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徵修法】
立院三讀 農民憤怒 警滅火爆衝突

2011/12/13
苦勞網特約記者

責任主編:張心華

在台灣農村陣線青年、各地農民百餘人動員場外施壓下,《土地徵收條例》今天(12/13)進行二、三讀;在行政院、國民黨立委自己本身搞不定的狀況下,行政院臨時將「市價徵收」踩煞車,授權行政院決定施行日期,其餘條文大致依照國民黨版通過;雖然經過黨政協商,農陣的部份訴求被放了進去,不過對於國民黨跳過委員會,以及先前承諾公開討論的「華山論劍」形式,將條文直接逕付二讀,也沒有在其最主要的訴求,徵收的「公益必要性」明確化上作讓步,因此農陣強烈批判行政院「假修法、真騙票」,在公佈支持政院版的立委名單之後,在焚燒象徵總統府、立法院、行政院圖畫與冥紙時,由於警方強勢介入以滅火器滅火,產生推擠衝突。

6505979223_1d5c340cb7_z.jpg(攝影:孫窮理) 6505964311_a3f78b5985_z.jpg(攝影:孫窮理) 6505956095_172a474f44_z.jpg警方以滅火器噴向火焰與人群,與群眾發生推擠衝突。(攝影:孫窮理)

上午10點,經過昨天(12/12)凱道行動之後,農陣青年、農民近百人再戰立法院;在立法院裡,正進行會期結束前的法案大清倉,由於《土徵條例》有多個爭議條文,必須交付表決,靜坐群眾一直等到晚上8點左右,立法院才開始進行表決;不過因為在昨天的協商中,能拿到、不能拿到的東西,已經大致塵埃落定,在沒有實現「華山論劍」的承諾、將政院版逕付二讀的情形下,「等待」也不過是目睹立法院密室協商的現形。經過一整天在立法院外靜坐的群眾,透過立法院隨選視訊系統,聽完整個表決過程,已經是深夜11點多了。

6504660665_3b35fa9378_z.jpg農陣青年與農民一早就在立法院門前靜坐,等待《土徵條例》修法結果,竹北老農謝見祥痛批政府粗殘徵收,並在現場演唱客家山歌。(攝影:孫窮理)6504655211_ffaea5220f_z.jpg八里「台北港特定區」老婦汪菊說起自家遭到徵收,與百歲母親無家可歸,引起現場多名參與者一同垂淚。(攝影:孫窮理)

政院版最重要的核心「市價徵收」臨時遭到凍結,這可能與早就已經準備好買地炒作的政客與財團,擔心市價徵收後,造成購地成本上昇,而施壓暫緩;農陣發言人蔡培慧說,聽到行政院連他們自己吹捧的市價徵收都被收回,她「快要笑出來」,她說行政院不接受農陣提出的由估價師估價,而由地方政府地價評議委員會決定(相關報導),根本是讓徵地的機關「球員兼裁判」,是「假市價」,而連「假市價」這種自己說要給人家的東西都收回去,這是「見笑」,蔡培慧認為,《土徵條例》至此,完全「回到原點」,未來農陣還將繼續推動修法。

6505954323_74b14a823a_z.jpg(攝影:孫窮理)

政大地政系教授徐世榮認為,今天是台灣歷史當中非常「恥辱」的一天,他認為國民黨是一個「爛黨、不入流的政黨」,他希望全民看清楚它的真面目,土地徵收沒有解嚴,生存權、財產權沒有保障,還停留在戒嚴、白色恐怖的時代,這抵觸了基本人權的要求,他認為這個爛黨必須要承擔所有的責任,呼籲大家要用選票制裁國民黨,讓它下台。臺北大學不動產與城鄉環境學系教授廖本全也批判「馬英九、吳敦義根本沒有想要修法」,呼籲全民給予他們制裁。

