儘速審議通過旺中有線電視併購案

2011/10/25

社論

 旺中寬頻公司計畫購買中嘉有線電視11家系統商的結合案,引發了社會大眾的矚目,也引起學術界的熱烈討論。主管機關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除於9月6日舉行一次聽證會,向外界徵詢對結合案的意見,之後由於社會各界對該結合案仍有不同的聲音,通傳會又於昨天再進行第二次的公聽會,以補足第一次聽證會資訊蒐集的不足。社會多元的意見在公聽會充分地呈現,其訊息將可提供主管機關作為政策決定的參考。通傳會廣泛聽取各界聲音的作法值得肯定,但接下來就應依法行政,負責任地做出決定了。

 結合案的公聽會上,的確出現正反兩極的不同聲音,如同台灣社會存在的多元化現象。有人以為旺中集團目前在國內已經擁有無線電視、衛星電視、報紙、雜誌、網路等媒體,而有線電視的普及率在國內又十分普遍,影響無遠弗屆,若主管機關同意此結合案,將使國內同一企業集團擁有多種的媒體通路,「有可能」造成國內媒體言論市場的壟斷。有人則以比較法學的方式,引進西方國家監理跨媒體的統計方法,計算出若依據目前的跨媒體情況,所累積的市場集中度,將對言論的多元化產生不利的影響。甚至有認為結合案對有線電視數位化的促進幫助不大,據此主張不應通過此結合案。

 當然支持結合案的學者及社會人士也不少,他們認為過去主管機關同意將有線電視出售予外商,乃是造成有線電視發展問題叢生的原因。尤其有線電視推動數位化的速度,受到的影響最為明顯。而數位化的進程又是展現一個國家進步的表徵,外資擁有有線電視期間,其主要目的在於追求利潤,對於與經濟、社會、科技發展密切相關的數位化策略的落實,並不太關心。因此若將有線電視轉交由國內企業集團來接手,基於永續經營的考量,國內業者會完全配合國家的政策,積極進行數位化的投資。

 事實上,旺中集團已經承諾將會配合行政院所設定的數位化進程,於取得中嘉經營權之後,逐年加速進行施工,俾配合下述總體目標的達成:2015年達成80%家戶可接取100Mbps有線寬頻網路,2015年光纖用戶數達600萬戶,2015年無線寬頻用戶數達200萬戶,數位有線電視普及率達80%全國總家戶數。

 為實現各項承諾的完成,旺中在數位化方面所涉及的總投資金額,預計即達新台幣75億元。

 至於有關旺中併購案將產生媒體壟斷的質疑,其實是明顯的多慮,也顯示持此意見者對當前媒體生態瞭解不足。實際上,當前社會的媒體主流已經不是「過氣」的報紙,也不是過去十分風光的電視,當前最夯的媒體媒介應當是網際網路,否則「白玫瑰事件」「總統府種地事件」也不會由網路的朋友們所發動。因此所謂的旺中結合案將形成媒體言論集中的顧慮,並不符合現實狀況。若進一步去瞭解網路世界的分歧、豐富、多元,以及各種形態的媒體存在立場分歧的言論,對於此結合案的的顧慮將會全盤的釋懷。

 更何況台灣的媒體產業並非沒有完善的法律典章制度,旺中寬頻一旦取得部分有線電視的經營權,今後仍要遵守既有的嚴格法令規範。尤其為了避免外界的疑慮,通傳會仍然可以仿照大富媒體的審查,將旺中所做的各項承諾寫入有線電視的計畫書中,變成具有法律效率的內容,未來可以據而要求旺中實現這些承諾。至於有些人懷疑旺中寬頻資金來源,投資者早已明確具體說明,相關主管機關大可進行查核,實不應繼續成為問題。

 全世界各國為厚植其國家實力,莫不積極鼓勵業者投入大量資金,以完成數位化的基礎建設。先進國家的數位化程度,譬如日本、香港,數位化的程度均達到100%,美國為77%,韓國22.7%,即使中國大陸的數位化程度今年亦已達到49.1%的水準,但是台灣呢?根據通傳會的統計數據,僅達成區區的9.1%而已。這種數位化水準,未來如何與先進國家,甚至是後進國家競爭呢?讓有意願又有能力的旺中寬頻擔起此重責大任,儘快接手完成數位化的工作吧。尤其本案去年12月27日就已送進通傳會,再過二天就滿十個月,每多一天,就增加更多投資成本,一個負責任的政府,可以放任本案漫無限制地拖延下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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