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旺集團所屬的旺中寬頻媒體公司向NCC申請併購中嘉網路公司,有一些學者擔心可能造成國內媒體言論將過於集中,形成媒體怪獸,發起連署反對此案。作者就廣電產業的角度,發表一些淺見:
第一:有線電視產業基本上可以分成三大部分,(1)頻道提供者,(2)網路提供者,(3)系統經營者。一般台灣有線電視系統台扮演了網路提供者及系統經營者的角色,然後向頻道提供者(如民視、三立、TVBS、東森及其他衛星電視頻道或無線電視等)購買頻道來播放。中嘉網路公司不是衛星頻道公司,並不產製新聞,也就是說中嘉有線電視系統充其量只是一個有線電視的播送平台而已,就如同中華電信的多媒體隨選系統(MOD)一樣。電視播送平台經營者對於在其平台播送的任何電視頻道皆不得且無法改變電視頻道的內容,也就無法控制電視台的媒體言論。
第二:電視媒體從產製至播放,可分為擁有權、經營權、代理權及播放權。只有擁有經營權的電視媒體經營者,才具有媒體言論的影響力及媒體發言權。電視播送平台經營者如有線電視系統台、直播衛星系統或中華電信MOD,只有電視媒體的播放權而已。
市場自有平衡力量
第三、在許多傳播學院教授有關媒體產業經營相關課程時,皆會提到華德迪士尼公司及時代華納公司。華德迪士尼公司是全球最大的娛樂及媒體公司之一,擁有世界第一的娛樂及影視品牌迪士尼(Disney)、影視娛樂(美國最大的電影發行商之一)、主題樂園及度假區(世界最大的主題樂園集團)、媒體網路(擁有美國三大無線電視廣播公司之一ABC、體育品牌ESPN)、消費品(世界最大的兒童消費品品牌、世界最大的兒童書籍集團)。
時代華納公司更是美國一家跨國媒體企業,其事業版圖橫跨出版、電影與電視產業,包括《時代雜誌》、《生活雜誌》、《財星雜誌》、CNN、HBO、華納兄弟等。這兩家媒體公司是媒體經營或媒體管理學課堂中,強調跨媒體經營綜效之典範,經常被引用的標竿企業公司。
旺中寬頻公司目前在國內雖已經擁有中視、中天電視、《中國時報》、《旺報》、雜誌、網路等媒體通路,但比起前面兩家公司,即使再加上中嘉有線電視系統,可謂小巫見大巫。雖然跨媒體公司為經營綜效,不同的媒體偶爾會有言論類似現象,但消費者市場自然會有平衡力量,消費者可以選擇不同的報紙或電視台或其他媒體,這就是自由市場可貴地方。
明定法規不怕壟斷
第四、馬英九及蔡英文兩位總統候選人皆強調發展經濟,提升台灣競爭力,增加國民就業機會,我們看到大學裡的商、工、理、醫、農學院的教授們努力為學術界、企業界打拼,台灣半導體產業有世界第一的台積電,資訊產業有宏碁、廣達,通訊產業有宏達電。只要相關法規訂定清楚,相關管理辦法嚴謹,我們就不用擔心媒體怪獸,我們可期待有一家台灣媒體產業的台積電,或許是我們傳播學者也可以參考的地方。
作者為銘傳大學傳播電視學系副教授兼系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