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環境保護聯盟台東分會與台東縣都蘭海灣原住民部落聯盟聯合提出(一) 維護自然環境並杜絕不當開發汙染、(二) 反對全縣境內設置核廢料儲存場、(三) 第二年起每年有機農業面積倍增、(四) 促使縣府命令美麗灣渡假村停工等四項環境保護訴求,並邀請台東縣選舉區立法委員候選人與平地原住民選舉區花東籍立法委員候選人簽署,獲得普遍之響應。
在台東縣選舉區部分,除候選人吳俊立先生、饒慶鈴小姐對美麗灣渡假村停工仍有不同意見而簽署三項政見外,其餘候選人均全面簽署四項環保政見,嚴正承諾當選後四年內落實。平地原住民選舉區方面,台東縣籍的廖國棟先生、林正二先生,以及花蓮縣籍的鄭天財先生、馬躍‧比吼先生、洪國治先生均全面簽署。
環境資源是台東人非常重要的經濟與精神文化資產,決不是妨礙發展的因素,台東環盟與都蘭灣部落聯盟共同呼籲選民支持願意為環境承諾的候選人,並在選後與候選人共同落實環保政見。
2012立法委員台東縣選舉區與平地原住民選舉區候選人簽署環保政見結果表
項次 |
臺東環保聯盟與都蘭灣部落聯盟政見訴求 |
台東縣選舉區 |
平地原住民選舉區 |
饒慶鈴 |
劉櫂豪 |
林正杰 |
吳俊立 |
謝文漢 |
廖國棟 |
林正二 |
馬躍‧比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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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天財 |
洪國治 |
一 |
維護自然環境並杜絕不當開發汙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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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反對全縣境內設置核廢料儲存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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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第二年起每年有機農業面積倍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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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促使縣府命令美麗灣渡假村停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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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造自然與有機的台東縣」承諾書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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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護自然環境並杜絕不當開發汙染
相對於其他縣市,好山好水的自然環境是台東縣永續發展的主要資源,應以比其他縣市嚴格的要求杜絕不當開發與汙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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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對全縣境內設置核廢料儲存場
核廢料具有長期與嚴重的毒害性,且可透過生物等不斷累積與汙染,基於非核家園主張、保護台東縣環境、維護台東環保形象與觀光價值,我們反對台東縣境內設置核廢料儲存場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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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年起每年有機農業面積倍增
有機農業是噴農藥與化學肥料的慣行農業對環境破壞較小的農業生產方式。將農地從慣行農業轉換為有機農業也具有環保意義。台東縣的水、空氣尚未受明顯的汙染,較他縣市易執行有機農業,加上國民環保與健康意識提升,值得全面推動有機農業。因此,我們要求候選人當選後第一年做好醞釀、規畫等準備動作,第二年起開始每年有機農業的面積應倍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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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使縣府命令美麗灣渡假村停工
行政法院已於2009年8月10日一審判定台東縣政府通過的美麗灣渡假村的環境影響評估為無效,並直指其建築執照也自始無效,台東縣府目前正二審上訴中。高等行政法院另於2010年9月7日判決台東縣政府應命美麗灣渡假村停止在加路蘭段346-4地號之一切開發施作工程行為,但台東縣政府卻無視法院判決,於當年9月21日發給主體建築使用執照。
監察院已於2011年12月22日受理台東縣都蘭海灣原住民部落聯盟之檢舉:(一)美麗灣渡假村飯店應為觀光飯店,而其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應為交通部觀光局,故臺東縣政府無權核發美麗灣公司旅館業之營業執照。(二) 美麗灣渡假村基地為原住民傳統領域,臺東縣政府違反原住民基本法第20條、第21條、第23條,強奪原住民之土地並逕行違法之開發行為,亦屬違反兩公約中對於民族自決權、家庭權及宗教自由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