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有理,保育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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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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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摘要:綠色和平船艦彩虹勇士號,今年一月於高雄港揭露漁業署未善盡遠洋漁業管理之責,縱容台人經營萬那杜籍權宜船「隆運號」在未依法登記的情況下運作。 綠色和平海洋專案主任高于棻因揭露該船違規運作歷史及其對台灣國際聲譽之影響,遭船東長順公司以妨害名譽與加重毀謗罪提告,將於10月28日進行第一次開庭。

綠 色和平指出該船曾因大規模非法洗魚導致台灣受國際制裁,且未依《投資經營非我國籍漁船管理條例》登記作業,要求漁業署深入調查。然而漁業署非但無積極管理作為,甚 至一再曲解母法規避責任、縱容權宜漁船,讓長順公司得以此謬誤提告。綠色和平將於開庭當日說明事件原委,並嚴正呼籲漁業署將其永續口號落實在權宜漁船管理上,以防 類似「隆運號」事件再度發生。

日期:2011年10月28日 (星期五) 時間:上午10點00分 地點:高雄地方法院門前 高雄市前金區河東路188號 聯絡人:媒體與推廣主任 周元韻 (02)2365-2106 #23 / 0936-333-199

主題: 
活動日期: 
2011/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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