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駐堪薩斯市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處長劉姗姗被控雇用一名菲律賓女傭,將對方實質隔離而於當地時間十日下午遭聯邦“調查局”幹員逮捕。檢方指出,劉姗姗據信是歷來第一位遭到勞動契約詐欺控罪的他國駐美高級官員。負責本案的聯邦檢察官辛西亞‧柯德斯告訴NBC電視新聞,由於美國不承認台灣是主權國家,因此劉姗姗無法享有外交豁免權。
那麼,開口閉口都要強調"台灣是個“主權獨立國家”"的蔡英文及民進黨,是否會象對待世衛組織那樣對其主子美國就此事提出抗議呢?
歷史清楚地記載著,世界上凡是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建有外交關係的國家丶地區丶組織,無一例外地承認台灣是主權國家。也無一例外地不承認台灣不是中國領土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台灣現在選舉話動鬧得正酣,台獨勢力似有抬頭的驅勢,蔡英文及民進黨極力否定"九二共識"的存在,是為奪取政權後企圖推行台獨路線做準備。
中共中央總書記胡錦濤當地時間11日上午在美國夏威夷州首府檀香山會見了中國國民黨榮譽主席連戰。他指出,兩岸雙方應該繼續努力,牢牢把握兩岸關係和平發展主題,鞏固反對“台獨”、認同“九二共識”的共同政治基礎,把兩岸關係良性發展勢頭保持下去 胡錦濤強調,“九二共識”是1992年由兩岸正式授權的民間團體達成的,是客觀存在的事實。“九二共識”的精髓是求同存異,這體現了對待兩岸間政治問題的務實態度。認同“九二共識”是兩岸開展對話協商的必要前提,也是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重要基礎。為了保持台海形勢穩定,為了兩岸民眾福祉,雙方應該繼續堅持和維護“九二共識”,增進政治互信,繼續引領和推動兩岸關係開辟新的前景。
無庸置疑,反對台獨,統一中國將是中國人民的歷史責任及長期任務,任何企圖分裂國家的政黨丶團體丶組織或個人,必將受到《反分裂國家法》的嚴懲。
台海局勢的穩定與波瀾,和平與戰爭,台灣經濟民生的興與衰,將取決於促獨與反獨勢力的搏奕,取決於台灣選民的智慧與行動。如果選民們熱衷於"三只小豬",而輕忽政策牛肉,那麼請做好吃四年或更多一點時間苦的準備。因為廢除了"九二共識"政治基礎,兩岸經濟合作大好局面一旦被終止取消,一切可能重回原點。失去大陸市場,蔡英文主張的"從國際走向中國"的歐美各國經濟已現衰退,自顧不遐,單靠島內消費市場,如何能實現她空口說白話推出的"十年規劃"大餅?大陸有13億人口的內需市場,少了台灣這點跳蚤市場,可以說其影響是可以忽略不計的。不信,請走著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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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從"台灣非主權國 駐美人員無豁免權"說開去
認知不等於承認
反串剛好來幫忙
美中三個公報中的acknowledge不是「認知」
美中三個公報中的acknowledge不是「認知」
2007.06.08 傅雲欽
關於美、中的三個公報都提到的「美國acknowledge中國(中國人)的立場」的問題,其中「acknowledge」一詞究竟是什麼意思?是傳統獨派所為說的「認知」嗎?與recognize一詞的意思有無不同?這有釐清的必要。
先把這三個公報關於這個問題的英文版原文列在下面。
1. 上海公報,1972年2月28日
The United States acknowledges that all Chinese on either side of the Taiwan Strait maintain there is but one China and that Taiwan is a part of China. The United States Government does not challenge that position.
2. 建交公報,1979年1月1日
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recognizes the Government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as the sole legal Government of China.
The Government of 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acknowledges the Chinese position that there is but one China and Taiwan is part of China.
3. 817公報,1982年8月17日
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recognized the Government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as the sole legal Government of China, and it acknowledged the Chinese position that there is but one China and Taiwan is part of China.