昨日的朝野協商中,內政部同意特定農業區除國防、交通、水利以及政院核定的重大建設外,不得徵收;以重大建設為由徵收,如有爭議則應舉行聽證會。立法院外,蔡培慧向現場民眾解釋,目前最具爭議的幾個個案,譬如竹北璞玉以及苗栗大埔,都是行政院所謂的「重大建設」,與農陣提出「特定農業區不得徵收」的原則相比,等於「開了一個漏洞」。此外,民間版「土徵審議委員會納入2/3民間與專業代表」、「安置無屋可住者」,也在朝野協商的過程中,妥協為「1/2民間與專業代表」以及僅「中低收入戶及調查有需求者納入安置計畫」。

這一次修法,在國民黨的強勢運作、加上協商不能操之在我的情況下,如果從把法案的方向導正的角度來看,這是一場「必輸」的戰役,但是農陣沒有選擇「反對《土徵條例》修法」,或至少提出「反對本會期倉促修法」的訴求,仍然透過民進黨立委田秋堇,參與了協商,這本身已是一種「妥協」;不過面對協商還是取得一點點的成果的情形下,卻又全盤否定這一次通過的內容,這是「不妥協」,為什麼自己下去玩?又為什麼去下玩了再採取這樣的態度?在「妥不妥協」之間,農陣的態度究竟如何拿捏?

蔡培慧說,在之前與內政部長江宜樺會面之後(相關報導),評估可以在協商中,把一些現在爭議社區面對的具體問題列進去,好比說,現在通過的「國家重大建設徵收特定農業區,如有爭議應召開聽證會」這一點,就使得現在竹北「台灣知識旗艦園區」的計劃,必須進入聽證會的程序,增加運動上的籌碼;又好比八里「台北港特定區」遭到徵收的居民,有機會透過「對有需要現住戶需在徵收計劃書中,提出『安置計劃』」這一點,可以讓居民有機會得到安置,因此參與協商,最終也將這些條文放了進去。

即便如此,今天通過的《土徵條例》在基本結構上,完全沒有改變過去忽視「公益必要性」任意摧殘人權的本質,馬、吳等人在面對大埔毀田事件之後,所表現出的「善意」、與「土地正義」的宣示,從修法過程,完全看不出具體的態度,「實在沒有辦法給這一次的修法任何肯定」蔡培慧說。

6504658377_d7abc29eb4_z.jpg(攝影:孫窮理) 6504661375_376def2267_z.jpg(攝影:孫窮理)

6505960371_b51658de24_z.jpg(攝影:孫窮 理)

6505966887_516f2a22eb_z.jpg(攝影:孫窮理) 6505971739_a2e8ed352d_z.jpg(攝影:孫窮理) 6505969335_cac7af5829_z.jpg(攝影:孫窮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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溝通一個想法. 如果要用實(勢)力原則看事情,那是沒資格討論法律的. 因為依照實力原則,只能得到一個結果: 錢和人數少者死. 這就和法律的平等原則完全相斥.

"2) 恰好是因為看歷史,可知權利不入法,民必先亡.大埔農民事件就是鐵證"

=>
此便是我要提省農運者
(1)不應只是看目前進行式之區段徵收案(例如大埔農民事件,璞玉)中反對徵收農民之心聲=>應回頭看已完成區段徵收且配完地之案例去了解當初自救會成員中,反對徵收,到被強迫徵收且配地後,現在經濟狀況與心情=>看歷史看真相學智慧
(2)由農運成員之結論,可大膽下結論=>成員中沒有被區段徵收之經驗(否則)=>有請告訴所,若有願聞期詳
(3)由衷期望農運成員能了解事實後,再下結論,否則會像瞎子摸象,蒙眼開車

