基瓜線單 |
4217.6公里4217.6元 |
4217.6公里3374元 |
減少843元 |
和美線 |
6604.8公里6604.8元 |
6604.8公里5283.8元 |
減少1321元 |
樟樹線 |
6022.7公里6022.7元 |
6022.7公里4818.1元 |
減少1204元 |
國士線 |
7497.6公里7497.6元 |
7497.6公里5998元 |
減少1499元 |
</tab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