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洋人工湖更名闖關環評
調豐濟枯?居民憂淹缺水通通來

2012/02/14
苦勞網記者

責任主編:張心華

2月13日環保署召開高屏大湖的環差報告及變更內容對照表的專家小組會議;高屏環保團體與農民特地一早北上,表達對於高屏大湖的疑慮和反對。(攝影:陳韋綸)

莫拉克風災後,曾文、南化水庫淤積嚴重,為回應高屏地區用水需求,水利署制定《曾文南化烏山頭水庫治理及穩定南部地區供水特別條例》,並在去年(2011)4月通過立法院審查,至2016年止,編列6年540億預算;其中倍受爭議的,便是水利署以開發「新水源」及「人工湖」的名目,夾帶170億預算,重新啟動吉洋人工湖開發計畫。這個已經更名為「高屏大湖」的工程,因為開挖面積廣大,加上當地居民擔憂,人工湖設計恐造成周邊社區豐水期淹水、枯水期卻又無水可用的窘境;13日環保署就此案召開環境差異分析及對策檢討報告與變更內容對照表的專家小組會議時,高屏環保團體與農民也特地一早北上,表達對於高屏大湖的疑慮和反對。

水利署規劃在荖濃溪與旗山溪匯流處開挖A、B、C、D、E五個湖區,開發面積約700公頃;人工湖預計向下開挖12公尺,並築3至5公尺的堤防。高屏大湖總容量約6500萬立方公尺,計畫供水量每日34萬噸。原環評核定內容,工程分為一(C、D)、二(A、B)、三(E)期。除了人工湖外,水利署也計畫在高美大橋的上游處,興建攔河堰與飲水管道,在豐水期時將荖濃溪的水引入人工湖,以利枯水期使用,達到「調豐濟枯」的效果。

水利署規劃下的高屏大湖,將在荖濃溪與旗山溪交會處開挖5個深12公尺的人工湖區,開發面積約700公頃。最初規劃包括興建圖左上方的高美堰,豐水期透過輸水路,引荖濃溪水至高屏大湖,供枯水期使用;在水利署最新規劃中,第一期將優先開發E區,預計引西北方南化水庫的水。水利署說,因應豐水期水量過多、將過多儲水排至高屏溪,南化水庫輸水管路本來就存在,不過當日報告,水利署卻沒有主動提起,這個「額外的工程」。(圖片來源:高屏大湖工程計畫環差報告)

原計畫在2002年通過環評,因為當地居民反對,立法院屢次刪除預算而擱置,不過水利署卻在特別條例中,以夾帶預算的方式闖關成功。由於該計畫在環評通過後三年仍未開發,依照環評法必須提出環境現況差異及對策檢討報告。此外,水利署也將原本第3期的E區優先在第一期開發,認為能降低環境衝擊,而提出變更內容對照表。

不過,鄰近E區的屏東縣里港鄉,認為優先開發E區,是有其他考量。里港鄉民眾梁金耀表示,水利署變更計畫期程,卻未曾在里港鄉召開說明會,是不是因為「這裡反對聲音比較小?」他強調,里港鄉居民多養殖泰國蝦、種植蔬菜,使用小口井抽地下水,如今水利署預計向下開挖12公尺,居民將無水可用。

高屏大湖「調豐濟枯」?

過去,曾有學者質疑高屏大湖是否真能達到所謂的「調豐濟枯」。屏東科大土木工程系教授丁澈士《剖析吉洋人工湖》文章指出,高屏大湖預定地地下水位本來就高,因為底下的礫石層,是很好的儲水空間,地下水位約在2-10公尺間,「開挖後,完全不必引水,地下水就會擁出,形成大湖。」每年5-11月間的豐水期,地下水位可達1-3公尺,在地下水自然湧入的情況下,根本無需自荖濃溪引水;此外,在無法從荖濃溪引水的枯水期間,地下水位迅速降低,湖中儲蓄的水也將滲透至礫石層而留不住水。因此,人工湖是「讓地下水暴露出來晒太陽」,將地下水層直接暴露於地面上,任憑蒸發。

此外,由於人工湖將築3公尺以上的圍堤,居民也擔心,豐水期間湖面高,如遇豪雨就可能發生淹水。里港鄉鄉民代表莊清和表示,里港鄉每年雨季都做水災,「人工湖將使淹水情況更加嚴重。」

第一期供水僅10萬噸 不符效益

對於環團、居民與學者的質疑,水利署南區水資源局局長賴建信表示,高屏大湖工程計畫有其必要性。他指出,大高雄地區的每日用水量約160萬噸,全部來自川流水,調節蓄水的能力有限;加上考慮未來工業區開發,長期用水將會面臨缺口。對此,地球公民基金會研究員楊俊朗則除認為「這個假設應該被檢驗」,也呼籲政府發展不能只關照工業需求。他說,大高雄地區已經有10年時間,沒有開闢新水源,供水仍然充足。他並指出,目前大高雄地區自來水漏水率約24%,自來水管檢漏改善後,每日約可節省40萬噸的水資源,比第一期工程每日提供10萬噸還多。高雄市環保局科長林燦銘也質疑,第一期工程花費超過100億,供水卻只有10噸,高屏大湖顯然不符效益。

環差報告未釐清民眾疑慮 期程變更只送對照表

楊俊郎認為,2001年吉洋人工湖通過環評,但是原環評報告對於這些疑慮,原本就交代不清楚,會中有專家小組委員認為,距離原環評通過已經是10年前的事,加上莫拉克風災後,荖濃溪有劇烈變化,報告「應該補充的資料還是很多。」高雄市環保局也認為,「環差分析沒有回應重大環境問題。」因此認為不應貿然同意高屏大湖的開發。高雄市環保局科長林燦銘表示,八八風災後,背景環境資料有巨大變化,報告卻說「影響輕微」,「讓人看不下去。」加上開發期程改變、第一期工程,也由最初規劃的高美堰輸水路引荖濃溪水,改由透過聯通管引南化水庫的水,「一般是對環境有益才能使用對照表,現在期程更改與施工工法改變,這些都應該交待清楚。

對此,會議主席也請開發單位與民眾先行離席,閉門討論續審的適宜性。由於開發總量沒有減少,優先開發E區(第一期工程約減少101公頃)不代表減少環境衝擊,因此「不宜以對照表方式送審」,要求水利署針對E區工程提出環差分析。決議並要求,水利署應該針對民間疑慮、莫拉克風災後荖濃溪上游的情況,以及除開挖人工湖外,是否有其他替代方案,於下次報告中釐清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