彈性工時 王如玄:當然反對

2011/11/10

【經濟日報╱記者葉小慧/台北報導】

科技大老日前向馬英九總統建議彈性工時、將工時改為年度結算,勞委會主委王如玄昨(9)日首度明確表示「當然反對」,強調在符合保障勞工權益、勞工團體同意的兩大原則下,才會處理。

立法院社福與衛環委員會昨天朝野立委輪番質詢王如玄對年計彈性工時的態度,王如玄原本僅多次強調「一定要對勞工有利」且「勞工也支持」才會做。

面對朝野立委砲火猛轟,逼問為何不說絕對不可以,王如玄回應「連資方都說勞委會勞動檢查是把企業當提款機」後一度眼眶泛紅、哽咽,最後她鬆口明確表示,當然反對,強調只要妨礙勞工兼顧工作與家庭,或有損勞工生命健康的事,勞委會一定反對。

現行勞基法規定,目前有兩周、四周與八周的彈性工時,責任制所屬的84條之1則是「工時例外規定」。據悉,年計彈性工時在民國90年有提案,並被當時經發會採納,建議行政院修法,放寬到以一年計算總工時,但遭立院封殺。

勞委會官員說,當時年計彈性工時的設計,搭配每日工作八小時、每周工時降至40小時,且須經勞資會議同意,但立法院認為給予資方彈性太寬,會影響勞工加班費,因此不同意。

官員表示,工時制度設計架構在「勞動力不能儲存」的基礎,一旦配合企業旺季不休假,勞力密度過高,長時間將影響勞工身心健康,而加班費規定要加倍發給,就是希望避免不必要的加班,以價制量。

官員說,各國現在都有彈性工時制度,只是「區間有多寬」。為避免長時間勞動而影響勞工身心健康,一般除了工時區間上的節制,往往配合工時的下修,但先前馬總統宣示推動周休二日制時,企業反彈聲浪不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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