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大校慶 學生請命反對迫遷紹興社區

2011/11/16
苦勞網特約記者

責任主編:樓乃潔

去年7月起,位於信義路與紹興南街交口的紹興社區居民,相繼收到台大的律師函,要求136戶居民,2個月內拆屋、還地,否則校方將提起訴訟並要求賠償(相關報導)。一年多時間過去,目前部分居民與校方間的訴訟即將進入定讞;如果敗訴,居民除恐賠款百萬元不等金額外,在缺乏安置計畫的情況下,更將失去安身立命的居所。昨日(11/15)適逢台大83週年校慶,學生以快閃行動的方式,於會場中高舉「無情台大」、「別拆我家」布條,要求校方撤銷對居民的提告,並與居民協商安置方案。

台大學生於校慶中間,高舉布條為紹興社區居民請命。(攝影:陳韋綸)

「所有台大人無不歡欣喜悅,迎接這個別具歷史意義的日子......」校長李嗣涔致詞時,兩名學生突然從兩側走道高舉「反迫遷」布條奔向前側舞台,另一群學生則在中央走道,相扣手臂串起人環,護衛中間拉開「無情台大」、「別拆我家」布條的學生。他們高喊「台大推土機!居民在那裏?」後,隨即遭校方人員制止並驅趕至會場外。

台大社會所學生林彥彤表示,校方堅持紹興社區的居民沒有土地所有權,不但拒絕與居民協商,更提起訴訟,要求居民搬遷、賠償,學生選擇在校慶這個時間點上行動,是為了喚起與凝聚校園內對於紹興社區的問題意識,以及爭取媒體對於事件的關注。他強調,紹興社區形成有其歷史發展的背景,居民無法取得所有權,是過去法律的疏失,台大迫遷居民的行徑「非常暴力」。

鄰近中正紀念堂的紹興社區,最早是日治時代台北帝國大學附屬醫學院的職員宿舍,隨著時代的演進,這裡陸續入住隨國民黨政府遷台的低階士兵,以及台灣各地北上的城鄉移民。在土地所有權方面,台大除繼承日式宿舍以外,宿舍週邊的土地也在民國40年土地登記的時候,一併劃入台大校地。民國75年,台大又以建立「病歷檔案室」為由,向國有財產局申請撥用仁愛路、紹興南街交會處的土地。不過,直到去年七月,台大委託律師寄出存證信函,要求居民兩個月內拆屋、搬遷,否則索償之後,不少社區居民才知道自己居住50、60年的土地,早已成為台大校地。

校方:醫學院空間窘迫 依法排除必要?

台大總務長鄭富書坦言,過去台大對於紹興社區這塊校地的開發,向政府申請編列預算的過程並不順利,所以無法進行開發行為。他表示,現在台大「空間窘迫」,在開發資金無法倚賴公部門預算的情況下,校方將自行籌資,透過募款或集資方式逕行開發。

鄭富書解釋,教育部頒布的學校空間使用標準,師生數量與教學研究空間有一定比例,台大十一個學院中,有一半低於標準,「空間最窘迫的是醫學院」。台大醫學院副院長錢宗良表示,醫技系、臨床醫學研究所等系所,目前使用台大醫院空間,另外徐州路上護理系的建物,也被界定為危險建築,「醫學院勢必要找到空間,讓這些系所有個『家』。」

對於校方醫學院用地不足的說法,台大醫學系學生陳亮甫雖然認為「可信」,但他也強調,今天學生的訴求,並非反對台大收回校地,「而是整個過程太粗暴。」

「如果我們沒有採取法律行動,居民會認為:校方沒有宣稱這個地是屬於台大的。」錢宗良解釋,2009年國有財產局行文教育部,要求各大專院校依《強化國有財產管理及運用效益方案》,檢討使用「低度」、「閒置使用」的土地,要求「適當處置校地」。鄭富書強調,目前紹興社區的136個「占用戶」,沒有合法使用權,如果不排除他們,台大將無法使用這塊地,「目前法律規定,就是排除占用。」

林彥彤反駁,今年3月,在民進黨籍立委翁金珠主持的協調會中,國有財產局已經提出由台大釋出部分校地給北市府、再由市府撥地供居民安置的方案。「沒有反對台大使用這塊地,只要求留一塊地,讓居民不至於流離失所。」

「違建」不等於「居住權」的否認

「我沒有錯!」在紹興社區居住超過40年的張忠良,跟隨蔣介石政府遷台,民國59年退伍後的他,靠著打掃與警衛工作所掙得的收入,買下一塊勉強容身的安身之地,卻在去年的時候,收到台大寄來的律師函;張伯伯強調,他不知道地何時撥給台大,在不知情的情況下,「台大憑什麼告我?我不懂台大搞什麼名堂。」聽力不好的他,緩緩卻有些氣憤地說出這句話。

居住紹興社區40年的張忠良。(攝影:陳韋綸)

紹興社區位於仁愛路、紹興南街、信義路與林森南路之間的街廓。從時間演進與空間分布這兩個向量尺度來看,紹興社區首批移民,是日治時代台北帝國大學附屬醫學院的教職員、幫傭;他們居住的日式房舍,位於社區的中間。第二批移民是民國38年隨國民黨政府遷台而至的軍、眷。在蔣介石的允諾下,他們在毗臨當時聯勤總部、空軍司令部的紹興社區土地上搭建房屋,形成所謂的非列管眷村。他們的房屋,位於日式房舍的外圍。然後是民國60年代以後,那些陸續來到台北謀生、卻無法負擔房價日漸高漲的城鄉移民。日式房舍在往後的日子裡,繼續提供給台大教職員與家眷居住;外圍的房舍因為興建在國有土地上,住在裡頭的居民,有的只是地上物所有權,而沒有土地所有權。也因為如此,他們成了法律上的「違建戶」。