樓上,關於您的言論:
""以上言論,仁君
(1)您應沒土地被區段徵收過"
(2)您應只是看目前滿對農民心聲=>應沒看過區段徵收當初自救會成員,反對徵收到被迫徵收配地,現在經濟狀況與心情=>看歷史看真相學智慧
(3)是否擔心抬轎者了解真相後跑掉,演獨角戲沒舞台(文人少了筆,武將少了刀很痛苦"

恕我作以下回應
1) 現在的問題如果是立法,那對於犯罪預防之主張,所有人都可以參與.
2) 恰好是因為看歷史,可知權利不入法,民必先亡.大埔農民事件就是鐵證
3) 真相是因為用作公義和保應當主張的權利,才發揮作用.
而你所說的真相,不過是叢林制度的翻版

結論: 做對的事情,比認真做/事做好 重要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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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ser :
"不應只是看目前進行式之區段徵收案(例如大埔農民事件,璞玉)中反對徵收農民之心聲=>應回頭看已完成區段徵收且配完地之案例去了解當初自救會成員中,反對徵收,到被強迫徵收且配地後,現在經濟狀況與心情=>看歷史看真相學智慧"

[轉,訪客對user的回應]
"溝通一個想法. 如果要用實(勢)力原則看事情,那是沒資格討論法律的. 因為依照實力原則,只能得到一個結果: 錢和人數少者死. 這就和法律的平等原則完全相斥."

[轉,訪客對user的回應]
"恕我作以下回應
1) 現在的問題如果是立法,那對於犯罪預防之主張,所有人都可以參與.
2) 恰好是因為看歷史,可知權利不入法,民必先亡.大埔農民事件就是鐵證
3) 真相是因為用作公義和保應當主張的權利,才發揮作用.
而你所說的真相,不過是叢林制度的翻版"

"(1)不應只是看目前進行式之區段徵收案(例如大埔農民事件,璞玉)中反對徵收農民之心聲=>應回頭看已完成區段徵收且配完地之案例去了解當初自救會成員中,反對徵收,到被強迫徵收且配地後,現在經濟狀況與心情=>看歷史看真相學智慧"

use的論點是這樣一種假設,有些人被劉政鴻迫遷,過一陣子,被迫遷徙的農民又被迫說現在過得很高興,心情很好,因此,之前的侵權事實,就不存在. 按照user的論點,法律都可以整套廢止了,還要徐世榮先生接受user的的立法考量,豈不矛盾?

"(2)由農運成員之結論,可大膽下結論=>成員中沒有被區段徵收之經驗(否則)=>有請告訴所,若有願聞期詳"

你何不說,要請所有反對徵收者,跟劉政鴻報備? (其他人我不知道,但是我是認為我們依法而言,沒有這個義務跟加害者報備)

說句公道話.被迫徵收的除外. 如真主動繳地,認同徵收的人,拿了錢,後來的生活比原來的好,我們當然祝福他們.問題是,我們的國家需要農業和農地.地你不要,還可以給別人耕種,你為了讓自己賺錢,把地賣給炒作土地的人,把地弄成不能再耕作,就是另一回事,再來,自己放棄務農,事後干預有心保護土地的農民伸張他的權利,還想把他們的地拿去變成建地,弄得不能耕作,這樣你就徹徹底底是一個嗜土的商人而已.現在還大搖大擺假冒成農人,回來干預農業,扯甚麼農業發展擠壓工業發展,這樣的行為,是不能獲得其他人認同的.

(2)由農運成員之結論,可大膽下結論=>成員中沒有被區段徵收之經驗(否則)=>有請告訴所,若有願聞期詳

=>已被區段徵收且配地,有請發言

其它人弄清楚 一般徵收與區段徵收

[轉A]
user: "(1)不應只是看目前進行式之區段徵收案(例如大埔農民事件,璞玉)中反對徵收農民之心聲=>應回頭看已完成區段徵收且配完地之案例去了解當初自救會成員中,反對徵收,到被強迫徵收且配地後,現在經濟狀況與心情=>看歷史看真相學智慧"

訪客回應: use的論點是這樣一種假設,有些人被劉政鴻迫遷,過一陣子,被迫遷徙的農民又被迫說現在過得很高興,心情很好,因此,之前的侵權事實,就不存在. 按照user的論點,法律都可以整套廢止了,還要徐世榮先生接受user的的立法考量,豈不矛盾?

