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後新聞稿】變調的家庭照顧假 我們無法吞下去!民間團體聯合記者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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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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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調的家庭照顧假 我們無法吞下去!

我們要求比照公務員  勞工家庭也應享有五天有薪照顧假

婦女新知基金會 聲明

新聞聯絡人:秘書長簡至潔 0939-617638

國家推卸責任,缺乏宏觀思維與整體規劃

南瑪都颱風來襲,部分縣市「停課不停班」的決定,引發勞工家庭父母的不滿。民眾的不滿,反應出家庭照顧資源嚴重缺乏的窘況。然而目前行政院提出的性別工作平等法「家庭照顧假」修法版本,完全向資方意見靠攏,要求惟有符合:1.颱風等天災「停課不停班」的狀況。2.家有12歲以下幼兒需親自照顧。3.企業未提供托育措施,及雙方皆為受薪勞工時,才准請休有薪照顧假。雖然行政院所提之修法版本已朝「有薪照顧假」的目標邁出一小步,但每年平均0.3天的颱風照顧假對廣大勞工家庭來說卻是杯水車薪

據媒體報導,勞委會主委王如玄表示,「各國立法例都沒有有薪的家庭照顧假,台灣要走出第一步,但不可能一步到位,如果要比照公務人員,每年企業將多支出三百八十一億的人事成本。」我們必須嚴正聲明:有薪照顧假在世界先進國家行之有年,美國就有許多州施行有薪照顧假,以加州為例,要照顧小孩、重病的配偶、家人、法定伴侶都可以請有薪照顧假。況且勞工委員會不是雇主委員會,要考量的是數百萬勞工家庭的需求,而非一味捍衛資方利益。若因政策改善,讓勞工得以安心照顧家人,其所帶來的生產質量提升以及潛在的職業危險降低,都是難以估算的利益。家庭照顧絕對不是只有「一日照顧」,需要照顧的對象,也不只是十二歲以下孩童。這樣的提案反應了國家缺乏與全體國民共同承擔照顧責任的宏觀思維與政治決心,因此我們要求,家庭照顧假應該比照公務人員,只要家庭成員有緊急照顧需求,就可以擁有五天支薪休假。

無視家庭照顧假本質,反使勞工處境更艱困

政府必須瞭解,家庭照顧工作的「突然發生」,並不只限於颱風這樣的天災,舉凡性別平等工作法中列舉的預防接種、疾病、天災或其他重大事故皆然;照顧對象亦非只有十二歲以下幼童,舉凡老年或長期、暫時失能者,都是受照顧的對象。在社會、職場、家庭中均為中堅角色的青壯年,本來就經常性地處於蠟燭兩頭燒的狀態,當家庭照顧的緊急狀況出現,卻只能請不支薪且影響考績的事假來處理,如此不良的制度設計,非但不能協助勞工安心處理家庭的狀況,更讓已有家庭照顧負擔者在職場上處於更加不利的狀態。

以瑞典為例,每一個小孩的父母每年有一百二十天支百分之七十五薪的「臨時親職假」,且若父母無法請臨時親職假時,另一個實際有在照顧小孩的人亦得以使用。因為瑞典政府強調,國家提供的照顧是主要的,家人的支持只是自願。然而這次政府做出的決策,完全顯現了政府不認為須共同承擔照顧責任,更表明了國家對於勞工可能隨時會有任何家庭成員需要照顧的不理解,將範圍限制在家有12歲以下幼童,只是為了快速解決少子化問題而營造出曇花一現的友善職場假象。

最初於性別工作平等法加入家庭照顧假的相關規定,本意在保障勞工兼顧家庭及職場工作的權益,讓勞工能夠在家庭成員有照顧需求時彈性調配休假時間。然而此次修正卻研擬將有薪的家庭照顧假限縮在颱風等天災來臨的時間,完全失去原先彈性調配的本意,家庭照顧假本應是正視勞工有照顧家庭的需求,由國家分擔勞工照顧責任的成本,給予勞工家庭照顧的制度性支持。然而非常遺憾地,我們的政府這幾年在面對社會福利政策時,習慣性地以「放假」、「修法」、「徵口號」、「發錢(一次性的津貼)」等摸摸頭的方式來吸引社會注意,但實質的政策作為卻都只聞樓梯響,未見人下來。這次颱風引發的家長怒吼,則頭痛醫頭、腳痛醫腳的只討論「颱風照顧假」。這樣即興式的決策作風,顯然缺乏民主共識的程序正義!尤其,照顧老少的需要,不因階級或職業而有區別,如此只圖利公務員,卻無法照顧到普遍勞工的作法,到底對台灣跨世代、跨職業階級、跨性別的公平有何助益?因此我們強烈要求立法院應通過「比照公務員五天有薪家庭照顧假,且不限縮於特殊狀況」之《性別工作平等法》修法草案!

『颱風天限定』照顧假?空歡喜一場

托育政策催生聯盟100.11.07

  兼顧工作與家庭,已是現代人的基本生存需求。因此政府必須與納稅勞工,共同承擔照顧一家老小的責任,給予勞工家庭制度性的支持。

  否則,寶寶生病時你要請假帶他看醫生;學校腸病毒停課時,你要照顧孩子一整周……萬一爸媽請不了假、工作走不開,心中必定燃燒起「誰來照顧我的孩子?」的強烈焦慮。

勞工=軍公教,都要照顧家

      托育政策催生聯盟一直呼籲政府,要建構平價、優質、普及的公共化照顧網絡,讓兒童托育與老人照顧都變成彈性、近便的福利服務,就是因為我們強烈期待我國公民不分軍、公、教、勞……都可以「兼顧工作與家庭」。

      然而,公務人員家庭若有緊急照顧需求,每年可以請5天支薪休假;至於勞工,每年只有平均0.3天的「『颱風天限定』照顧假」?此政策實難讓勞工大眾滿意。

       懇請政府,正視勞工家庭的焦慮,也正視納稅勞工對政府的貢獻。快快落實家庭照顧的制度性支持與配套措施,別用不實惠的「颱風天照顧假」,來打發勞工大眾。

 

2011/11/07 勞委會回應新聞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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