不過,紹興社區的「違建戶」,卻吸納了這些被時代背景、經濟趨力牽引到台北的人們;國家在每一個時間點上,未能提出一套住宅政策,讓這些人能夠「合法」居住─譬如在遷台時期沒有足夠眷村供低階士兵居住,或者在房價不斷高升時,沒有低廉的公共住宅─換句話說,即便「違建」是「違法」,這個過程,也是歷史進程的反映而已。

紹興社區居民黃樹樑。(攝影:陳韋綸)

如今台大以興建醫學院第二教學大樓為由,要求紹興居民拆屋還地,在未提出安置計畫的情況下,更咬著居民「違建戶」身分不放,這除了是對於歷史的漠視,更忘記了,即便是「違建戶」還是有居住權利。以《台北市舉辦公共工程拆遷補償自治條例》為例,當中明文規定政府因公共工程拆遷建物時,應對建物所有權人進行安置,包括選配國宅,或是最高90萬元的安置津貼─無論居民的房舍,是合法建物,或是舊有(民國52年前)、既有(民國77年8月前)違章建築。姑且不論目前台北市有無國宅提供安置、或是補償金額是否足夠讓被迫遷戶找到下一個安身立命的居所,基本上,即便是「違建戶」,他的居住權利在一定程度上,還是被法律所承認的。

與紹興社區一路之遙的Y17青少年育樂中心,過去亦是「違建」聚落;在Y17興建的過程中,居民尚且得到現金補償或分配國宅。紹興社區的居民,不是不能接受搬遷,只是要搬去哪?黃樹樑表示,過去居民提出向台大承租信義路105巷旁的零碎土地,「承租五十年,地還是台大的,我們也可以繼續住在這裡。」另一方面,想要承租國宅,也因為「有房子」、有地上物所有權而不符資格。如今,台大在未與居民協商的狀況下, 逕自提起告訴,黃樹樑希望台大與居民坐下來談,甚至異地安置都可以,「台大這麼多地,安置會有問題嗎?」

不過,過去一年以來,台大不但拒絕與紹興社區居民協商,更提出訴訟,以仁愛路每坪60萬元的公告地價,按坪數要脅居民賠償「不當得利」。林彥彤批評:校方要求學生履行公民責任的同時,卻無視歷史地脅迫居民拆屋還地,並且加快訴訟腳步,「如此自我矛盾,如何期許台大學生肩負『永續經營』的責任?」

紹興的救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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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

「台大總務長郭富書」→應為鄭富書。
「台大醫學系學生陳亮輔」→應為陳亮甫。

謝謝提醒,已更正。

苦勞週四輪值主編 樓乃潔

身為第一學府這種利己害人的行為還真是學生們的好榜樣阿!!!!!!!!!!

明明可以透過文書進行通知,或事前溝通.但就是不做! 還說甚麼"如果我們沒有採取法律行動,居民會認為:校方沒有宣稱這個地是屬於台大的。"........說得一付只是要求溝通的樣子! 我呸!

呵呵呵~個人的感覺是,台大真的是一群聰明人所撐起來地方,以談判的觀點來看,台大是採用以戰逼和的策略,這是一個非常高明的戰術策略,如果可以的話應集思廣益,如何在戰場上取得勝利,迫使台大負起應有的社會道德責任與平衡社會正義。一點淺見如有不當尚請見諒。

應該去跟 候選人 請命 ,請他們在選前處理好,也許會有神速
出現,支持學生之請命活動.加油,

未來的菁英醫生vs.沒有未來的貧苦老兵。無論在法律上如何站得住腳,沒有同理心醫術再高明也枉然~

這個案子,我個人粗估
只要插上美國國旗及美國軍事占領旗就可以解決
詳細的解決辦法請聯絡台灣民政府(林志昇)
台灣民政府已經處理過好幾個類似的案例

不管事實(歷史)和最初的權利義務關係,以及住民生活現況,是否有替代方案,只因取利的策略運用(已戰逼和),這種東西不叫作法律. 只是單方面的工具性的解釋.

台大要地在後.事前根本沒跟人溝通過,而且這些人許多也是在進國家義務時,被安頓在那. 就事情整體和權責關係考量,一方面,政府該出面保障他們.另一方面,就事而言,建立檔案室事實上屬行政範圍,看來並沒有急迫性和不可替代性,台大也須考量自己行為的適當性,不能僅為貪圖容積率獎勵就不顧一切蠻幹.

可悲台大,無知當聰明.

一點都看不出來有什麼內涵

只看到一堆不相關的學生(路人)

在逼地主(台大)

要把地讓出來給違建侵占者(據稱可憐的老人,實則是建商人馬躲在背後)

還把土地被侵占了數十年的地主形容成萬惡不赦,
(這些學生,何不干脆也提供自己家給沒房子的人住個三十年?)

路人甲乙丙還要求地主承認自己錯了,願意好好的補償這些違法侵占者,看侵占者有什麼要求,地主都要好言好語地答應下來。

這個社會沒救了

以後要法律幹麻?何必辛苦賺錢?

要學習如何聰明地在鏡頭前裝可憐演戲,就可要到自己要的東西!

紹興南村這塊地有一半以前是當地居民的私有地,
民國四十年登記土地時,台大欺侮不識字的村民,
將地登入名下。

台大的地不是台大的,目前已經有全台1/100的土地,
全台所有超過30年歷史的房屋拆遷,都已經建立協調機制,
只有台大還在用威權時代的作法。

如果台大無法處理,就把地還給國家。

如果台大堅持依法執法,不理歷史共業,
先把那些A研究費的台大教授,送進去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