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場棍盾齊施 事後傳訊族人
港口部落控訴警方執行過當

2011/12/27
苦勞網特約記者

責任主編:陳韋綸

6579249641_1bac1b47e1_o.jpg港口部落23號參與抗爭的7名族人遭到警方「傳訊」,同時間族人在台北法務部前召開記者會,保達抗議。(攝影:孫窮理) 6579076559_cc5b95f985.jpg鳳林分局的「傳訊」公文上連發文字號都沒有。(圖片提供:馬庫達愛土地自救會)

12月23號,港口部落(Makutaai,馬庫達愛)前往石梯坪風景區門口,舉行傳統祭祖儀式。當天的行動,族人要求豐濱鄉公所補正20年前遺失、族人申請「原住民保留地」的公文,以及東部風景區管理處撤撥族人的世耕地(相關報導)。當天過後,部落有7位族人接到花蓮縣警察局鳳林分局的通知,要求在今天(12/27)上午10點,前往接受「違反《集會遊行法》」的偵訊。就在花蓮的族人接受偵訊的同時,台北的族人來到法務部前表達抗議。

在台北代表族人發言的Nakaw指出,族人在自己的土地上進行儀式、歌舞,還要被警方強行驅離、偵訊。事實上,港口部落的族人,許多都是第一次參與抗爭行動,警方的強勢執法與偵訊的動作,造成他們莫大的壓力。參與23日行動的平地原住民候選人馬躍‧比吼表示,當天不到5分鐘的時間,鳳林分局就舉牌三次、並用盾牌與棍棒對付族人。在看過當天的錄影之後,律師林三加說,警方故意製造事端、用力把警察往前推,意圖去衝撞已經合法申請、正在做儀式的族人,已經違反《集會遊行法》。他並質疑,為什麼今天族人被偵訊,不允許法律扶助基金會的律師到場陪同?林三加希望法務部徹查花蓮警方,是不是已經牽涉犯罪。

今天早上,法務部內正召開國家人權會議。由於上個月16號政府對於兩公約施行情形才剛剛做過檢討,認為包括《集遊法》的執行,確實有違反兩公約之處,警政署並於11月22號發函各警局,要求檢討《集遊法》的執行情形。一個多月的時間,就發生這樣的事情,會議主席陳惠馨裁示,要求與會的警政署三天內要就這個事件提出報告,如果相關人員有失職情形,要做出懲處;這個案例應該作為警方執法人權教育的「教案」。

另一方面,在花蓮接到鳳林分局傳喚通知的族人,到達分局之後,警方只是要他們看當天由警方拍攝的畫面,不過族人不同意看這些由警方剪接過的畫面,在偵訊時,族人也依照律師的指示,行使「緘默權」,警方看到族人不願意配合,於是開始自己解釋法律「只有現行犯才有緘默權」、「你們是港片看太多了是不是?」不過族人不為所動,這一場「偵訊」於是在沒有做下任何筆錄的情形下,大約一個小時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