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民法修正案,三個願望一次滿足
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下稱伴侶盟)新書《我的違章家庭》中,活在各種非婚家庭中的個人,做為民法親屬編看不見的幽靈,努力地在法律制度忽視的夾縫中,奮力揮灑出如彩虹般閃耀的生命。
伴侶盟為了回應社會上多元家庭成家的需要,將推出一個民法修正案,一次滿足多元家庭的多元需求:
一、修改民法親屬編第二章的「婚姻」,使得不管同性、異性都可以平等地選擇進入婚姻(2012年即將推出草案);
二、在民法親屬編新增「第二章之一」「伴侶」章,使得無分性別、性傾向的人們,可以彈性、自主地選擇最適合自己家庭的套餐內容(2011年已推出草案);
三、重新活化民法親屬編第六章「家」的內容,使得共同生活願意成家的多數人們,不限兩人,也可以結成家屬關係相互扶持(2011年已推出草案)。
已出爐的民間版伴侶法草案
國家為人民準備好了一道豐盛的主廚特餐(婚姻),但餐廳(民法相關法律規定)的大門卻完全拒絕對非一男一女組合的其他人民開放,伴侶盟除了要求國家打開餐廳大門迎接不分性別、性傾向的人民頭家外,更要求懶惰的大廚應該推出新菜色,人民頭家有權力選擇想要的套餐組合,一般餐廳可以選不同的沙拉、飲料、主菜,人民頭家也應該有權力可以選擇自己想要的財產制、繼承順位、家務分工等。
因此伴侶盟推出民法修正草案,新增獨立於婚姻之外的伴侶制度。伴侶制不是婚姻的次級品,而是正式回應多元家庭的多元需求,兩個成年人,可以更為彈性地約定自己想要的家務分工、財產制度、照顧子女義務、有無繼承權及繼承順位等等,結束時也不用千方百計地挑出對方的壞處,可以好聚好散。並且,活化自民國19年起遺留在民法中的活化石「家」制度,使得多人相互扶持的家屬關係(如:老人公寓等),能夠得到法制上的正式承認。(伴侶盟版的民法修正案,全部條文、立法理由、常見問答請參http://tapcpr.wordpress.com/下載)
2012年,伴侶盟將完成同性婚姻的民法修正草案,全面修正民法親屬篇婚姻章中關於一男一女的預設文字,將性別分化的「夫妻」字眼修正為性別中立的「配偶」。十幾年前,婦女新知等婦女團體透過立法、司法、教育各種努力,促成1996年起民法親屬編陸續從「父權優先」進化到「男女平等」。伴侶盟將再接再厲,促成民法親屬編第二波從「男女平等」到「性別平等」的進化。
除了民法本身的修正外,其他相關的戶籍法、醫療法、社會保險及社會福利相關立法,伴侶盟亦將提出包裹的修正草案,使得社會上多元家庭迫切的醫療及照護相關需求能夠獲得滿足。2011年的伴侶法草案已進行了北、中、南場說明會,伴侶盟將持續進行草案巡迴說明及立法遊說工作。
一人一卡,多元成家
適逢選舉前的關鍵時刻,面對呈現膠著狀態的選情,除了建議所有支持伴侶盟理念的選民參考推薦名單,投下你手中具有決定性的選票外,伴侶盟更已發起邀請全民參與的公民政策創意行動,誠摯邀請每一位支持我們理念、嚮往百分之百民主、自由、平等的熱血公民,在台灣這一波放眼亞洲充滿劃時代意義的民法修正草案推動歷程中,溫和而堅定地選擇「不缺席」。
現在只要上伴侶盟的網站(http://tapcpr.wordpress.com/)下載明信片,「要求總統、立委候選人支持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的民法修正草案」,列印寄出,就可以告訴候選人我們的心聲和渴切的想望,一人一卡,讓多元家庭和熱血公民站出來,要總統和立委候選人看見多元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