[轉B]
user: "(2)由農運成員之結論,可大膽下結論=>成員中沒有被區段徵收之經驗(否則)=>有請告訴所,若有願聞期詳"

訪客回應: 你何不說,要請所有反對徵收者,跟劉政鴻報備? (其他人我不知道,但是我是認為我們依法而言,沒有這個義務跟加害者報備)

"user (未註冊) 週日, 2011-12-18 10:06
其它人弄清楚 一般徵收與區段徵收"

問題是假公益炒地,這樣一般徵收就和區段徵收的區別就毫意義.另外,如果依照法律保留原則,比例原則,區段徵收本不應該存在.區段徵收廢止後,兩者也沒有區別. 且,只要有人想炒地而維持區段徵收,人民的基本權利就被置於炒作者利益之下,行政行為就會被迫持續違法, 除建商和地方菁英外,沒有人會接受這樣的要求.而這樣社會鬥爭將越演越烈!
http://sjhsu51545.blogspot.com/2011/04/blog-post.html

不贊成征收導致永世為農者,一定後悔莫及,當時應該積極說出縣政府都市計畫內容不當之處,日後必定怨恨社運團體當時的鼓動。若是縣政府都市計畫內容無不當之處,地主應當100%支持征收,除非不是地主而是過客。 

"不贊成征收導致永世為農者,一定後悔莫及,當時應該積極說出縣政府都市計畫內容不當之處,日後必定怨恨社運團體當時的鼓動。若是縣政府都市計畫內容無不當之處,地主應當100%支持征收,除非不是地主而是過客。"

說句公道話.被迫徵收的除外. 如真主動繳地,認同徵收的人,拿了錢,後來的生活比原來的好,我們當然祝福他們.問題是,我們的國家需要農業和農地.地你不要,還可以給別人耕種,你為了讓自己賺錢,把地賣給炒作土地的人,把地弄成不能再耕作,就是另一回事,再來,自己放棄務農,事後干預有心保護土地的農民伸張他的權利,還想把他們的地拿去變成建地,這樣你就徹徹底底是一個嗜土的商人而已.現在還大搖大擺假冒成農人,回來干預農業,扯甚麼農業發展擠壓工業發展,這樣的行為,是不能獲得其他人認同的.

*如果不想變成農人,轉行當商人,就不應回頭干預農業的必要發展不是嗎?

風吹雲散逍遙去
莫留人間一片雲
去~ 也~

社運團體這些不是從事農業的人總是干預農業,擠壓工業發展,危害農民權益,政治權利欲望無窮。有本事上國會殿堂表決去吧。
1、台灣糧食自給率32%,農委會不斷強調,國內糧食自給率這麼低,全都是因為國人太不愛吃米,飲食習慣西化,短短三十年間,每個人一年吃米從98公斤降到48公斤。
2、台灣農地休耕政策自1997年實施迄今,台灣農地休耕面積首度超過耕作面積,目前政府對於休耕補助每年約補助100億元,另外對於糧食保價價差補助,每年也約支出約108億元,使得政府財政負擔相當沉重。
3、100年5月召開之全國糧食安全會議,評估若糧食完全無法進口,我國需有71萬公頃農地,始足擔負國人基本糧食需求。
4、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企劃處處長莊玉雯表示,目前政府統計的非都市土地有10個分區,其下又分為18種用地,當中與農業生產有關的法定「耕地」有4種,總計76萬公頃。
5、糧食自給率對國家安全很重要,但是目前稻米自給率高達90%,如果還要大家都種田,要賣給誰吃?要你們只吃米飯不能吃進口的小麥、麵粉你們願意嗎?
6、稻穀價格始終處於劣勢,誰還願意捨棄工業上班從事農業,一個人耕二公頃農地種稻子,收入不如上班月入二萬,而且種稻耕田辛苦誰人不知,誰還願意下田拿鋤頭。

樓上
有深入研究喔

那把農地轉為建地
然後又蓋了一堆沒人使用的蚊子館
和沒人要住的蚊子住宅是誰的責任??

