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家群/北縣報導

縣府為解決高汙染行業破壞環境大賺其錢,卻把爛攤子留給政府收拾的問題,將制訂「重大汙染源環境破壞課徵恢復成本自治條例」,讓元凶付出代價。

周錫瑋昨天召開解決北縣重大水汙染源專案記者會,宣布將由環保、水利、工務、建設等單位組成聯合稽查小組,針對轄區重大水汙染源如砂石場、土資場、電鍍廠、染整廠、金屬表面加工廠等展開取締行動。

1家砂石場 年徵逾1.3億

周錫瑋說,該小組將由正式公務員擔任,不用臨時或約聘僱人員,出勤時將配置5到6名警察,並會定期輪調。

周錫瑋在會中做出課徵「恢復成本」的重大政策宣示,他以砂石場排放的汙水影響水質為例,汙水中的「懸浮固體濃度」(SS)與「化學需氧量」(COD),每公升汙水分別達到20萬毫克及2萬毫克。

周錫瑋說,以1家砂石場每天排放1000立方公尺(約1000噸)的汙水,縣府參考環保署水汙費費率草案計算,SS每公升費率0.62元,COD每公升為12.5元,每年縣府就可以對該家砂石場課徵1億3651萬元。

環保局長鄧家基說,縣府將針對每種高汙染行業訂出課徵「恢復成本」的標準,鄧家基也說,根據他們實際稽查的狀況,砂石場排放汙水量,少則500立方公尺,多者可達2000立方公尺,嚴重汙染河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