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嘉展 作家、社區工作者、文化元年基金會籌備處成員
自從1987年台灣解除戒嚴令之後,民間力量勃發,各種公民運動組織紛紛成立,在環境、弱勢、勞工、農業、消費者、族群、文史等各種議題上,展開倡議與行動,呈顯了台灣邁入民主社會的多元價值。
在此社會背景下,1994年文建會推出社區總體營造政策,希望透過由下而上的社區參與過程,改變社區的生活空間、文化環境,民進黨執政後甚至成為國家發展的重點計畫,相關部會都有其社區營造的政策,是許多人認為能夠改變台灣社會的一帖藥方。社會可以變好,根本在社區及人可以變得更好。如果可以連結一個個變得更好的社區,那麼底層的社會就有機會改變。
甚麼因素可以讓人及社區變得更好?是大量的「建設」(幾乎是政治選舉候選人用最多的競選訴求)?或是人們懂得如何認識自己及社區,懂得反省、尊重別人、互助與分享,懂得批評也知道如何承擔責任?懂得如何運用及轉化社區資源,進而有自己與社區共同的願景,願意長期投入社區持續發展的道路?
但是,社區營造精神終不敵以「建設」為選舉鋪路的現實,扭曲了以作為人的價值與行為的良質改變的社區營造精神,加上社區組織的能力提升緩慢,社區組織內部衝突不斷,在文建會已逐漸無力的社區營造政策之下,以硬體建設為主軸的「社區營造」,應會大肆襲來。
此時,特別需要思考「社區營造」成為政策的治理態度與模式。
一、社區營造重視的是營造的過程:凝聚共識、利益分配、共同負責、衝突解決的過程,即使沒有達成政策的目標,大家學習以更文明的方式面對社區,面對彼此,而還可以讓事情繼續運轉,這已達到社區營造的目的。
二、重新調整社區營造的政策思維:民主如果可以深化,是從社區的草根民主開始。透過社區營造過程的練習,其實是草根民主的一個機會。不要借補助社區經費之名,遂行買票固樁之實,讓政治的那隻手遠離社區一點,雖然是「狗吠火車」,但還是請政治工作者三思。
三、社區的自覺:社區如果不能擺脫內部的惡鬥,誰也幫不上忙。
從社區營造到社區總體營造,是一個複雜的治理模式,軟硬體如何搭配進行;公私部門如何協力;網絡彼此之間如何在信任的態度上,建構一個社區可以持續的未來,是台灣可以持續發展的巨大挑戰。