2008因為農產大國印度 中國 俄羅斯等限制糧食輸出
造成糧價飆漲

台灣到時處處受現時總不能把建地轉為農地吧

政府缺錢也不是一兩天的是
又為何沒看過政府對大企業加稅
一般人的所得稅多少 6%13%
大企業又多少
南亞賺470億 繳11億 2.76%
國泰金賺249億 繳2億 0.91%
台積電賺934億 繳2億 0.26%

政府徵地濫徵濫開發
農地變科學園區 又有多少廠商進駐
台大分校 虎科分校 那麼大的徵收地 只蓋一棟建築 就叫完成
其它地又蓋住宅給建商炒房..........
苗栗縣政府又說 舊的科學園區不適合
xx 那當初把農地變園區的

不要再用經濟與農業二元論洗腦ok?
http://www.coolloud.org.tw/node/51340

"1、台灣糧食自給率32%,農委會不斷強調,國內糧食自給率這麼低,全都是因為國人太不愛吃米,飲食習慣西化,短短三十年間,每個人一年吃米從98公斤降到48公斤。"

[回應] 1) 所以說假扮成農人,為農業著想,說的就是農委會囉?
2) 供需之間互為因果.所以你沒想過,國人太不愛吃米,飲食習慣西化 也都
是因為你只想換新鮮?或者是國內糧食自給率太低?
3)每個人一年吃米從98公斤降到48公斤。說的是消費者的消費行為.這不是侵
權行為的正當性依據.

2、台灣農地休耕政策自1997年實施迄今,台灣農地休耕面積首度超過耕作面積,目
前政府對於休耕補助每年約補助100億元,另外對於糧食保價價差補助,每年也
約支出約108億元,使得政府財政負擔相當沉重。

[回應] 所以說,今天國民黨的理解是,可以因為政府財政負擔重,去更改土地徵收條例
的立法立意.這也應該可以理解成,1)如果今天沒錢,你也可以去更改刑法.為了
經濟因素直接減少中低收入戶人口 ; 2)市場如果流通毒品,可以賺錢,你國家
也可以成立毒品公賣局? --------就這樣,人民只要立法開放經濟部長民選,以後
國民黨去選經濟部長就夠了,因為我們可以說,國民黨的格局,只到經濟部長的
層次.

3、100年5月召開之全國糧食安全會議,評估若糧食完全無法進口,我國需有71萬公頃農地,始足擔負國人基本糧食需求。

[回應] 但現在的政策是在減少農地和糧食生產.這和你提供這項數據關係的作用是矛
盾的.

4、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企劃處處長莊玉雯表示,目前政府統計的非都市土地有10個分區,其下又分為18種用地,當中與農業生產有關的法定「耕地」有4種,總計76萬公頃。

[回應] 問題在於行政行為的侵權.你現在改的是土地徵收條例.那就該回到土地徵收條
例的立意.且,既然你的政策是要炒地,才減少農地,而不是提高願意實際耕種的
人口,就不應該提什麼農業生產相關法令.

5、糧食自給率對國家安全很重要,但是目前稻米自給率高達90%,如果還要大家都種田,要賣給誰吃?要你們只吃米飯不能吃進口的小麥、麵粉你們願意嗎?

[回應] 你的思考範圍,還是在供需法則下兜圈子.你得先試著問自己:稻米自給率高達
90%,那100%又是從哪來的?但最重要的仍然是,稻米自給率高,和支持搶劫炒
地皮的正當性訴求是兩回事. (看你下一項的說明,農民的收入這麼低,你還
去賤價索地...)

