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晚報╱記者沈明川/台北報導】2011.10.24 02:39 pm
太子汽車違法積欠員工薪資長達10個月,在太子汽車工會發動下,近700名員工上午先後赴行政院與立法院陳情,員工們表示「欠薪十月哪來黃金十年」,要求府將他們的勞資紛列為重大勞資爭議,應即針對太子汽車進行歇業認定,讓他們可以先領到最多6個月墊償基金。
由於領不到工資,太子汽車工會在10月11日及14日發起全體會員罷工,但仍等不到太子汽車許氏父子的善意回應,也沒有得到政府官員實質的協助,工會上午再度發動員工到行政院與立法院陳情;上午10時左右,員工代表20人在全國總工會理事長、立委陳杰的陪同下,先赴行政院陳情,由行政院第一組副組長沈生財接下陳情書。
工會成員呼喊著「馬政府幫幫忙」、「吳院長行行好」、「勞委會救救我」、「許勝發滾出來」、「許顯榮出來講」、「太子員工肚子餓」。
太子員工陳情表示,「欠薪十月哪來黃金十年」。林姓員工說,9個多月來都沒有領到薪水,他只好將與老婆結婚的金飾變賣換現金過生活,但也再撐不了多久;陳姓員工說,他們現在天天「吵飯吃」。
太子汽車員工今天提出五項訴求,第一是政府相關權責機關應將案列為重大勞資爭議,並應執行清查資方財產、勞退金是否依法提撥等,限制太子汽車經營階層出境;第二為,權責機關應即針對太子汽車進行歇業認定,以確定員工的法定權益;第三是,勞工生存權應優於財產權,給勞工薪資最優先的地位;第四為,修法管收積欠薪資、掏空公司的企業主;第五是,積欠薪資無法可管,只能開罰,肥了政府瘦了勞工,必須修改不合宜法令。
太子汽車工會幹部表示,雖然歇業認定後,他們就可以領到最多6個月的墊償基金,但是他們被積欠薪資是9個月,另外還有資遣費、退休金也領不到。
幹部又說,資方惡意積欠勞工薪資與稅金,政府只會開罰,好像已盡到責任,但對勞工一點好處都沒有。
【2011/10/24 聯合晚報】@ http://ud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