由上英文版可知,acknowledge的受詞都是position(立場、見解),而recognize的受詞都是government(政府)。是不是因為受詞不同,導致必須用不同的動詞呢?未必如此。以government(政府)為受詞的動詞,通常用recognize,較無爭議,中文譯作「承認」,也較無爭議。但以position(立場)為受詞的動詞,一般未必要用acknowledge,用recognize也可以。I acknowledge your position.和I recognize your position.這兩句話意思相同,中文都可譯作「我承認你的立場」、「我尊重你的立場」,只是用recognize比用acknowledge正式而已。
美、中的三個公報英文版的acknowledge一詞,在中文版上用語不同。上海公報作「認識到」。其上下文整句話是:「美國認識到,在台灣海峽兩邊的所有中國人都認為只有一個中國,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美國政府對這一立場不提出異議。」建交公報和817公報都作「承認」,其上下文整句話分別是:「美利堅合眾國政府承認中國的立場,即只有一個中國,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美利堅合眾國……承認中國立場,即只有一個中國而台灣是中國一部分」。
請注意,美、中的三個公報的中文版和英文版地位相同,都是正式的版本。中文版不是英文版的翻譯本。換言之,三個公報的中文內容及用語如何,以原中文版為準,不可任意的、不必要的、多此一舉的再由英文本轉翻譯成中文(參考1969年維也納條約法公約第33條)。美、中的三個公報英文版的acknowledge一詞,在原中文版既是用「認識到」或「承認」來對應,我們就應尊重,不得任意改成「認知」。
從中文的角度看,「承認」一詞一般而言,至少含有三個的意義。
第一,有關事物的真實性(存在與否)的承認。例如:「他承認某人是被他殺死的」、「陳總管承認台灣正名他做不到」、「美國承認伊拉克並無大規模毀滅性武器」等。這是最常用的意義。但這個意義和本文要討論之點無關。
第二,關於事物的正當性(正當與否)的承認。例如:「他不承認他有錯」、「他不承認中華民國」。國際法上的國家承認及政府承認就屬於這種意義。美、中的三個公報上「美國承認中華人民共國政府(是唯一合法的中國政府)」是一種政府承認。
第三,關於對方立場(主張)的承認,(即同意,含不爭執)。立場可分為事實上的主張和法律上的主張。承認對方的事實上的主張,例如:「被告承認原告所說曾貸款給他的主張」。這種承認在訴訟法上叫做「自認」。承認對方的法律上的主張,例如:「被告承認原告所說有借款返環請求權的主張」。這種承認在訴訟法上叫做「認諾」。
在此要強調的是,承認對方的事實上的主張和承認事物的真實性,幾乎沒有差別。例如:「被告承認原告所說曾貸款錢給他的主張」和「被告承認原告曾貸款給他」意思一樣。又承認對方的法律上主張和承認事物的正當性,幾乎沒有差別。例如:「被告承認原告所說有借款返還請求權的主張」和「被告承認原告有借款返還請求權」意思一樣。
建交公報和817公報說,美國承認中國認為只有一個中國而台灣是中國一部分的立場。這是上述第三種意義的承認──承認中國立場的無爭議性。也就是如上海公報所說的,美國政府對中國的立場不提異議。
上海公報雖不用「承認」一詞,而用「認識到」一詞,但其後有「美國政府對中國的立場不提異議」等語,構成「認識到……不提異議」的組合詞,這和「承認」的意思一樣。
中國認為只有一個中國而台灣是中國一部分,這是中國對台灣問題的主張。美國承認中國認為只有一個中國而台灣是中國一部分的立場。依上說明,這和美國承認只有一個中國而台灣是中國一部分,意思一樣。
因此,傳統獨派認為美國不承認台灣是中國一部分,應屬誤會。
恭喜假台獨真泛綠黨奴被真台獨傅雲欽神打臉!
恭喜假台獨真泛綠黨奴被真台獨傅雲欽神打臉!
Re: 從"台灣非主權國 駐美人員無豁免權"說開去
為什麼作者要恐嚇台灣?
2005年5月28日,前民進黨主席林義雄在《中國時報
2005年5月28日,前民進黨主席林義雄在《中國時報》的專訪中,批評陳水扁政府的兩岸及外交政策:「中國是一個大國,台灣是小國而且正在它的旁邊,中國的各項政治、軍事、經濟運作都會影響到台灣。小國和大國互動,最重要是必須讓大國相信,你的存在不會妨礙它的利益。小國無法滿足大國要求時,首先必須態度誠懇,應該誠懇說明我們做不到的困難,說明大國的要求不一定對雙方有利,而不須以敵視的態度來反應。大國的做法有時候會比較不講理,做為小國必須要有耐心,受點委屈也要忍受。我認為,這是台灣與中國互動時,我們應該秉持的基本原則。讓大國能夠相信我們的政治領袖和它的對應是真誠的,是互動良好的最基本前提。如果我們的政治領袖自作聰明,想要用一般國際政治經常有的爾虞我詐外交手段,我相信,最後逃不出大國的掌心,等於是自尋死路。」
Re: 從"台灣非主權國 駐美人員無豁免權"說開去
還搞不清楚狀況,國際政治根本就是:強權就是公理。
Re: 從"台灣非主權國 駐美人員無豁免權"說開去
"走著瞧"?
這是恐嚇信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