6、稻穀價格始終處於劣勢,誰還願意捨棄工業上班從事農業,一個人耕二公頃農地種稻子,收入不如上班月入二萬,而且種稻耕田辛苦誰人不知,誰還願意下田拿鋤頭。

[回應] 你的命題範圍,不是立法該遵循的原則.而是個人獲利最大的原則.依照個人最
大獲利的觀點出發,也難怪可以立出政府代為強盜殺人的法案.

[結論] 所有的消費行為和獲利,都不出於一方支出一方佔有.換言之,你所出示的數據,
說的全都是私人支出和所得範圍.這無法導出,哪些行為當受限制,哪些結果需
要避免.並且,這也說明你的修法目的,就是為了炒地,減少農業人口, 和發展農
業一點關係都沒有.

農運操作核心人物,請讓自救會農民了解過去 徵收歷史真相,將來它们會是田橋仔
不要為了某些個人慾望因素,昧著良心去愚民,只講片面,只是為了好利用,把它们當傀儡,自己像一匹狐狸躲在背後操弄使其看起來正當性,行個人慾妄之實...............

立委諸公.............不是第一天出社會

如同共產黨技倆=>聯合次要敵人 ,打擊主要的人
果然為共產黨同路人

為了選舉為了能執政,藍綠兩黨不斷開支票,
對於會吵會鬧的...一律給糖吃.......
而沒有從長久考量,國家長遠影響,.....
農業與工業,健保與病人,勞工與雇主......等等等等
不應該是對立,而應該攜手合作創造雙贏,

今天又聽到蔡女士說要調高基本工資...
勞工固然辛苦,雇主成本也越來越越高,
未來若逼的所以產業外移,
這些勞工朋友可能連目前的基本工資都拿不到,
就像香港一樣...產業外移後,M型社會更加劇加速形成,
人民生活更痛苦.............遊民一大堆
每個人都自私自利........一有不如自己的意,
就揪眾抗議要糖,不給糖就搗蛋,
訂政策要全面考量,一有人抗爭就給糖,
勢必拖垮政府的財政,
可能種下未來更窘困的社會,三思!!

"訪客@@ (未註冊) 週一, 2011-12-19 11:10
"勞工固然辛苦,雇主成本也越來越越高,
未來若逼的所以產業外移,
這些勞工朋友可能連目前的基本工資都拿不到,
就像香港一樣...產業外移後,M型社會更加劇加速形成,
人民生活更痛苦.............遊民一大堆
每個人都自私自利........一有不如自己的意,
就揪眾抗議要糖,不給糖就搗蛋,
訂政策要全面考量,一有人抗爭就給糖,
勢必拖垮政府的財政,
可能種下未來更窘困的社會,三思!!"

以下幾點回覆:

1) 貧富差距,是富人進行結構性自利的結果. 產業外移,是產業為追求更高的"私人利潤"而採取的動作.貧富差距和產業外移,兩者原因及結果都不同,不宜混為一談.

2) 產業外移,出自企業自己的決定.又,如果產業的訴求是剝奪農工基本生存權利,這就與勞工及農民爭取保障基本生存權利根本不同.

3)樓上的論述,是將產業外移的責任,片面推卸給基層的結果.而這樣的卸責觀點,恰好是社會環境惡化,或所謂社會M型化過程中,所產生的外部成本.

4)不顧基層人民的基本權利就是這種外部成本產生的效力之一. 因此才更需要落實體制保障.

5) 片面接受企業脅迫,就只是片面剝奪基層的法定權利,這只是過去政治炒短線.非公正的權宜之計.而追求社會公義和人民基本權利,也包含了產業或企業中任一人的基本權利. 因此,後者較符合社會公義標準,這才是長期性的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